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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律师刑事,旧案:1999年,女子做伪证,刑警丈夫被控杀人藏尸,真相如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02:08:07


“儿子长得不像你”,姑姑对当刑警的侄子陈劲松说。

(30岁的陈劲松,是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的一名刑警,已经从警13年。)

听到此言,陈劲松的心情无法平静了。

之前朋友们说孩子不像她,他不在意;姑姑现在也这样说,他心中打起了鼓。

仔细观察之后,确实如此:“自己是高鼻梁,孩子是塌鼻梁;自己脸上胡子很少,儿子络腮胡....”。

验过血型之后,陈劲松惊呆了:儿子血型为B型,自己血型为0型,而妻子杜华血型为A型。

养了5年的儿子,竟然不是亲生?孩子生父是谁?

其实,陈劲松在1993年早就应该知道谜底。

当时他跟妻子结婚8个月的时候,他就发现妻子早出晚归,还经常打一个男人的传呼。

“杜华,那人是睡,你告诉我。”陈劲松怒气冲冲地问。

面对丈夫那双喷火的眼睛,杜华知道掩藏不住了,她支支吾吾说出了一个名字——伍鸿。

杜华说,她出轨对象单位(某医院)同科室的男医生伍鸿。

“我再也不敢了,当时我一时冲动,原谅我吧。”杜华扑通一下给丈夫跪下了,声泪俱下。

“不行,我们刚结婚,你就这样,以后还怎么过”。

就这样,两人离婚了。



本来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可是离婚后,母亲天天哭着哀求儿子,“杜华肚子里有咱陈家的孩子,为了孩子你们复婚吧,不然当妈的死不瞑目”。

陈劲松是个孝子,不忍心让母亲伤心难过;再说,儿子身上流着自己的血。

儿子两岁时,他们又走到一起。

可是复婚并没有让杜华与伍鸿从此分开,两人依旧藕断丝连。

陈劲松愤怒了,他知道自己的隐忍无法换取妻子的回心转意,这个女人已经走火入魔。

这时候姑姑告诉他,“儿子不像你”。

他心里突然产生一个疑问,会不会杜华结婚前就已经和伍鸿..孩子是他们的?

这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陈劲松去验血。

结果出来后,陈劲松彻底死心。

“我们离婚吧”,陈劲松面无表情地说。

看到丈夫态度如此决绝,杜华也只能答应,她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1999年1月28日,陈劲松和杜华办理了离婚手续。

这时候,孩子已经5岁。

为了孩子的成长,陈劲松没有放弃儿子的抚养权;孩子虽然不是自己的,但是毕竟自己养了这么多年,孩子没有错。

可是走出民政局大门,陈劲松心里开始纠结:自己总是要成家生子的,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让孩子生父承担一部分,身为生父应该为自己行为负责、

这么想着,他拨打了杜华的电话:“让伍鸿2月1号过来,我们说说孩子抚养费的事”。

正在重庆第三军医大学进修的伍鸿,接到电话后心里忐忑,毕竟曾经出轨人家妻子心虚理亏,他心里没谱,将此事告诉了父亲,让他帮自己拿主意。

父亲伍某对儿子说:“你不要直接见陈劲松,先和杜华见面商量一下。”

之后,伍鸿在2月1日下午从重庆打车回到宜宾,当晚8时许,伍鸿还跟父亲用传呼机联系一次。

当晚9时30分,伍鸿与杜华、陈劲松在宜宾牡丹阁茶楼见面,开始就孩子抚养一事进行谈判,但是没有达成共识,会谈无果而终,三人在2月1日晚11时左右离开茶楼。

儿子去谈判,伍鸿父亲在家里忧心如焚,却跟儿子失去联系。

第二天早上,伍鸿父亲到翠屏区公安分局报案。

伍鸿去了哪里?

杜华告诉公安人员,谈判结束后,陈劲松说要伍鸿到自己家看一下孩子。

随后,三人一同到了陈劲松的家——清华街24号公安局家属楼。

在卧室内,陈劲松与伍鸿又提到孩子抚养的事,两人话不投机,动起了手。

争执中,陈劲松掏出了七七式手枪,对准伍鸿扣动扳机。

听了杜华的供述,公安干警立即在1999年2月2日拘留了陈劲松,对其进行审讯。

但是,陈劲松一直声称自己无辜。

直到被拘留一个月后的3月2日,陈劲松才承认人是自己杀的。

但是到了一审开庭时,陈劲松与杜华当庭翻供,两人同时表示,受到刑讯逼供。

关于伍鸿失踪当晚的情况,陈劲松是这样说的:茶楼会面后,已经是晚上11时左右,伍鸿亲身说“我母亲得了癌症住院,要去医院陪护,孩子的事我们今后再说。”

陈劲松觉得时间已晚,也不会谈出什么结果,就同意了。

“从茶楼离开后,当时我心情不好,加上当时也感冒了,就匆匆回去,五分钟左右到了家。”

“之后又喝了半瓶五粮液,上床睡觉,上午十点才醒来。”


陈劲松说,2月2日上午,他被叫到翠屏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新(化名)的办公室,被分局副局长陈福(化名)收缴了手枪。

陈福在报告中写道:”提枪时我见枪上有大量油渍,就用报纸包好,把枪交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辩护律师认为,这样提取证据违反刑诉法,“当时陈劲松涉嫌持枪故意杀人,而且已经立案,枪支可能是犯罪证据。枪支的提取,应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将枪支放入证据袋封存起来。”

而陈劲松在2月2日被拘留后,一直拘押在看守所,每天接受审讯,直到3月2日作出有罪供述,这也是他唯一一次承认自己有罪。

3月9日,公安机关对陈劲松执行逮捕。


然而法庭上,陈劲松翻供了。

陈劲松称,之所以有罪供述前,除了刑讯逼供,自己也受到了诱导。

时任宜宾市公安局副局长、专案组副组长陈路名(化名)曾单独提审他谈话。

“他让说,‘你就说,伍鸿先用刀捅你,你不得已才拔枪制止,然后伍鸿扑上来抢枪,枪走火击中伍鸿,这样的话是防卫过当’。又跟我说了尸体如何处理。并且告诉我不管怎么说都要给他们交差。当时连续审讯我实在坚持不住了,就照他们说的做了有罪供述。”

陈劲松称,在宜宾市看守所被刑拘的28天时间里,他被戴上10多公斤重的手铐和脚镣,手脚都化脓了,不许吃饭,不许睡觉。

“看你实在不行了,才会给你两个冷馒头,一杯冷水。”

2000年1月5日,被捕10个月后,陈劲松案一审开庭,陈劲松和杜华双双翻供。

杜华说,关于陈劲松杀人的供述,是连续五夜四天不让睡觉、逼供诱供的情况下所做的,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达。

“我觉得他们分析地说得过去,就照他们说的去做了。而且我对陈劲松很反感,应该报复他。”

杜华说,“那天晚上走到半路就跟陈劲松分开,我回二医院宿舍睡觉,并未去陈家。”

1999年2月6日,杜华在指证陈劲松枪杀伍鸿、毁证灭迹的笔录上写道:“以上所说纯属杜撰,并非实言”。

陈劲松辩护律师说,该笔录在法庭上曾被当庭出示和质证。

第一次一审开庭后,杜华以涉嫌伪证罪被捕。

2001年9月6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以伪证罪判处杜华有期徒刑2年。


宜宾中院前后3次一审的判决书显示,对于陈劲松的作案过程,法院在认定时,均以其枪杀伍鸿后毁证灭迹简单概括。

律师还说,陈劲松的宿舍楼距离公安局不到30米,整栋楼的住户都是公安局干警和家属。而且当时夜深人静,假如有枪声,不可能没有人听到。

然后,除了杜华的笔录,没有任何证人证言显示自己在当晚听到枪声。

定罪的关键物证是卧室内的一个弹着点。

宜宾市公安局刑事技术(1999)120号鉴定书载明:陈劲松卧室西墙木质地脚线距地面4cm处有一个弹着点,创底角度为30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本案从案发次日1999年2月2日进行第一次现场勘查,直至2月11日才提取有弹痕的木板。

而陈劲松的母亲刘清碧则称:“办案人员当我面锯下木板的时候上面无洞,只是一烂痕在墙脚木质板上。”

如果陈劲松在家里杀人,肯定要留下血痕,但是法医说:案发后通过酚酞啉试法(可检测出三万到五万分之一浓度的血痕)进入现场进行检测,室内没有发现血痕。

那么现场有没有失踪人伍的毛发?

鉴定人(法医)回答:“现场提取的了一根B型毛发,但是没有毛囊,无法做DNA同一认定。伍鸿到底是什么血型,我至今不知。”

那么关于抛尸过程,陈劲松在有罪供述中是如何说的?

陈劲松交代:他在凌晨四时左右叫了一辆无牌照电三轮,把伍的尸体拉到二郎嘴扔入江中。

陈劲松为自己辩护说,当时如果自己抛尸,绝对会被人发现,因为2月1日午夜12点开始,四川公安系统开始在全省进行大盘查。

而且当时正处于岷江枯水季节,河水距离岸边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要完成抛尸,必须先将尸体背到100米高的崖上,再将尸体扔下去,还要下去把尸体拖进水里,无论如何也会下痕迹。


而当时法院开庭时,没有找到当时的车夫取证,也没有关于抛尸现场的证据。

尽管如此,宜宾市中院还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劲松无期徒刑,但是被四川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之后,宜宾市中院再次以同样的罪名判处陈劲松无期徒刑,又被驳回。


陈劲松案曾经进行6次审判,每次辩护律师都会提出疑点。


辩护人所在的律所,曾委托刑法专家对陈劲松杀人一案进行过研讨论证。

时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后来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的胡云腾教授,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等专家在研讨后认为“本案认定陈劲松犯罪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2002年6月20日,宜宾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劲松有期徒刑13年。

陈劲松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03年2月28日,四川省高院二审维持了该判决,驳回上诉。

服刑期间,陈劲松坚持申诉,都被驳回。

2009年5月,已经服刑10年的陈劲松提前获释。

出狱后,陈劲松继续申诉,但是他不敢到公安局去,怕见到当年参与审讯自己的同事。

伍鸿的弟弟也是一名警察,他表示:“我希望人们选择忘记,让生者好好活着。”

他说,哥哥去世后,母亲痛不欲生,因此过世;父亲一蹶不振,如今垂垂暮年,过去的都让他过去。”

如今,陈劲松出狱已经13年。他开了一家公司当了老板,已经娶妻生子,长女现在已经12岁,小儿子已经4岁,一家人丰衣足食、其乐融融。

他觉得,现在的日子过得“还行”。

“以前的一切都是假的,现在拥有全部都是真的,”他欣慰地说,“上苍是公平的”。

杜华刑满出狱后,从陈家接走了自己儿子,独自抚养。

她说,孩子生活得非常快乐,他并不知道大人之间的事儿。

伍鸿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究竟是死了,还是隐名埋姓活在人间?

2002年,有人告诉陈劲松,伍鸿在宜宾市翠屏区南广镇出现过,他随即赶到,费了很大力气,也没能证实。

佘祥林被控杀妻,但是10 年后妻子“生还”他得以洗脱罪名。

那么,伍鸿会不会故意玩失踪?

伍鸿有父母,他很爱自己的家,而且他有体面的职业;按照常理,他不可能像佘祥林妻子那样失踪。


可是,如果像陈劲松说的,他不是陈枪杀,他被何人所害?

后记:

陈劲松的遭遇,让人想起杜培武。

1998年,云南警察杜培武也曾被控杀妻,被判处死缓,但是两年后真凶出现,他沉冤得雪。

而陈劲松则没有那么幸运,只要“真凶”不出现,他就终生背负杀人罪名无法洗刷。

不过陈劲松坚信,老天是公平的,也会让自己生命出现奇迹,找到真凶或者死而复生的伍鸿。

让我们祝福陈劲松,希望奇迹出现;如果他真的有冤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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