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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纠纷房屋)征地补偿款分配有纠纷能否立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二 征地拆迁小常识 时间:2022-08-20 11:30:55

一、征收土地赔偿款分派有纠纷案件能不能立案侦查

征地补偿款分派有纠纷的,被告方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合乎起诉条件的,法院便会立案侦查。

第五十一条

法院在收到起诉书时对符合此方法所规定的起诉条件的,理应登记立案。

对现场不可以判断是否满足此方法所规定的起诉条件的,理应接受起诉书,出示标明接到日期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再决定是否立案侦查。不符起诉条件的,做出不予立案的判决。裁决书理应注明不予立案理由。上诉人对判决不服的,能够提出上诉。

起诉书具体内容缺乏或是有别的不正确的,理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被告方必须更正内容。不可没经帮助和释明就是以提起诉讼不符合借口不接收起诉书。

针对不接收起诉书、接受起诉书后不出示书面凭证,及其不一次性告知被告方必须更正的起诉书的内容,被告方可向上级人民法院举报,上级人民法院理应责改,对其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规给予处分。

 征地补偿款分配有纠纷能否立案 

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是否为行政诉讼法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归属于行政诉讼法。

、征地拆迁补偿方法有什么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大城市征收房屋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二种,而选取了哪一方法较为适当,在根据具体的情况由被拆迁户追究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能选货币补偿,还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挑选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以产权调换的房子,及与被征收人测算、还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以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价差。

因旧城改造征缴本人住房,被征收人考虑在改造地区开展房屋产权调换的,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造地区或是就近原则地区的房子。

一般来说,征地补偿款分派有纠纷的,被告方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合乎起诉条件的,法院便会立案侦查。之上就是法律知识小编为您产生有关征收土地赔偿款分派有纠纷案件能不能立案侦查的相关介绍,若大家有什么不理解的或者有别的疑惑的可咨询法律知识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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