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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刑事律师,两90后男子结伙跟踪独行女伸咸猪手,连续两晚作案8起被判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21:24:10

两位90后男子,为寻求刺激,夜晚结伙跟踪独行女伸咸猪手,两天作案8起,近日,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华商报记者5月29日从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县级市)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两九零后夜晚结伙跟踪独行女、连续两晚伸咸猪手8次”的案件,两男子均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刑。

据介绍,郭某和张某均为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人。郭某1990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无业,曾因抢劫罪于2006年9月被枝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0年6月底刑满释放。张某1991年5月出生,小学文化,无业,曾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1年9月被枝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9年10月22日,郭某、张某因涉嫌犯强制猥亵罪,被枝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

专挑年轻漂亮女性下手

2020年5月9日,枝江市人民检察院以郭某、张某犯强制猥亵罪,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枝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10月4日与10月5日晚,被告人郭某、张某为寻求刺激,到枝江城区以摸女性胸部或者臀部等方式猥亵女性。两人共计作案8起,其中,郭某参与全部作案,张某参与作案6起。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2019年10月4日晚8时许,张某骑摩托车后载郭某行至城区某大道附近时,见被害人李某独自行走。后郭某独自一人骑车尾随李某行至某路某烧烤店门口时,用手捏了李某的臀部一下。

2019年10月4日晚8时55分时许,张某骑摩托车后载郭某行至城区某综合市场西门附近时,见一推自行车的女性姿色不错,两人便骑车尾随至该女性身后,郭某用手摸了该女性臀部一下。

2019年10月4日晚9时许,张某骑摩托车后载郭某行至城区某小学附近时,见被害人苏某姿色不错,两人便骑车尾随至苏某身后,郭某用手摸了苏某的臀部一下。

2019年10月5日晚9时59分许,张某骑摩托车后载郭某行至城区某路某巷附近时,见被害人胡某独自行走,两人便骑车尾随至胡某身后,张某与郭某一起用手摸了胡某的臀部一下。

2019年10月5日晚10时06分许,张某骑摩托车后载郭某行至城区某路某足浴附近时,见一身穿白色上衣的女子姿色不错,两人便骑车尾随至该女子身后,郭某用手摸了该女子的臀部一下。

2019年10月5日晚10时13分许,张某骑摩托车后载郭某行至城区某路与某路口时,见被害人汪某独自站在路边,两人便骑车尾随至汪某身后,郭某用手摸了汪某的臀部一下后两人离开。

在往前行驶了十几米后,郭某见汪某姿色不错,又叫张某载其返回汪某身边。郭某下车从汪某身后强行将其抱住,同时用双手抓摸汪某的胸部,汪某在挣扎的过程中,遇到安保巡逻队员经过,郭某遂与张某迅速逃跑。

2019年10月5日晚10时23分许,张某骑摩托车后载郭某行至城区某大道某广场附近时,张某见一穿红色衣服的女子身材不错,两人便骑车尾随至该女子身后,张某用手摸了该女子的大腿一下。

2019年10月5日晚11时许,郭某独自骑摩托车行至城区某大道某大队附近时,见独自骑电动车的被害人方某,郭某便尾随至方某身后,用手摸了方某的背部。

一人被判一年半,一人被判一年两个月

据悉,郭某、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认为郭某、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建议对被告人郭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枝江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张某以暴力手段,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张某犯强制猥亵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郭某、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依法予以采纳。日前,枝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郭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张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华商报记者5月29日从枝江市人民法院获悉,5月30日是上诉最后期限,截至5月29日上午,郭某、张某未提出上诉。

律师提醒:女性夜晚最好避免独行

夏天来临,女性穿着都比较单薄,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措施,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遇到类似侵害,如何保存证据,依法维权? 猥亵与强制猥亵有什么区别,受到的法律制裁是否一致?华商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律师。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杰律师提醒广大年轻女性,最好的自我防范措施是尽量不要单人行动,要结伴而行。女性遇到类似侵害,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可能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警方调取附近的道路监控取证。曾杰介绍,猥亵与强制猥亵区别不大,在法律上,都有可能受到治安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万马、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晋泽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恶劣的,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万马、于晋泽称,区分治安性质的猥亵和刑法意义上的猥亵主要考虑以下因素:猥亵的行为方式是否具有强制性、强迫性;猥亵的身体部位,以一般社会大众的角度观察行为人猥亵的部位是否具有隐私性,如阴部,胸部等社会大众普遍都会认同的隐私部位;主观恶性程度等。

两位律师指出,由于女性的生理特征、性别特征与男性不同,身体相对弱小,受到侵害的可能性较大,尤其是夏天女性穿着较少,因此一定要多加注意,避免遭不法分子侵害。

建议女性朋友穿衣打扮不要过分浓妆艳抹,也不要穿太暴露的衣服;和异性相处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尽量不要夜间单独行走,独自步行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陌生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加强自身防范措施,经常单独外出的女性最好备有防身物品;积极锻炼身体,有效反击,成功逃避。

女性朋友如果被侵害,如何维权?

万马、于晋泽建议:观察周围环境,大声呼救并跑到有监控摄像的地方;及时报警;及时拍摄录像和照片,保存好证据;向不法分子所在单位举报;向妇联(妇女维权热线12338)、工会等组织寻求帮助;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实施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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