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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刑事律师,「教育整顿」初心如磐,使命在肩-记个人二等功获得者、揭西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吴跃彬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10:53:11


从检11年,揭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吴跃彬,始终热爱揭西县这片土地,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都奉献在山区,牢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誓言,始终保持对工作的热情,始终坚持对法律、检察事业的忠诚不渝。他先后被揭西县院多次嘉奖,荣获“2018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19年荣获揭阳市“首届检察之星提名奖”,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一次。


执法为民

倾听被害人心声

吴跃彬同志将“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贯穿于工作中,对于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2020年承办的林某因生活琐事故意毁坏其父亲林某财物,鉴于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系父子的特殊关系,吴跃彬主动向被害人、犯罪嫌疑人释理说法,并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听取被害人、侦查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本院最终对犯罪嫌疑人林某从轻处罚,有效缓解家庭矛盾进一步恶化;再如,李某斌涉嫌放火一案,由于被害人李某系83岁的老人,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在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且拒不赔偿的情况下,帮助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揭西县院于2017年向被害人李某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有效缓解被害人面临的经济困难。


净化网络环境

为群众营造干净网络环境

2019年1月份,吴跃彬办理的朱某嘉、李某威等27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该系列案是揭西县院依法起诉的“扫黄扫非”案件中传播范围最广、涉案人数最多的“涉黄案件,并从中发现公安机关遗漏的犯罪事实。2019年7月26日,揭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国家扫黄办等也对本案进行报告,有力打击“网络色情”犯罪。


推进打击

“矿产资源破坏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专项工作

2018年10月份,揭西县人民检察院受理陈某清、陈某泽等人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吴跃彬同志作为刑事部分办案人员,全面、仔细核实该案,并经实地勘验现场,补充关键证据。在办理案件期间,吴跃彬同志积极配合本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推进公益诉讼工作。2018年12月份,揭西县院以陈某清、陈某泽等人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向揭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2月份,本案在揭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面对10多名辩护律师,吴跃彬同志庭前拟定庭审方案、答辩方案,一一击破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揭西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依法对本案进行宣判,该案判处的环境毁坏修复赔偿金高达6000多万元,是该年度广东省此类案件判处赔偿金最多的,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坚决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不让无罪的人受刑事追责

2019年6月份起,揭西县院全部实施“捕诉一体化”制度,刑事执法即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也不能让无罪的人受刑事追责。在办理庄某涉嫌盗窃一案,经审查认定庄某不属于入室盗窃,而是在其合法进去小叔家里后临时起意盗窃价值人民币500多元的物品,属临时起意犯罪,事先没有预谋且没有采取暴力手段进入居所,应依法认定不属于入室盗窃,鉴于数额未达立案标准,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避免了一宗错案。

“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是吴跃彬一生的追求,他一直在努力践行着、坚守着,求公平不惜春秋,愿用生命守望公平正义,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牢记“案件不仅仅是案件,还是他人的人生、家庭”,彰显司法为民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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