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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烟台,烟台“反杀入室行凶者”家属向山东高院提起申诉 代理律师:裁定撤销原判决启动再审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05:58:11

2021年1月7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宋立英的申诉请求,决定维持原判。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8日讯烟台“反杀入室行凶者”一案,有了最新进展。闪电新闻记者从宋立英代理律师范辰处了解到,其和宋立英家属等人已于3月26日向山东高院提起申诉,已完成向山东高院递交申诉材料程序。此前,该案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和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均以“防卫过当”为由,判宋立英和王晓波故意伤害罪,分别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6年。

2015年10月14日,张某惠与宋立英因“债权转让”问题在电话中争吵对骂,凌晨时分,张某惠等8人,带着军刺、棍棒、砍刀来到宋立英家。与宋立英及其司机王晓波发生冲突。对方1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表示,案发前,宋立英因右腓骨骨折、右踝关节骨折,不能独立行走,行走需举双拐;宋立英与其妻子王某某、两个年幼的子女、年事已高的岳父母亲共同居住。王晓波作为宋立英的司机,留在宋立英家中为了第二天送孩子打疫苗。

本案当中争议较大的就是宋立英的行为究竟算不算是正当防卫。在范辰看来,张某惠等8人酒后于凌晨持砍刀、军刺、棍棒等冲入宋立英家中,进门举刀就砍,用棒就砸,其行为对宋立英及其家人、王晓波的生命安全构成直接的、迫在眉睫的严重威胁,完全符合无限防卫的前提条件,但芝罘区法院判处宋立英、王晓波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六年,“此判决,违背基本的常理,令人遗憾。”

今年1月7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宋立英的申诉请求,决定维持原判。3月26日,律师范辰等与宋立英家属代表宋立英和王晓波,到山东高院申诉。山东高院已收下宋立英和王晓波签字的《刑事申诉书》及相关材料,完成了向山东高院递交申诉材料程序。范辰希望法院能够裁定撤销原判决,启动再审程序。

28日下午,闪电新闻记者联系到案件当事方“8人”中的申某某,申某某表示,对于宋立英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诉感到不解和“不可理喻”。申某某认为,这起案件本来就存在“判轻了”的情况。目前,申某某等人仍然没有拿到伤残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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