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肇庆刑事律师,星湖论剑终极战,群雄逐鹿出“十佳”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05:25:08

经过3天激烈角逐,星湖论剑迎来终极对决。16名选手在最终试为荣誉而战!

决赛前夕,带队到肇庆督导刑事检察工作的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黎明,亲临肇庆检察教育基地了解第四届肇庆市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办赛情况,对肇庆刑事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予以指导。

6月17日,第四届肇庆市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迎来终极之战——决赛论辩。全市检察机关脱颖而出的16位选手在星湖之畔北岭山下展开激烈的交锋。

决赛的辩题很有意思,行为人冒用他人名义骗领快递究竟是诈骗还是盗窃?这一生活化的情景案例引发现场评委和观众的深思。论辩中,选手们抽丝剥茧,层层深入、金句频出。

“窃骗交织案件如何认定'取财的关键手段'?”

“您认为快递员是否对快递有处分权?”

“本案中的快递属于封缄物,那么封缄物归谁占有?”

“快递员仅仅是占有辅助者的角色。”

“我方认为张三的行为符合三角诈骗的构成要件。”

“我方认为本案还是应当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本次决赛论辩盛况,通过检察网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为全市检察干警提供了一个观摩学习平台。

决赛论辩邀请了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何雄伟、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龙军、第二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韦晓一、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李涛,肇庆学院教授李居全,肇庆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颜国军以及肇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炳坚担任评委。


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何雄伟副主任以《北岭有路论为径 星湖无悔辩是剑》为题,对本次比赛作出了精彩点评,指出组织之路、规范之路、图强之路是为优公竞赛论辩之“三路”,寄语刑事检察人员要努力拼搏,多积累多实践,用深厚的法律功底,充分展现检察官对法律永不停止的信仰。

谁将问鼎终极荣誉?

各个奖项花落谁家?

现在就为大家揭晓!

▲肇庆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斌,检委会专职委员高兰芳为获得最佳辩手、最佳文书奖、最佳答辩奖选手颁奖。

最佳辩手:

贾 军(肇庆市检察院)

梁欣颖(端州区检察院)

最佳文书奖:

贾 军(肇庆市检察院)

最佳答辩奖:

黄楚婷(高要区检察院)

▲肇庆学院教授李居全、肇庆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颜国军、肇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炳坚为获得“优秀公诉人”称号选手颁奖。

优秀公诉人:

莫美娇(怀集县检察院)

覃荟轩(鼎湖区检察院)

吕文瑶(肇庆市检察院)

梁惠媛(肇庆市检察院)

梁巧怡(封开县检察院)

张丽君(四会市检察院)

▲肇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亮,广东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何雄伟、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龙军、第二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韦晓一、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李涛为获得“十佳公诉人”称号选手颁奖。

十佳公诉人:

贾 军(肇庆市检察院)

刘 娜(鼎湖区检察院)

黄星日(封开县检察院)

区玉敏(高要区检察院)

陈哲珊(端州区检察院)

肖 欣(端州区检察院)

崔婕玲(端州区检察院)

梁欣颖(端州区检察院)

练雅文(肇庆市检察院)

黄 亮(德庆县检察院)

对以上获奖选手表示热烈祝贺!

肇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亮对连日来辛勤工作的评委们表示衷心感谢!对32名参赛选手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对获得佳绩的个人表示热烈祝贺!

冯亮检察长指出,公诉工作是一门艺术,公诉人既分享着公诉工作的荣光,又承担着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重任。做好公诉工作,精彩在法庭,功夫在庭外,努力在平时。公诉工作随实践的变迁、时代的进步、法律的成长而不断发展,公诉人强素质永远在路上。希望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不断增强做好公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好的履职担当,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作出肇庆公诉人应有的贡献!

第四届肇庆市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圆满结束,

感谢各位的关注与支持!


供稿:第一检察部

图片:翁绮琳、聂肇鹏

编排:翁绮琳、李豪

责编:李豪、梁子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