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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惠州市惠阳区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白晶晶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2 20: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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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尉宏通讯员吴晓红)在银行柜员机存款时,现金被退回,而银行账户余额却相应增加了,于某水用这样的方法先后共存入9.77万元,之后陆续跨行取款和转账共9万元。昨日下午,这起“翻版许霆案”在惠阳区人民法院审理,惠阳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于某水犯盗窃罪,被告人辩护律师认为构成侵占罪,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

利用柜员机故障取走不属于自己的钱

于某水是湖北人,今年26岁,因家庭经济困难,初中三年级没上完就辍学外出打工。去年9月,于某水来到惠阳区做塑胶花等计件小手工活。

同年10月30日晚上8时30分许,于某水在惠阳区新圩镇塘吓创亿商场旁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atm柜员机存款,先后几次存入300元,遇到了现金被退回的情况。钱没有存入柜员机,但于某水的手机信息显示他多次存入了300元,随后他在柜员机查询,发现银行账户余额相应增加了。为了确认这些钱是否到账,他到附近的中国农业银行柜员机分别取出2000元和1000元。

在确认柜员机出现故障,存入的钱会退回,余额却会增加后,于某水返回该柜员机,连续10次存款3300元。之后,他到附近银行柜员机跨行取款1.5万元和转账5000元,又马上返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员机,连续存款5000元1次、9900元3次、10000元3次。截至10月30日晚上9时58分,于某水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员机共存款17次,存入9.77万元。

次日,于某水前往深圳市龙岗区,到当地银行网点的柜员机先后取款和转账共9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惠阳支行发现后,于去年11月3日报警;12月12日,公安机关在于某水湖北老家将其抓获。

被抓后3天退还银行9.28万元

从银行取款和转账后,于某水返回湖北老家。于某水说,过了半个月,没有人联系他要求还款,他便认为从银行取出的这笔钱应该没问题,可以使用了。他取走的9万元中,有1万余元用于生活上花销。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他向亲友借钱,在去年12月15日退还银行9.28万元。

惠阳区检察院指控,于某水共8次存入300元遭遇退回现金,账户余额增加,从而发现柜员机故障后,产生了恶意存款并窃取银行资金的念头,之后共恶意存款17次,窃取银行资金9万元,应判处盗窃罪。

在庭审中,于某水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盗窃罪,他没有使用非法手段窃取他人财物,而是柜员机出现故障,他产生了贪念,应属于构成侵占罪。他还称自己是初犯,认罪态度诚恳,也及时退还了银行的钱,恳求法庭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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