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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刑事诉讼律师案例(宁波最好刑事律师排行榜)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金刚芭比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4 12:25:12

宁波刑事诉讼律师案例(宁波最好刑事律师排行榜)

今天,有条新闻在网上炸锅了——杭州92岁退休教师,这些年在保健品上毛估估花了一两百万,口袋里的生活费只剩下10多元。

  “我就是喜欢新鲜的玩意,好的保健品我都是成箱成箱的买。”老太太说。

  为了阻止妈妈疯狂买保健品,儿子甚至报警好几次,“他们这哪是推销啊,简直就是骗钱,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管管。”

  这条新闻发出后,引发网友热议:

  “这是有心病了,这种现象太多了,所谓的保健品很多是忽悠老人。”

  “这位老奶奶原来做老师,也是有文化的人,怎么买了这么多保健品?”

  “对这块的监管,真的希望社会各方都能重视起来。”

  ……

  上午,记者和律师张敏进在微信上聊起了这事,张律师是北京徳恒(宁波)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多次帮网友解答法律疑问。

  对于保健品,张律师是深有感触,最近,她的妈妈看上了几万元的保健床垫。

  “你看每天去睡一个小时觉就有礼品拿,多好的事情啊!”她的妈妈说,并向女儿保证不会去买。

  今天下午,张律师写了一篇文章,她不仅分享了妈妈的故事,还咨询了专业人士,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

  原文如下,略有删减——

  我的妈妈迷上了“躺床”

  开篇先分享一个我本人亲身经历的故事。

  前段时间休假回家陪伴父母,按照往常惯例,妈妈是每天换着花样做好吃的,一边看着我吃一边聊聊近况。这次,有点反常。

  她每天下午一点钟准时要出门,问她去做啥,都很开心地告诉我去“躺床”。

  这词没听说过,什么意思?  她说就是每天到一家卖保健床垫的店家“躺在床上一小时”,连续躺满30天就可以获得店家精致礼品一份。妈妈眉飞色舞地介绍说:“你看每天去睡一个小时觉就有礼品拿,多好的事情啊!”

  我心下一惊,糟糕,老妈陷入保健品忽悠大招里去了。我得去探个究竟。随即和她说带我一起去呗!

  这一说,老妈的眼神立即充满着警惕,大概是我平常跟她宣传的保健品忽悠故事太多,她认为我想着去搅局了,赶紧解释道:“你别去了,人家企业很好的,只要躺够了时间立即发礼品,很讲诚信的。再说一张床垫好几万块,我是不会买的,放心!你别去!”

  原以为智慧如我妈这样的老年人,竟然也陷入了这种忽悠招数中,无疑这是厂家利用老年人贪小礼品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去体验产品,再通过30天周期的洗脑时间,大大提高购买成功率。

  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推销套路,我向专业人士沟通了解后,主要有如下两种:

  上门推销。一般是易携带的保健品,此款尤其针对常年独居的老年人,利用其空虚孤独的心理。别小看这感情牌,很多案例中,老年人明知上当受骗,仍然会阻止子女去维权。为了这假惺惺的情感慰藉。

  会议销售。此款更适合大件商品,比如保健床垫、小型家具电器类,保健品仍是占大多数。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往往出现业务员为了促单,引发一些违法犯罪行为。

  夸大、虚假宣传。这是几乎所有保健品推销极易发生的违法行为,广告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能声称或者暗示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的等,这些涉及违反行政法规,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一般是对涉及违法企业进行罚款处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构成虚假广告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知名、未知来源的保健食品。按照《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顶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于未严格按照核准内容所使用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等可以进行行政查处,涉及假冒伪劣商品的可能涉嫌侵犯注册商标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等刑事罪名。

  保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为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可能会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传销。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不知不觉在保健品推广销售中发生。通常是以缴纳入门费进入传销队伍,团队计酬进行奖金结算。简单说是以拉人头方式加入传销组织,常用销售高价保健品为幌子,打着消费致富等理念,忽悠加入人员可以一边消费一边赚钱,坑害百姓。

  保健品销售市场鱼龙混杂,稍不留神就被骗。作为子女,再忙也要安顿好父母的老年生活,多陪伴,不要让他们情感贫瘠到推销保健品的人员身上寻找慰藉。

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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