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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刑事会见律师联系方式(南京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爱7妹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2 21:52:22

南京市刑事会见律师联系方式(南京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遇到刑事案件为什么要委托南京刑事案件律师!

家属只有委托南京刑事案件律师才能见到在押当事人,继而才能研判案件走向,为当事人及家属提供精准帮助。

犯罪嫌疑人突然被抓获归案之后,往往非常惊恐无助,对案件走向和可能判处的刑罚一片迷茫,更重要的是不知道如何应对办案单位的调查提审。而在外的家属更是对情况一无所知,会有案件严重程度如何、当事人在看守所会不会遭到牢头狱霸欺负等等疑问。

在案发后,委托南京刑事案件律师第一要务就是通过会见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并传达给家属,并在会见时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工作(包括实体应对和诉讼程序),并确定案件的辩护策略。通过经验丰富的专业辩护律师所提供的有效法律帮助,有助于稳定当事人的情绪使其可以从容应对接下来的调查,并尽量避免犯错误,不至于在诉讼后期追悔莫及。

委托南京刑事案件律师才便于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非羁押措施。

对干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说,其被羁押后最渴望的就是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等非羁押的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虽然法律规定当事人本人及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但实践中嫌疑人本人申请基本无用,而近亲属若未委托律师了解案情,也很难准确写出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事实和理由,只有南京刑事案件律师在会见后,方能根据经验和专业以相对准确案件事实和理由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另,在检察院批准逮捕阶段,也只能通过南京刑事案件律师向检察院递交不予批捕申请书和法律意见书,近亲属是不能申请。在批捕之后,若需要向检察院电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也是只能委托南京刑事案件律师代为电请,检察院是不接受家属的申请的。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徐义明律师,从业十年,理论知识扎实,办案经验丰富,多年来形成了捕捉细节敏锐,法律判断精准,办案高效的办案风格。南京刑事案件律师-徐义明律师不光着眼于当事人的物质诉求还落实到当事人的精神诉求,力求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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