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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刑事经济律师(牡丹江经济案件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璇妹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0 15:42:10

牡丹江刑事经济律师(牡丹江经济案件律师)

黑龙江日报8月19日讯 2018年9月,牡丹江市首家律师进驻基层法院,“调解工作室”在东安区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帮助当事人省时省钱省力地解决纠纷。近一年来,“调解工作室”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赢得百姓点赞。

牡丹江市民段某的住房因年久失修,水管老化导致自来水跑水流入楼下洪某家,导致房屋墙皮受损,洪某多次向段某索要赔偿损失未果后,来到东安人民法院立案。东安区人民法院委派驻院调解室调解,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即时组织调解庭,核准事实、适用法律、说法论情、解除心结,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这是牡丹江市司法局设立调解工作室诉前先“和事”的一个缩影。

日前,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牡丹江市司法局在东安区法院召开诉前诉中案件调处暨律师调解现场会,总结推广牡丹江市委托调解工作经验,制发了《关于诉前诉中委托案件调处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人民调解调处诉前诉中委托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标志着律师调解工作在牡丹江市正式稳妥步入全面推广的轨道。

开展诉前诉中调解,是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体现;是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发挥律师职能优势,创新律师调解模式的探索实践;是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实需要。牡丹江市司法局在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中,突出“联”字的内涵及外延。首先“目标联”,以息诉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选择最有力于案件处置的方式、最有力于解决焦点的模式,在各类案件、各个环节、重点难点等方面联动联处,模式转换;其次“程序联”,要在“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注重各环节难点、重点的联动转换,在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协议效力的“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司法文书转换等方面有重点和灵活性的突破,推进结案的进程和效果;最后“资源联”,要以圆满结案为目标,审判资源与调解资源互通有无、互补互利,要构建叠加效应、整体发力,达成资源的最佳配置效应。

为充分发挥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室作用,市司法局制定了严密的运行程序,让衔接和运行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证可考;细化日常评定,建立调解员业务档案,对调解的案件及调解的律师实行逐案评定,录入备考。律师行政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整合全市律师资源,筛选组建“牡丹江市诉前、诉中律师调解员专业团队”,适应全市基层法院诉前、诉中调解业务的需要;律师协会建立相应的规章和考评制度,用宗旨、道德和纪律,端正意识、规范行为、奖优罚劣、良性运行;通过整合全市的律师资源,统一调控、科学配置、力量下沉、优质服务。

今后,牡丹江市司法局会继续坚持创新意识、求索实践,准确把握审判工作与调解活动的契合点,互为辅助、及时转换,以最适宜的方式,最高的效率、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限,达成“案结事了”的最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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