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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玉溪市新平县律师,因为绿孔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2 02:22:15

绿孔雀 图 / 奚志农

他们为给绿孔雀留下一片栖息地而奔走一年,折射环境公益诉讼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转机及未竟之路

难觅踪迹

顾伯健的老家在宁夏银川,迁徙季节的城市里总有很多水鸟。上高中后他学着杂志里讲的观鸟方法拿童年去北京旅游时花35块在地摊上买的望远镜看湿地里的水鸟,心满意足。那会儿国内观鸟的人还不多。同样的热爱延续至2013年在云南绿汁江做植被调查,他拿尺子丈量森林里的一株株树,时时能感觉到所处的正是绿孔雀出没之地,似乎自己这位不速之客在被窥测。

绿汁江河谷是植物学研究的空白区域,不为人知。顾伯健是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研究人员,导师多年前考察经过江边时见车窗外的季雨林植被保存完好,多年后仍惦记着,便让他去那儿做季雨林植被和植物区系研究。

到绿汁江后,顾伯健习惯性地询问当地村民附近有什么野生动物。他们说有孔雀,公孔雀尾巴很长,太好看了;叫声洪亮,几公里外都能听得见。他们还说,这山里头的野生孔雀跟动物园里的蓝孔雀完全不一样。

顾伯健又问,“我能见着么?”

“哎呦,这个东西精得很,鬼得很,老远听到人走过来就跑了,躲着。被打怕了。”

“孔雀有多少?”

“很少了,前几个月出现过。”第二天村民拿来一根孔雀毛。

走访中,顾伯健见过被绿孔雀攻击过的村民,胳膊上一道长伤口还在。那人年轻时抓孔雀,想吃。蓝孔雀是西双版纳的野味,蝌蚪、蝙蝠都是当地人烧烤的原料。

没过多久,一天晚饭过后,顾伯健听村民们议论下游绿汁江与石羊江交汇处要建水电站的事,所在之地要被淹掉,接着还谈论起补偿款与移民问题。顾伯健问起,村民告知戛洒江一级水电站还在规划阶段,审批好后就开工。至于绿孔雀,不在他们关心的日程上,首要的还是衣食住行。

野外调查回去后,顾伯健开始查阅相关文献,发现对绿孔雀最为全面的一次调查已经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事情,论文中估计绿孔雀的数目是800至1100只。半个世纪前,绿孔雀在云南大多数地方常见。中低海拔的盆地、河谷人口没有今天这样稠密,农田边、屋舍旁便是大面积的原始热带森林,也是绿孔雀的家园。孔雀进农田吃庄稼,与农户之间偶尔有冲突。近年广泛使用农药、包衣种子,再加上偷猎时有发生、原始森林被单一的经济作物取而代之,绿孔雀难觅踪迹。

据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2013至2014年调查,云南省内绿孔雀的活动范围正在缩小,种群数量衰落到不足500只。绿孔雀在全世界范围内仅存约不到两万只。绿孔雀在全世界范围内仅存不到两万只,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列为濒危物种,在马来西亚全境、印度东北部和孟加拉国已经绝迹,在越南、柬埔寨、泰国和缅甸的大部分分布区域也难觅踪影。在中国能看到的孔雀几乎都是原产印度的蓝孔雀,数量众多。

预防性野生动物保护的环境公益诉讼

顾伯健的导师、植物学家朱华80年代初刚到西双版纳时,大面积的热带雨林被人工种植的橡胶树取代——自上世纪60年代起,国际市场的橡胶原料价格上涨。顾伯健想通过导师的影响力就水电站一事给当地政府提建议,只得到让他放弃的劝诫与忠告。他还找过研究所、环保组织,都没什么结果。

水电站中途不明原因地被叫停过一次,2016年顾伯健从网上得知电站正式开工的消息后幻景被击碎。2017年2月,他偶然联系上刚从大理巍山青华乡绿孔雀保护区回来的奚志农,说起绿孔雀危机。奚志农曾于2000年前在保护区拍到过绿孔雀,因栖息地被修建的电站淹没及其他叠加效应,故地重游时绿孔雀踪迹全无。保护区位于澜沧江流域,糯扎渡水电站、景洪水电站、大朝山水电站等梯级水电站将澜沧江流域的绿孔雀栖息地毁于一旦,也使得红河流域上游干流的双柏县和新平县的石羊江及其支流成为绿孔雀最后一片面积较大的相对连续、完整的栖息地。

石羊江河谷的绿孔雀栖息地

2017年3月初,绿孔雀开始求偶。顾伯健在石羊江支流小江河捡到绿孔雀的尾羽,看到河谷沙滩上绿孔雀的脚印,听到绿孔雀的鸣叫,同时也见到原本植被茂密的山体被挖开一半暴露在光天化日下。奚志农得知后担心这块区域重蹈覆辙,便打电话给顾伯健,说他所在的“野性中国”公益机构今年要发声,阻止戛洒江水电站的建设。

野性中国发布有关绿孔雀危机的文章后,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法律团队介入并与野性中国、环保组织“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一起向环保部发出紧急建议函,建议暂停红河流域水电项目。环保部环评司曾组织涉事几方座谈,没有获得实质性的结论及进展。自然之友开始寻求公益诉讼的方式,此前没有先例。绿孔雀案成为全国首例立案的预防性野生动物保护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环境公益诉讼是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告上法庭,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自然之友的诉讼请求是停建计划于2018年11月大江截流的戛洒江水电站。论证工程的生态风险关键是取证,多位动植物学家、生态学专家予以支持。2017年8 月至 12 月底,自然之友和野性中国组织数次科学探险漂流考察队,漂流专家冯春带队开漂流艇送一干人到对岸。他是1986年长江漂流探险一代的队员,热爱江河,无偿参与并帮助联络户外专家们。

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刘健做了苏铁的专项调查,对205株陈氏苏铁的经纬度和海拔作了详细的全球定位记录,95%处在淹没线以下。保守估计,绿汁江沿岸流域五公里内的陈氏苏铁种群数量至少在两千株以上。调研中还发现,如果戛洒江水电站继续建设将危害蟒蛇、黑颈长尾雉、原鸡、绿喉蜂虎、褐渔鹗、千果榄仁等多种珍稀保护物种的完整栖息地。而此前的环评报告中描述整个淹没区域仅有六株苏铁。顾伯健作为证人出庭,他回忆,庭审时被告律师说环评是2013年做的,而陈氏苏铁是2015年发表的新种,说这事不能赖他们。

自然之友称,戛洒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从程序上到实体上均存在重大问题。该项目的环评单位不仅为建设单位的股东之一,同时为该项目的总承包方,是该水电工程的重要受益方,难以独立客观地评估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自然之友还对当地电力供应做专题研究。

案件仍未宣判。庭审中法庭询问被告该水电工程未来是否复工,被告回复称需等待其管理部门的指令。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已暂停施工,云南地方台采访水电公司时他们说不愿为这么一个物种“背上骂名”,却始终未作出正面放弃项目的承诺。云南省林业厅已经启动了绿孔雀栖息地的大范围调查,动用每个有绿孔雀分布的市县基层的护林站,由专门的护林员在繁殖季节看管栖息地,走村串户做宣传。阿拉善SEE生态协会正在玉溪市新平县石羊江边的绿孔雀栖息地做社区保护项目。不可忽视的是,绿孔雀仍面临栖息地被破坏后被分隔成孤立的小种群的问题,面临近亲交配、种群衰退甚至进入灭绝漩涡。

寻求可以复制的正义

云南省境内的澜沧江干流被13级首尾相连的水电站所占据,其中6级已建成,7级在建。梯级水电开发不限于干流,而是遍布各支流的全流域开发模式。云南乃至西南的电力过剩,形成大量弃水,一些水电站的发电量远远低于预期。聚集矿产和水利水电资源、生物多样性丰富的云南成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集中之地。自然之友于2011 年在云南提起的“曲靖铬渣案”是民间环保组织发起的第一起公益诉讼。铬渣堆旁的村庄是著名的癌症村,村民早些年不知道铬渣有毒,用铬渣做地基盖房子。由于环境司法鉴定未能落实,案子至今没有获得审判或令人满意的调解。

自然之友注册成立于1994 年,由梁从诫等人发起,是中国最早的民间环保组织。法律团队于2009年组建,参与环境立法与政策制定,迄今为止提起了40起公益诉讼个案。大部分案件没有审结,通常因为法院缺乏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或有诸多其他考虑、案件取证耗时长或鉴定费用高——部分复杂的土壤污染案件鉴定费高达几百万。

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常州毒地案”(与“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相关),是第一起社会公益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败诉案件。自然之友诉请判令常隆化工等三被告消除其原厂址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赔礼道歉等。庭辩的焦点问题是污染地块治理和修复的责任主体界定。2017年春节前夕,法院以案涉地块环境污染风险已得到有效控制、维护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的诉讼目的已在逐步实现为由驳回诉讼请求,并判令两原告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189.18万。自然之友提起上诉,二审如败诉将可能承担双倍诉讼费。

自然之友环境法律顾问葛枫认为,对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费要有特殊的规定,受理费现在还是按照《诉讼费用缴纳管理办法》里的规定。公益组织一年的营收一共才几百万,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起诉并非滥诉,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费应免收或按件收取。有法学者认为,判决可以视为对原告的惩戒。

据葛枫观察,此案的结果对一些环保组织做原告的积极性有很大打击。据自然之友不完全统计,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数目在2017年回落,从2016年的59起降到27起。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的数目2017年和2016年分别为10家和14家,原因在于缺乏专业人士、经费,同时需要顾虑组织长期的生存发展。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激增,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参与比例都处于较低水平。

葛枫自身也受到打击,败诉结果在预料中——起诉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只是没想到会败诉得这么彻底。但案件属于“倡导性的公益诉讼”,目标是通过个案推动立法。案件过后,自然之友立专项做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研究,还在2016年有意寻找更多可以立案的土壤污染事件,提交了两份立法建议,核心是污染者应该承担士壤污染预防治理和修复的责任、环保组织可以提起土壤污染公益诉讼。让葛枫欣慰的是,2018年8月31日通过的《土壤污染防治法》里将污染者担责作为基本原则写进去,规定污染责任人有进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在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即将实施之际,常州“毒地”案于12月19日二审开庭。

绿孔雀案同样如此。“一个工程手续合法但有重大生态风险怎么办,怎样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以后怎样避免同类事情发生。政策倡导的目标是生态红线的制定(将淹没区大部分划入生态红线),提交了调研资料给决策部门参考。”葛枫说。避免类似事件可以从项目立项、健全自然保护区制度上着手,如选址时做环境影响评价及生态风险评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调整要有严格的条件,不能随意为经济发展让路。

为了绿孔雀

葛枫 图 / 采访对象供

在常州“毒地”案中,一审被告代理律师蔡学恩过去曾呼吁环保司法专门化,支持建立不同类型的环保NGO,并将环保NGO组织正常营运的基本费用划入环保部公益支持项目。一面履行法律专家的社会责任,一面履行律师职责为污染企业打官司,看起来颇有讽刺意味。葛枫视之为对客户的选择不同,“庭审、诉讼制度的设计需要力量均衡,有些案件里被告的代理律师太弱了,棋逢对手案子才会更精彩,真理越辩越明。当然我们对愿意代理环保组织原告的公益律师肯定更怀有敬意,他们基于一种共同的价值理念才愿意代理,我们给的律师费没那么高,甚至不给律师费。另外,检察机关、政府也会做公益诉讼,这时候被告的力量更弱小,就要有经验有能力的律师做代理人。”

律师蔡学恩曾大笑着说媒体记者提问中“所谓正义的一方”很有意思。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何谓正义,在葛枫看来,需要证据去支持,“并非原告就是正义的,有些可能会滥用权利。哪怕环保组织做原告,它公益诉讼的权利也是需要监督的。也可能存在这种情况:一个鉴定评估报告提出很高的生态损害赔偿而实际上缺乏科学支撑。即使有代表正义的信念,还是要基于法律、法理来判案,如果没有证据的支持,还是有可能败诉。正义的目标有可能并不能从案子里获得,比如常州‘毒地’案,我们退而做政策倡导,在法律中寻求正义,而且是更大的可以复制的正义,得到一个正义的标准。”

常州“毒地”案二审开庭

梁从诫之问

梁从诫晚年与友人有过一次深谈,他对中国环境状况的严重恶化深感忧虑,进而怀疑成立自然之友十几年的所作所为究竟有何意义。在葛枫看来,社会组织是跳脱出来的,不受强大的惯性体系所约束,有时能以小博大,在环境危机出现政府和市场失灵的节点上承担自身角色的责任。她认为现阶段是环保人大有可为的年代。

葛枫出生于河南的小村庄,一条清澈的河流经村庄,河边都是鹅卵石,不远处有森林。据说那是华北唯一一条没被污染的河流。研究生期间修习环境法,在校园中她听闻自然之友保护珍稀动物滇金丝猴等活动,心存仰慕,便给创始人梁从诫先生写信表达想要加入的意愿。毕业后先在政府和企业做环保工作,加入自然之友后她以为能在环境公益诉讼上发挥专长,却发现案件推动过程中困难重重,如取证受阻、法院可能不认证据或不配合开庭、没钱。大约一年的时间里整个团队只有葛枫一人。等到2013年环保法修改,葛枫认为是很好的契机,觉得似乎可以做一些事情。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整个立法过程,始终贯穿着收紧和放开两种截然相反的声音。自然之友起草并递交建议,呼吁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应该尽可能地放开,让更多的社会力量能够通过司法途径来监督环保法律的执行。

新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实施,自然之友的公益诉讼主体身份被确认——在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时,允许社会组织为维护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社会组织需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要求。

随后的两年,团队积累个案以践行制度,渐渐发现很多问题有待从法律制定上解决。如此前提起的云南、广西铅锌矿土壤污染类案件都造成了大面积的农田污染,涉及农用地退出机制;大气污染案件中部分企业被行政处罚多次后仍持续超标排放污染物,部分企业空气污染数据未在线公开;海洋环境污染诉讼难以立案,公益组织的原告资格不获支持,由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原告提起,制度之间的衔接和关系不清;赔偿款如何管理和使用也没有相应的规定。

既有的偏见是环保组织人员偏激或天真——他们常摇旗呐喊,有时吃力不讨好。环保组织的理念与价值判断仍是小众的,不为一部分认为“自然为我所用”的人所接受。顾伯健不太在意姿态是否用力,称来不及考虑太多,“像一个会游泳的成人看见落水小孩呼救时无法袖手旁观。”

到云南之前,绿孔雀只是鸟类图鉴上的一幅图画。随科考队进入人烟罕至之地时他想,这个地方就算没有绿孔雀,难道就要被淹掉?12月份的河谷两岸仍郁郁葱葱,人穿短袖无碍。红尾水鸲站立在江边石头上,蛇在清冽的水中游。呼吁保护绿孔雀实际是在强调保护绿孔雀赖以生存的栖息地及相伴而生的千千万万物种,顾伯健拿保护大熊猫类比——熊猫保护区覆盖从秦岭到四川西部横断山脉很大一部分区域。众所周知不可比拟的是大熊猫保护不光属于生物学范畴,而且和历史进程相关联,但不可否认这些或憨态可掬或颜值出众的明星物种像伞一样护卫住其他生物。在对动物的保护意愿上,人们的情感往往胜过理智。

绿孔雀行动是科学工作者、环保组织、高校学生的接力,弱小力量之间的抱团,与22年前的“滇金丝猴保卫战”如出一辙,不同的是这次可以诉诸公益诉讼且参与者更广。但被唤醒的是都市人群,野生动物的生存和这些人很难有直接的联系,当地居民少有自然被破坏的意识。

顾伯健认为,“如果未来在那边做长久的保护,对当地居民的教育是很重要的,让他们为身处为数不多几个有绿孔雀的地方而骄傲。实际上的好处是必须有的,永远不能用情怀做保护,要让他们看到保护带来的切身利益。”他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为例,一个贫穷之地近几年一大笔收入源于生态旅游。当地居民开发鸟塘,以观鸟线路吸引观鸟者,自觉提防偷猎者——那是在断他们的财路。进而言之,和平共处、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这些老生常谈可以化作具象——“地球整个生态像一堵墙,灭绝一个物种就是拿掉一块砖。墙总有一天会倒塌,人类跟着完蛋。”

工业文明发展、栖息地不可逆转地变小,降低人类发展对动物的影响首先要做的是科学调查。“公众对本土的生物多样性认知程度很低。打开电视,都是非洲的野生动物,很少看到中国本土的野生动物。那些长得不好看、不起眼的物种,公众不了解情有可原,绿孔雀在文化上如此重要,一个完全可以跟大熊猫媲美的明星物种,大家居然都不了解。昆明现在满大街都还是蓝孔雀的图像。”顾伯健觉得这个现象不正常。做基础学科本体调查研究的人员越来越少,牵扯到科学院考核机制,生物多样性调查的空白区域非常多。很多未知物种可能在建水电站、开矿、开发房地产的过程中消失且无人知晓。

顾伯健在绿孔雀栖息地考察的照片

一场轰轰烈烈的保护行动过后顾伯健有曲终人散的失落感,形容自己为一个激昂的士兵却突然发现退伍了。没争取读博、没找工作、也没离开水土不服的西双版纳,从初次听说绿孔雀危机至今,个人落得“一场空”。外界所赞美的“绿孔雀保卫战”在他看来说白了是一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只能想成是让公众交了学费。科学调查不充分、落后的发展方式造成钱财和社会资源浪费,还赔上了参与者的时间。

被真正殃及的当地居民仍处于贫困状态。双柏县的村子属于淹没区,十年前就被告知要建电站,村民得迁走。那时候,即便房子墙裂了成危房他们也不敢翻新,地里不能更换作物,牵涉到补偿的问题。于是房屋破烂,大片土地荒废。河谷的田地原本能有好的收成。

顾伯健最近一次去绿汁江是2018年9月,带云南台拍摄停工的水电站。村民已经开始热火朝天地盖新房了,当地政府以改造旧危房的名义给一些补助。顾伯健故意问村民:“新房子盖得这么豪华,万一电站又要建怎么办?”“啊,那麻烦就大了。”他们说。

2017年11月起,顾伯健开始为另一件事操心:罗梭江边的勐腊县在修建回龙山水电站。除雅鲁藏布大峡谷墨脱段以外,罗梭江是中国最后的热带雨林河谷,还是澜沧江中下游乃至湄公河洄游鱼类唯一产卵地、亚洲象的生态廊道之一。自然之友起诉后法院立案,但没有下文,电站仍在施工。

当地居民的耕地、橡胶林被征用,补偿没跟上,神山被炸为平地,淹没线以下的植被因“清库”而遭砍伐,下游江水混着大量泥沙。不久的将来,高峡出平湖,路修进来,人群也会跟着进来,曾经的险滩激流上可以发展低端旅游业,那些雀跃的游客将得以乘坐快艇欣赏人造湖光山色。

(感谢实习记者熊方萍、潘晓瑾协助整理资料、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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