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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刑事大案律师推荐,松原市司法工作纪实一张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5 08:11:04

2016年,松原市司法局以自我完善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全民法律素质、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一总体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筹备新一轮的普法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启动年,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在全市开展深入调研工作,对“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为谋划我市的《“七五”普法规划(草案)》奠定基础。在全国“六五”普法中期表彰中,长岭县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荣誉称号,市地税局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全国“六五”普法末期表彰中,长岭县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荣誉称号,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推荐省级先进县1个,先进单位4个,先进普法办1个,先进个人5个。制订下发了《松原市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送法下乡村、进社区”活动23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3.8”妇女儿童维权日和“3.15”消费者维权日等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成效。

二是积极防控和化解社会风险。开展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松原振兴发展”专项活动,完善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支撑,企事业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通过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化解机制和预警机制,上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065件,调解矛盾纠纷5466件。与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制发《对社区违矫人员裁定收监执行的同时下达逮捕决定的通知》,开展了社区服刑罪犯“去极端化”排查工作,今年接收512人。目前,全市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罪犯7256人,现实际监管2101人,矫正态势平稳。市戒毒所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演练和脱逃、反恐防暴、挟持人质等演练活动,与公安机关建立24小时无障碍收治渠道。今年接收强制戒毒人员20人,新增社区戒毒人员16人。戒毒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平稳有序。6月13日,全市召开了社区戒毒工作现场会,对新时期的社区戒毒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是全面服务全市经济振兴发展。开展了“助推新一轮振兴发展法律服务年”活动,组建了10支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建立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联系点3000个,已走访对接260家企业,开展了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加强了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实施了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落地工程,在全市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1881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3件。指导帮助信访法律服务中心加强规范化建设,今年共受理信访案件16件,结案8件(含去年结转案件2件)。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的作用和效果进一步显现,得到信访群众和被访部门的普遍好评。

科学鉴定守公正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司法鉴定在服务诉讼活动、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是一项惠民生、促公正、保障权益、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

在社会生活中,出于不同目的需要鉴定的事项很多,范围很广,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如古玩字画真伪的鉴定、商品质量鉴定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所谓“司法鉴定”,区别于一般的鉴定,强调是在诉讼过程中,为诉讼活动提供鉴定服务;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性知识对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负责任的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不仅仅是科学活动,还因其服务于诉讼活动而有超出一般技术活动的法律要求。首先,司法鉴定的各个环节,包括委托、申请、检验鉴别、出具鉴定意见等都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其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地从事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遵守司法鉴定管理规范;有依法出庭、接受法庭询问和作证的法律义务。

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

多年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中心,积极探索司法鉴定发展的新路子,积极拓展司法鉴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构建业务类别齐全,服务质量高标准的司法鉴定体系。目前我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5家,司法鉴定人33名,本科以上学历占85%,副高级以上职称占88%。执业类别涵盖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医疗费评定,护理依赖程度评定,误工、护理时限评定,司法会计鉴定等,形成专业技术强、鉴定质量高的司法鉴定格局,基本满足了诉讼、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社会需要。各机构时刻坚守司法鉴定活动的客观、中立、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维护公民、法人及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为各级司法机关、社会法人、公民提供所需的司法鉴定业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司法局以加快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的法治建设,在促进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松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勇于攻坚

推动全市戒毒工作破冰前行

市领导许晓明、邢树军等参观松原市禁毒宣传教育基地

松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履行强制隔离戒毒、承担戒毒管理职能以来,连续三年实现“七无”工作目标,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松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始终坚持以“法治、改革、创新、严格、发展”为总要求,以场所安全稳定为基础,以深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为主线,以破解制约戒毒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工作理念、工作方式方法和管理模式,努力实现强制隔离戒毒、自愿戒毒康复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新突破。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的认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晓明,副市长邢树君多次到戒毒所进行调研指导,对市戒毒所工作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以强制隔离戒毒为主线

不断推进我市戒毒工作深入开展

松原市司法工作纪实一

市戒毒所把提高所内戒断率作为立身之本,牢牢把握戒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病人和毒品受害者的多重属性,围绕对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这一中心任务,通过心理矫治、康复训练、教育矫正等多种手段,开展“生命重塑计划”,为戒毒人员打造驱毒、修心、健体、树人等生命重塑链条。

营造积极戒毒文化氛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为主导,加强围墙文化、宿舍文化、窗口文化等建设,使场所文化教育矫治功能无处不在,推动场所文化氛围的形成。

建立启动亲情平台。建立戒毒人员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平台,加强对戒毒人员的亲情感化教育,促进戒毒人员思想稳定,坚定戒毒信念。通过回访,深入了解戒毒人员解除后的戒断巩固、思想、家庭、工作等方面情况,有针对性的改进场所教育矫治工作。

以社区戒毒(康复)为基础

深入推进“大戒毒”工作格局

全面贯彻落实“三位一体”大戒毒工作理念,结合我市特点和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主导,乡镇街道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人文关怀,健康回归”的总体思路,在既无经验可借鉴,又无模式可遵循的情况下,全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不畏困难,勇于创新,从开始的试点到全市全面推开,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市特点和实际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模式,不断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工作机制日趋完善。目前,各县(市、区)都成立了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司法所建立工作站,做到了规章制度统一,档案管理规范。市戒毒所制定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登记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创新制定了《接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回执制度》,实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接收无缝对接,有效防止脱管现象。

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市戒毒所针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信息操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戒毒(康复)人员的档案管理、《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开展了3次大型培训活动,培训人员达130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以基地为抓手 创建一个机制

搭建两个平台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增强做好禁毒工作政治责任感,坚定不移打赢禁毒人民战争”的指示精神,松原市禁毒宣传教育基地于2015年10月8日正式启动,基地建设以创新、节约、直观、实用为原则,经过考察设计、项目招标和施工建设等阶段,历时2个月,耗资80余万元,于2015年12月末竣工。市戒毒所从履行强戒职能以来,始终坚持戒毒工作社会属性这个定位,克服“围墙意识”,把戒毒工作融入禁毒斗争的全局、社会稳定的大局中来,充分以禁毒宣传教育基地为抓手,努力构造“一个机制,两个平台”的基地运作模式。

构建基地长效建设机制。与团市委、妇联等多家单位协调,着眼长效常态,重点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协调沟通机制、调研指导机制等,进一步强化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功能。

松原市司法工作纪实一

市司法局局长吴明彰到乾安县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人民调解——当好矛盾纠纷的“和事佬”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正确、及时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增强了人民内部团结,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预防犯罪行为发生。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我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灵活便捷、不伤和气等特点。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制度的法律,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实践成果,该法的实施有力推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发展。

2013年4月,杨老汉向松原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帮助。2010年10月28日,他女儿杨柳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入院治疗后肇事者不闻不问,推卸责任,不垫付医疗费。张术立主任听了杨老汉的反映,立即组织调委会调解员认真研究该起案件,经过调解员的中间斡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其任务是: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3.向村(居)委会、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2014年,乾安县道字乡男字村王某等4名农民工受雇于李某,在乾安县城从事楼房保温工作,完成工作后李某迟迟不支付工钱,经王某等人多次索要未果。这4位农民便向道字乡调委会申请调解,该乡调委会主任张晓东接到调解申请后迅速联系雇主李某,详细了解情况,针对双方争议,调委会人员从法律和政策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解释和说服,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73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7901名调解员。今年以来,我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达6746件,涉及当事人14885人,调解协议涉及金额368.62万元,调解成功6716件,调解成功率为99.6%。排查纠纷1264件,预防纠纷790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件1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7件10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18人,确保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下得到了化解,甚至一些多年的信访积案也得到了较好解决,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松原市司法工作纪实一

6月30日,市司法局举办了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评比活动,通过活动展现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成果,调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松原市司法工作纪实一

为进一步推进松原市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松原市司法局律管科和松原市律师协会于2016年7月16日举办为期半天的全市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培训会,请在这方面取得巨大成就、中央政法委认可和推广的吉林保民律师所张龙律师做讲解和交流经验。松原市广大执业律师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并进行了良性的问答交流,学有所获,培训会圆满结束。

松原市公证工作

扎实有序健康发展

松原市司法工作纪实一

扶余市公证员现场公证

近年来,市公证工作始终把提升社会公信力、提高公证质量、强化公证员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公证工作服务于社会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去年全市6家公证处、25名公证员,共办理各类公证9438件,其中国内公证8124件,涉外公证1314件,为松原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多年来的公证实践,全市公证工作呈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从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大局出发,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公证处积极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民生工作服务。一是坚持“大服务”思想,主动为政府的重点项目、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参加上述建设中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委托书等进行公证,为这些单位能顺利参加重点项目、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积极办理房地产产权的转移公证,为群众排忧解难。房地产买卖、转让、继承、赠与,涉及继承人多,更显复杂。各公证处主动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互通信息,核实有关产权资料,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办好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为增进国际友好交往,维护国家、公民和广大侨胞在域外的合法权益,我市各公证处认真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仅去年,就办理1314件。

二、从诚实守信入手,始终维护和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各公证处把“对人民群众和社会高度负责”作为公证公信力建设的突破口,建设一支敢于负责、能够负责的高素质队伍,树立公证工作诚信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同时把“提高质量和维护公证信誉”作为公证公信力建设的重点,积极采取教育、制度和监督等各项措施,加强质量监管。近年来,我市有四家公证处被省司法厅评为“诚信公证处”,在去年的全省公证质量检查中,我市被抽查的两家公证处的公证质量在全省排名分别为第二位和第四位。

三、从“四个全面”发展着眼,不断提高公证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市司法局始终把不断提高公证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业道德素质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公证员队伍依法执业的能力、服务社会和谐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本领。一是组织全市公证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二是组织全市公证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近年来,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理论研讨、公证卷宗评选等一系列活动,大大提升了公证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了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开展了“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建立了公证员宣誓制度,增强了公证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从“公平、正义”法制观念立足,不断提升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是提高公证意识、促进公证行业整体推进的重要一环。利用“公证开放日”、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高校等活动,为群众搭建法律宣传平台,解答法律咨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申请办理遗嘱、夫妻财产约定、婚前财产约定、赠与、提存公证的人次不断增多,从而极大地预防了纠纷、减少了诉讼,对社会稳定以及和谐松原的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小南

来源::42 松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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