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通辽煤炭案件律师,通辽煤炭案件律师团队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2 15:07:04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猎鹰”突击队依法对安永生、史春杰(绰号 史老胖)等人涉嫌违法犯罪团伙展开侦查打击。

经查,2007年至2017年间安永生、史春杰及其团伙成员在通辽市开发区红火煤炭市场内控制、垄断煤炭短盘运输业务,实施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安永生、史春杰现已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晓彪、白露、史春梅、史春刚、史春勇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团伙成员刘佳在逃。

为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的所有违法犯罪事实,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该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一、敦促该团伙其他涉案人员立即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二、请曾遭受过该二人及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证据。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

三、举报方式:

来访来信举报地址:通辽市科尔沁迎宾馆贵宾楼320房间(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1510号)。

联系人:

杨警官 手机号:13304720605

温警官 手机号:15149385141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19年5月14日

主要犯罪嫌疑人信息如下:

关于公开征集安永生、史春杰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的公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