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取保候审一年后再续期吗,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违法犯罪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2 07:45:06
【检答网集萃—80】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的能否再次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基层院检察官的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运行的检答网,自2018年10月“上线”以来,以其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解答及时权威而深受各地检察人员青睐。作为提供法律政策运用、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检答网而今已成为检察人员探讨业务、提升素养的园地和良师益友。“检答网集萃”第八十期,敬请关注。


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的

能否再次办理取保候审


咨询类别:刑事执行检察


咨询内容: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故意犯罪,送押时因病看守所暂不收押,公安机关又对其取保候审。检察机关认为其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不能再次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认为其虽然再次犯罪,但其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且其患有严重疾病看守所暂不收押,可以对其再次取保候审。


咨询人:河南省博爱县检察院 梁红涛


解答专家路利娜: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故意犯罪的,不宜再次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首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之一是“患有严重疾病……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如果第一次不批准逮捕而取保候审是依据这一条作出的,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故意犯罪,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条件已经不满足了。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说明对其取保候审,不能预防社会危险性的发生,因此不能对其再次取保候审。其次,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1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对取保候审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应当予以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监视居住。


往期回顾


【检答网集萃—79】因构成正当防卫被不起诉,行为人是否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检答网集萃—78】行政拘留的时间能否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扣除


【检答网集萃—77】辩护律师可否复制同步录音录像


【检答网集萃—76】撤销国家赔偿决定是否必须基于同一案件


【检答网集萃—75】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是否应以法院执行终结为前提


【检答网集萃—74】检察机关可否追加单位犯罪


【检答网集萃—73】无逮捕必要不批捕案件需要补充证据时,采用何种文书


【检答网集萃—72】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是否适用于监察委员会所办案件


【检答网集萃—71】《支持刑事抗诉意见书》应引用刑事诉讼法哪个法条


【检答网集萃—70】退出员额后,副检察长不能留任原职


【检答网集萃—69】在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实习的警校学生能否以司法工作人员论构成渎职罪主体


【检答网集萃—68】关于撤销不起诉决定的启动主体、情形及程序


【检答网集萃—67】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同一商品”


【检答网集萃—66】如何理解《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查询”


【检答网集萃—65】民事检察监督的虚假诉讼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检答网集萃—64】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6条


【检答网集萃—63】行政拘留的时间能否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扣除


【检答网集萃—62】不服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检察院是否有权监督


【检答网集萃—61】提请逮捕案件可否撤回


【检答网集萃—60】出庭时检察官助理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检答网集萃—59】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和事项是否需要报经分管副检察长审核


【检答网集萃—58】执行异议之诉中诉讼费用的收取问题


【检答网集萃—57】列席检委会“其他有关人员”是否包括系统外人员


【检答网集萃—56】对治安案件执法行为及处罚决定不服,能否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答网集萃—55】审查批捕时是甲罪,经审查以乙罪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处无罪,是否应当赔偿


【检答网集萃—54】交通事故受伤后何时可以做伤残鉴定


【检答网集萃—53】依据特别法食品安全法作出最低罚款数额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适用一般法行政处罚法降低罚款数额


【检答网集萃—52】盆腔积血是否可以适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7.4 h)条款


【检答网集萃—51】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诉前,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期间应当计算在赔偿范围内吗


【检答网集萃—50】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危险驾驶案件,已经作出相对不起诉,公安机关是否能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检答网集萃—49】审计报告是否等同于司法会计鉴定?


【检答网集萃—48】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如何计算


【检答网集萃—47】裁定不予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检答网集萃—46】在办理案件中如何把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检答网集萃—45】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人不同意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能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检答网集萃—44】买卖身份证件罪中的“买卖”是否包含居间介绍行为


【检答网集萃—43】案件已经移送至法院,律师能否申请在检察机关阅卷


【检答网集萃—42】非公益林被盗伐、滥伐,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检答网集萃—41】如果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既不受理也不答复,检察机关是否可以监督


【检答网集萃—40】“上级院转来已作出处理决定的申诉如何处理”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39】关于追诉时效的两个问题


【检答网集萃—38】“对于食药品领域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行为能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37】“遗落之诉”如何启动监督程序


【检答网集萃—36】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是否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答网集萃—35】对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作为证据使用的作案工具如何处理


【检答网集萃—34】留置人员立案后如何采取强制措施


【检答网集萃—33】公安侦查阶段执行取保或监视居住已获人大许可,检察环节是否还需重报?


【检答网集萃—32】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数额问题


【检答网集萃—31】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入罪标准


【检答网集萃—30】检察长作为独任检察官或主办检察官办案的几个问题


【检答网集萃—29】敲诈勒索罪中老年被害人年龄如何界定


【检答网集萃—28】冷藏贮存服务提供者没有履行监管义务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答网集萃—27】强迫交易罪中“威胁”如何理解?


【检答网集萃—26】被揭发人已死亡,能否构成立功?


【检答网集萃—25】判决宣告后又犯同种新罪的并罚


【检答网集萃—24】“国(境)外抓获犯罪嫌疑人有关程序性问题”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23】缓刑期间异地再犯罪,谁来管辖?


【检答网集萃—22】“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中的“凶器”如何界定?


【检答网集萃—21】“在未中止诉讼或决定延期情况下案件超期审理,检察机关能否监督”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20】特别程序的生效裁定的监督方法


【检答网集萃—19】被害人拒绝做伤情鉴定怎么办


【检答网集萃—18】如何审查申请人在申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时提交的单方委托鉴定意见


【检答网集萃—17】“毒品互易后自行吸食行为性质的认定”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16】被强制医疗人在治疗期间发生的由律师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该如何定性,由谁负责


【检答网集萃—15】对取保候审的审查起诉案件流程监控怎样把握


【检答网集萃—14】“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问题”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13】“套取公款的去向是否影响贪污数额的认定”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12】“拆迁公司负责人能否成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11】罪犯是否可以主动选择减刑或假释


【检答网集萃—10】法律援助律师阅卷是否需提交犯罪嫌疑人同意接受援助的意见


【检答网集萃—9】随机分案轮案规则与不在位补偿关系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8】“入户抢劫”中的“户”怎么认定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7】关于徇私与枉法的关系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6】关于诉讼规则的日期问题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5】沥青能否对照危险废物名录直接认定为危险废物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4】“乘客抢夺行驶中公交车方向盘”怎么定罪量刑?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3】“如何理解强制猥亵罪中的‘强制’”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2】“羁押时间超过判处刑罚时间相关问题”等两问两答


【检答网集萃—1】“抢夺方向盘是否一律入罪”等三问三答


【检答网集萃—80】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的能否再次办理取保候审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史红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