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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调解师行业怎么样,婚姻家庭调解师行业怎么样啊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5 21:04:09

网络空间无限,给了人们更多获得共鸣与慰藉的机会,有时候却也给这份“共情”“信任”标上了“价签”。近日,松江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敲诈勒索案。案件的被害人陈女士遭人生低谷,本以为对面的“专业人士”能拉自己一把,没想到却被扯下了更黑暗的“深渊”。

陈女士是土生土长的上海本地80后,大学毕业后本拥有一段幸福婚姻。2021年因先生外遇离婚,但碍于面子,也想挽回婚姻,她未将此事告诉父母和女儿。

一个多月后,纠结的她苦于无人可诉,在某“S”交友软件上认识了陆某某。在倾诉与前夫情感问题的过程中,对方告诉她自己是一家金店老板,兼任情感专家(心理咨询师),善于调解夫妻矛盾,一直承接处理夫妻间纠纷的单子,咨询费为每小时300元。

很快,基于聊天中培养出的信任和挽回感情的急迫需求,陈女士对陆某某的话开始深信不疑。可她不知道这位“情感专家”现实中只是一位保洁公司员工,有妻子和两个儿子。而这场所谓的“咨询拯救”,不过是他骗财骗色计划的序曲。

“情感专家”收取每小时300元咨询费“拯救婚姻”,现实竟是名保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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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陆某某开始通过微信、会面等方式给陈女士进行所谓“情感咨询”,并且约陈女士、及其前夫三人当面劝和,陈女士也一直向陆某某支付“咨询费”。当然,作为一名无任何资质的冒牌“情感专家(心理咨询师)”,并未起任何作用,陈女士复婚依然“无望”。在此期间为获取陈女士的好感,陆某某还主动将咨询费从每小时300元降低了到每天300元,看到陈女士逐渐心急,他便提出以拍裸照、与她发生性关系并发视频给前夫等方式刺激对方复婚,但陈女士并不同意,还提出不再进行咨询。至此,陈女士已支付给陆某某1万余元。

意识到骗色失败的陆某某恼羞成怒,后以“朋友”身份上门,获知了陈女士住处,并与其父母取得了联系。获得把柄后,陆某某便提出之前是因为喜欢陈女士才同意降低咨询费,现在必须重新按每小时300元计算,补足差价。

了解到陈女士害怕父母知道离婚是由于前夫出轨,不可能再同意二人复婚,2021年底陆某某以泄密为由,要挟陈女士:要么一次性付清所谓“咨询费”,要么每月与他发生性关系,在陈女士父母面前假扮男女朋友。

陈女士只得选择给钱。在支付给陆某某3万余元后,陆某某向她出具保证书一份,保证不将陈女士前夫出轨之事告知其父母。不久之后,陆某某又来纠缠陈女士做其女友,被陈女士拒绝后再次以保密为由,要求陈女士“补足之前减免费用”,并另付3000元“保密费”,陈女士又为此支付了32万余元。当陆某某第三次来纠缠,并表示要退还3000元去泄密时,陈女士忍无可忍遂报警,很快,陆某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松江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陆某某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陆某某犯二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陆某某被抓获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陆某某认罪认罚,且在家属帮助下退出了全部的违法所得,可从宽处理。遂以被告人陆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官提示,在日常交往,尤其是对方真假难辨的网络交往中,第一坚决不能透露个人信息;第二凡牵扯钱款问题务必谨慎,再三核实对方信息;第三拒绝他人露出自己的“小辫子”,给他人以可“抓”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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