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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予立案怎么赔偿,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及赔偿问题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1-22 01:53:07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不予立案怎么赔偿,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及赔偿问题】,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不予立案怎么赔偿,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及赔偿问题】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及赔偿问题
  • 交通事故不立案可以开责任判定书吗?
  • 「交通赔偿」交通事故中,如何获得赔偿?
  •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及赔偿问题

    一篇标题为“骑车人被撞自行就医46天后死亡,货车司机被诉交通肇事罪”的文章,引发读者朋友们的关注,该司机的案件已经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那么,我们今天来细述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罪承担的刑事责任

    1、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4、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5、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问题

    (一)医疗费的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 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关于一次性赔付的护理费,若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三)误工费的赔偿

    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四)交通费的赔偿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

    (六)营养费的赔偿

    (七)丧葬费的赔偿

    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交通事故不予立案怎么赔偿,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及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不立案可以开责任判定书吗?

    现代社会,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就需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可能会作出立不立案的决定,那么交通事故不立案可以开责任判定书吗?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的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不立案可以开责任判定书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依据职权所作出的认定。事故当事人不到场的,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对驾照是否有害?

    不会。主要的影响为: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所以,就拒绝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

    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如你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无法判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何为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有的证据来看,没有证据证明事故的任何一方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无法对事故作出判断,究竟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起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便成了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那么是否交警作出事故无法认定的认定书就意味着任何一方都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无法判定时,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应看情况而定。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在此类交通事故中,若事故认定书无法判定时,推定机动车一方承担全责。当然了,如果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或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可适当减少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2、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若事故认定书无法判定的,那么应该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原则,均摊赔偿责任。当然了,如果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过错,或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可适当减少赔偿责任或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对交通肇事不立案时,就需要出具产予立案的告知书,告诉案件的原告这一决定。

    以上信息由万邦法务小编整理编辑,供参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万邦法务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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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赔偿」交通事故中,如何获得赔偿?

    在我们生活中,交通事故是比较常见的,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首先报警或者协商确定责任的划分,其次协商赔偿事项,协商不成的可以着手准备诉讼解决,最后,诉讼到法院是最后的救济途径,涉及到诉讼,需要明确诉讼主体,明确赔偿计算方法,准备相关材料,到开庭下判决,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

    一、赔偿主体分析

    二、索赔步骤指导

    (一) 统计死者家属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1. 死者的死因鉴定。

    死者当场死亡的,应要求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书,事故双方对死者的死因存在疑问的可以在报警后3日内申请对死者尸检,由交警部门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检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0日,如有必要经上级交警部门批准可延长,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注意事项: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的同意。但是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是否有必要解剖尸体由交警部门决定。自责任认定书出具或者检验尸体结束后,交警部门会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2. 死者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下列赔偿标准计算损失:

    (二) 协商赔偿,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法起诉

    尽可能争取与对方协商解决,因为相对于协商解决,起诉成本过高。若双方没有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可在3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的则在6个月内结案。

    (三)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抓紧时间起诉

    目前,诉讼时效期间还未届满,你方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抓紧时间起诉对方。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死者家属自受害人死亡第二天开始,在三年的时效期间内没有要求肇事方赔偿,之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的,肇事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经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死者家属诉讼请求,肇事方可以不用赔偿死者家属损失。

    诉讼时效的中止以及延长一般不常见,故此不做考虑。诉讼时效中断简单来说就是由于法律明确规定情形的发生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1.死者家属明确提出赔偿要求。如打电话向肇事方索要赔偿。

    2.肇事方有作出要赔偿的表示。如肇事方主动提出可以赔偿,但是要推迟赔偿期限。

    3.死者家属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向法院起诉等。

    只要有这三种情形出现,那么诉讼时效从这种情形发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往后三年内死者家属均可依法起诉获得相应赔偿。

    (四) 诉讼主体确定

    你方可以将以下主体列为被告:

    对方车辆的驾驶员

    注意事项:

    1. 如果车主是在履行职务行为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应将其就职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2. 如果对方肇事者死亡,应将其近亲属作为被告起诉。

    (五) 诉讼流程详解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诉讼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起诉阶段、审理阶段以及判决执行阶段。以下对三个阶段进行详细介绍,并告知各阶段流程以及准备事项。

    1. 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即你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立案,要求依法判决对方赔偿你方损失。立案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依法合理地选择法院立案起诉。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可以向事故发生地、肇事者户籍地、肇事者经常居住地等地点的法院起诉,一般是向当地基层法院起诉。

    选择哪个地区的基层法院起诉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决定。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确定了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就高不就低”原则,原告可以选择标准较高的地区起诉。其次,各地司法实务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的标准不一样,以及护理费、营养费等的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原告需要了解相关赔偿项目的标准进行比较后起诉。最后,选择向哪个地区法院起诉,还需要考虑成本问题,比如选择外地起诉需要考虑住食宿费用、客运费用等。所以,向哪个地区法院起诉需要综合以上因素后进行选择。

    (2)准备必需的立案材料。

    立案所必需的材料是起诉状,起诉状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被告双方的必要信息,比如:姓名、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址等必要信息,还需要写明原告具体的请求事项,以及原告基于什么样的事实理由可要求被告赔偿。书写起诉状过程中如果不清楚肇事者的基本信息以及肇事者投保的保险信息,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调取相关信息以便于起诉。

    (3)法院不予立案的处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状法》第一百一十二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当原告方收到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书后,可自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起诉法院的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状请求法院受理案件。

    (4)申请调查取证以及申请鉴定的程序。

    法院立案后,如果存在原告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必要证据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于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或者车辆损失鉴定的,也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举证期限一般为当事人收到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十五日内,该期限由法院指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经法院同意后确定。

    (5)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如果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有明显的转移、变卖财产的情形或者原告担心以后的判决执行无法保障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在向法院起诉前,也可以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提出,法院在收到保全申请后的48小时内裁定是否执行保全,诉前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中保全在法院要求时申请人也应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裁定驳回保全申请。而对于诉前保全,如果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天内申请人没有起诉,法院将解除保全。

    2. 审理阶段

    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的时间、地点。一般情况下,该类案件会公开审理,如果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其他不愿公开事情时,可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不公开审理申请书》申请该案不公开审理。法庭审理一般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核实双方当事人,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开庭时一般由审判长核对双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审判人员主持对事实证据的当庭调查。

    法庭调查阶段全程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当庭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一般经由以下顺序:双方当事人陈述,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被告对原告的起诉作答辩,在此过程中原告可就起诉状中已有诉求进行变更或者增加没有的诉求;原告对自己的诉求向法庭提交证据,由被告进行质证,然后被告提交反驳原告诉求的证据,原告质证。

    (3)原被告双方就争议点发表自己意见。

    原被告双方围绕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及合议庭确认的事实和证据,提出维护自己诉讼请求和反对对方主张的辩驳意见。

    (4)辩论结束后,审判人员组织当庭调解。

    辩论结束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愿意接受调解,审判人员将就赔偿等事项组织调解,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宣布调解无效。

    (5)调解无效的,法院宣布闭庭。

    调解无效的,经合议庭评议,如果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可以当庭宣判的,审判长将当庭宣判。但是一般情况都是审判长宣布闭庭,之后通知双方当事人领取判决书。

    注意事项:开庭前,审判人员会及时告知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庭审过程中,双方应就事实理由实事求是的发表自己意见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3. 执行阶段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送达15日后,如果双方没有上诉则该判决生效,双方应及时履行判决,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判决,你方可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判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材料如下:

    (1)执行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生效判决书(一式三份);

    (4)判决书的生效证明(找案件判决法官开具该证明);

    (5)其他法院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执行申请书范本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张XX(姓名),男,生于XX年XX月XX日,汉族,身份证号XXXXX ,住北京市朝阳区XXXXX,联系方式:XXXXX。

    被申请人:赵XX(姓名),男,生于XX年XX月XX日,汉族,身份证号XXXXX ,住北京市朝阳区XXXXX,联系方式:XXXXX。

    被申请人:XX公司XX地区分公司(保险公司名称),法定代理人:李XX(分公司法定代理人姓名),分公司地址:XXXX区XX街道,联系方式:XX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张XX诉赵XX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XXXX人民法院XXXX年XX月XX日以XX字第XXXX号判决书(调解书)作出判决(调解),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未(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请求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共计XX元;

    事实和理由:主要描述事故发生经过,对方赔偿你方损失的情况以及法院判决结果。

    此致

    XXXX法院

    申请人:张XX

    XX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流程详解如下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交通事故不予立案怎么赔偿,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及赔偿问题】,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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