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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交通事故备案表,泸州市电动车上牌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1-21 2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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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交通事故备案表,泸州市电动车上牌
  • 四川泸州无牌电动两轮车车主 赶紧来信息采集备案
  • 四川绵阳江油市“1·2”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 撞人后留下假信息 一女子被认定逃逸
  • 四川泸州无牌电动两轮车车主 赶紧来信息采集备案

    封面新闻记者 徐庆

    7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泸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该市正在对无牌电动两轮车开展信息采集临时备案工作。目前,泸州已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设置首批104个信息采集备案点,各无牌电动两轮车所有人可携带车与身份证及时前往各备案点完成信息采集。

    泸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无牌电动两轮车所有人应积极配合,及时前往各备案点完成信息采集。各备案点将发放临时信息备案凭证,同时对相关法规知识予以告知。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采集临时备案工作,仅是对泸州市范围内的信息采集临时备案,是泸州开展无牌电动车整治的前期摸底工作,该凭证不能作为车辆的正式号牌使用。

    无牌电动两轮车车主参与信息采集临时备案后,应尽快前往公安交警车管部门按车辆类型注册登记上牌。车辆属于机动车的,还须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资格。备案有效期结束后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被依法查处。

    电动两轮车未在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上牌前,产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车辆实际属性进行鉴定并依法处理。电动两轮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规范、文明、安全出行。

    新闻链接:

    为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引导购车人依法依规办理牌证,7月25日,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电动两轮车购买、上牌、通行须知》,明确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购买电动摩托车、车辆上牌、通行四方面须注意的事项,具体如下:

    一、购买电动自行车须知

    (一)电动自行车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

    (二)电动自行车产品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须经CC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购买前应仔细查看车辆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随车资料。

    (三)获得CCC认证、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册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购买电动摩托车须知

    (一)电动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包括轻便电动摩托车和普通电动摩托车。

    (二)该类产品属于CCC认证范围并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须经CC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购买前应仔细查看车辆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随车资料。

    (三)符合要求的电动摩托车产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现行有关规定予以注册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车辆上牌须知

    (一)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车主需提供身份证、销售发票、3C认证合格证,并交验车辆。按规定,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牌证费30元。

    (二)办理电动摩托车上牌,车主需提供身份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交强险、机动车整车合格证,并交验车辆。按规定,电动摩托车上牌的牌证费60元。

    四、通行须知

    (一)驾驶电动两轮车需具备相应条件。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摩托车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驶电动两轮车上路行驶时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靠右行驶,停放于划定停车区域内,行经斑马线应减速慢行或停车让行。

    (三)驾驶电动两轮车上路行驶需严格遵循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禁闯红灯、酒驾、逆行、超速行驶、违规载人,严禁安装遮阳伞或挡风棉被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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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绵阳江油市“1·2”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2年1月2日14时53分许,四川绵阳江油市中雁路双河镇(小地名:八角庙)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135万元。

    经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肇事货车驾驶人驾驶部分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超速超载行驶,行经弯道处时占用道路左侧转大弯,当发现对向车道有来车时,向右急打方向,又向左打方向,导致车辆右侧轮胎离地向左侧翻,在侧翻过程中碰撞对向行驶的大型普通客车,侧翻倒地后又与对向行驶的小型面包车、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肇事货车所属货运企业四川金泽信运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驾驶人超速超载等行为失管,对车辆的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与北京腾疆集团有限公司货运源头装载管控缺位,对运输粉煤灰车辆超载管理职责边界不清,责任分工不明确,对货运车辆装载、过磅、签发过磅单、出厂等多个环节把关不严;广汉新丰林氏修理部超备案范围从事机动车二级维修养护,违规对肇事货车第一轴制动系进行调整;广汉市西城汽车修理厂出具虚假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事故调查组提出了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并移送相关单位。经事故调查组报省政府批复同意,对肇事货车驾驶人徐志威等6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四川金泽信运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和四川金泽信运业有限公司车队长汪光元等7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省纪委监委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在事故调查组认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责任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分别认定责任,作出处理: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江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沈炜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江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辉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给予广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陈启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给予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彭雷等其他15名责任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责令江油市交通运输局等10个责任单位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总台记者 陈凯)

    撞人后留下假信息 一女子被认定逃逸

    本报讯(通讯员 夏文娟 张明 记者 王茸)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留下假电话号码后离开,以为自己行为神不知鬼不觉,谁知还没过几个小时,交警出现在她家门口,并告知其行为已属于肇事逃逸。

    5月5日,江宁汤山街道上善路路口,一名中年妇女骑乘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后座上还载着另一名中年妇女。可能因负荷太重车身不稳,这辆电动自行车将正在过斑马线的李大爷撞倒。

    事故发生后,李大爷忍着疼痛,拦着骑车女子不让其离去,女子称没有带钱,从包里拿出纸和笔,留下了电话号码和自己的名字。李大爷回家后拨打纸上的电话,发现是空号,一气之下报了警。

    江宁汤山交警中队事故民警了解情况后,发现肇事者的电话号码竟然是9位数,其“姓名”在公安平台上也“查无此人”。民警只好调取事发地点周边监控,一路追踪找到她的住址。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相关规定,交警认定肇事者陈某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其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不仅提供假联系方法属于肇事逃逸,在交通事故中没有撞到人、只撞坏物件后擅自离开现场,也可能构成肇事逃逸。

    4月30日,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湖熟街道向家边附近,一户农庄的电动门被撞坏。户主向先生说,早上他到农庄准备开门,按了半天开关,电动门都没反应,他用力一推,门突然倒了。好端端的门怎么坏了?向先生赶紧调取门口监控视频,发现夜间一辆半挂牵引车倒车时撞倒了门,司机下车后扶起门,随即离开。

    根据监控拍到的车牌号,民警立刻联系上车主吴某。吴某承认农庄大门是自己撞坏的,他解释当时急着送货,所以没有多想就离开了现场。民警对吴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行为已涉嫌肇事逃逸。

    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单方事故后,驾驶人应第一时间报警,根据民警指示进行处置。如确实急需离开,可以告知警方当事人、车辆信息以及实发经过进行备案。自行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很可能涉嫌逃逸。

    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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