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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科普一下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一年内发生两次事故预示什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罗小弟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2 07: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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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牵引车司机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此外,赵某还将被吊销驾驶证。据介绍,2020年5月、2021年3月赵某先后两次肇事,共造成两人死亡。其中,其在去年5月的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在今年3月的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2021年3月25日18时58分许,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翠亨新区点翠街与东汇路交汇路口发生一宗牵引车碰撞小轿车的交通事故,造成小轿车司机重伤。值班民警闻讯迅速赶赴现场,看到一辆牵引车将一辆小车顶至路中安全岛处,初步了解得知小轿车上受伤的司机乘客已被送往中山市人民医院救治。其中,小轿车司机肖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当事司机赵某称,当时他驾驶粤T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一辆半挂车装货准备驶往火炬开发区外运码头,途经翠亨新区点翠街与东汇路交汇路口时,遇小轿车由纪念小学往滨海南二路方向行驶,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

通过现场勘查、调取视频监控及询问,4月20日,开发区交警大队依法认定赵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警指挥、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礼让右方车辆优先通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赵某还曾于去年5月11日驾驶同一车辆发生过一宗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发当天17时56分许,赵某驾驶制动不良的粤T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一辆集装箱半挂车,途经中山港内贸码头门口对开路段右转弯驶入码头时,与周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周某当场死亡,摩托车乘客刘某受伤。后经调查取证,开发区交警大队依法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5月13日,赵某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且将被处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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