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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看法报道:交通肇事伤者营养费,员工出差发生车祸怎样处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王铁柱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1 18:03:18

俗话说,“天灾人祸”,作为普通公民,在日常奔波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意外。车祸,就是最常见的一种。发生车祸后,两种结果:一种,事故过于严重,导致受害者直接死亡;另一种,受害者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在处理好相关的人身事项后,往往我们会追求赔偿。但是,向谁索赔,如何索赔,索赔多少,成为了当事人的难题,而遇到肇事车主不理睬、不负责的情况下,则更让受害者一筹莫展。在此,作者和各位谈一谈我国有关法律对于车祸索赔的规定。

首先,我们要将普通车祸和交通肇事罪区分开来。前者主要承担的是民事赔偿责任,后者则是刑事责任。后者构罪要满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且造成重大后果”的条件,一般是超速、超载、酒驾,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的后果,普通车祸的发生则有多种原因,可能是司机不注意,可能是受害人有过错,也可能二者过错结合导致车祸发生。所以,发生车祸后的索赔是由受害人或死者家属要求赔偿,而交通肇事罪是刑事案件,由公诉机关即检察院提起公诉,依法判处,同时可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其次,再来说说向谁索赔。鉴于实际情况较为复杂,法律规定也比较繁复,简单而言,分为司机与车主一致和司机与车主不一致的情形。前一种情形中,司机(车主)便是直接的赔偿人,后一情形中,若车主已经尽到审查告知义务,其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则不应承担责任;若车主明知车子有问题,或者明知司机没驾驶证而出租出借的,则要承担连带责任。除开司机(车主)以外,其实受害人最主要是找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机动车均要缴纳交强险,在122000的限额内,都是由保险公司无责任赔付的。所以很多司机在接到赔偿请求的时候,都会甩下一句话,“你直接去找我的保险公司”。通常,在受伤不那么严重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一般都能予以赔偿。但是,如果伤者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超过了交强险中的10000元,超出的部分保险是不赔的。如果伤者有财产损失,且超过2000元,超过的部分交强险也不赔。如果伤者发生伤残,产生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等,超出110000元的部分保险也不会赔偿。这些超出的钱,最终还是要向司机要求赔偿。所以,不能依赖保险公司,要时刻盯住直接肇事司机。

接下来,再来说说索赔多少的问题。法律已经规定了相应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财产损失费。作者对此一一解释说明。

医疗费就是在医院产生的门诊费、住院费、药费等,每一笔费用都有医院开具的发票,还有出院时候的费用清单,这些票据都要留好当作凭证。

后续治疗费不太常见,主要是诊疗以后又产生的费用,实践中也大多不予支持。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按照当地标准,几十块钱一天,乘以住院天数来计算。

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分别对应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主要发生在伤残情形下,经过司法鉴定确定相应的期限,按照100-120元/日的标准来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指因残疾而必须的轮椅、拐杖等器具支出费用。

交通费指送医的救护车费用、去医院的火车费、打车费、公车费等,也均要留存好发票。

鉴定费是指对受害人的伤残做鉴定的必要费用,可以是私人鉴定,也可以是向法院请求法院指定鉴定。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xx省 xxxx 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x20年(满60周岁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x伤残指数(十级伤残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

被扶养人生活费主要看受害人有没有必须扶养的人群,如未成年子女、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等,通常8级以下的伤残都不予支持此项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十级一般为5000元,每升一级增加5000元。

财产损失费,就是常见的手机维修费、电动车维修费等,留好发票。

说完了各项费用,到了最重要的一步,如何索赔。要么直接向司机或其保险公司索赔,要么向法院提起诉讼。两种方式各有优劣。直接索赔往往会遭到拒绝或不回应,而且也无法争求足额赔偿,会发生妥协让步,导致索赔金额减少。起诉的话,缺点是耗时长,准备工作多,使人疲于来回奔波。但起诉能保证赔偿金额能够全部拿到,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的费用。大多数受害者往往会寻求律师事务所的帮助,因为律所足够专业、细心,但其实如果自己能够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也可以自己去索赔,还免去了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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