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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专业头条:交通肇事罪超期扣押,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杰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9 14:20:28

近期,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打击违法犯罪和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工作中暂扣了一批违法机动车,现将暂扣超过三个月的处理车辆进行公告。请下列车辆所有人(车主)自今日起3个月内(2022年7月12日前),到各扣车单位联系,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前往接受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按规定予以收缴(没收)、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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