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交通肇事工亡赔付(员工下班途中车祸死亡企业有责任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兵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8 04:51:20

交通肇事工亡赔付(员工下班途中车祸死亡企业有责任吗)

员工下班路上车祸死亡企业如何赔偿

1、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且死亡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承担(未交工作保险金的除外)。

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节选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员工上班时被打伤雇主应该赔偿吗?

2014年1月24日,陈某以前的员工唐某到工厂找陈某借钱,因陈某不在,唐某便叫正在车间工作的小赵帮他打电话给陈某,小赵没同意,两人斗了几句嘴。不想,唐某手持榔头砸打小赵的头,小赵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开放性-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一个月后,小赵出院,共花去医疗费2.22万余元,陈某帮其支付了9600余元。

2014年7月,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但伤害带来的经济损失让小赵倍感压力。小赵多次找陈某协商,希望陈某能支付这笔费用,均遭到拒绝。小赵起诉到法院,要求陈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14万元。

但陈某认为,小赵的伤是唐某造成的,法院也已作出了判决和认定,应由唐某承担责任。且他与唐某早已解除了劳务关系,又支付了小赵9600余元的医疗费,其他费用不应再由他支出。

法院判决,陈某赔偿小赵因伤造成的合理损失3.86万元。

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本案中,小赵是在工作期间被唐某打伤,因此,小赵可以请求唐某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陈某承担赔偿责任。陈某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唐某追偿。现小赵选择请求陈某赔偿其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其诉讼请求的合理部分,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