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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庭审体会(陈律师教您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夜未央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7 09:45:26

交通肇事庭审体会(陈律师教您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

中国每年发生近20万起交通事故,平均每8分钟有1人因车祸死亡!不管你开车不开车,社会当中的每个人都是交通参与,都有可能遭遇交通事故,不正确的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可能给自己带来巨大损失,甚至遗憾终身。下面陈律师就将处理交通事故方面的经验体会与大家分享,希望能为您在紧急时避免更大损失,依法获得更多的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过后,如果发生人员伤亡,首先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包括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同时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警(拨打122),并保护现场。若当时慌了想不起拨打122打110也可以。陈律师遇到过这样的案情,骑电动车的伤者在村里遭遇交通事故,由于村里都认识,当时就没有报警,三轮车司机出了几千块钱后便不再愿意出钱。由于事故发生时没有第三者目击,又没有报警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结果现在若提起诉讼,侵权事实的认定都成为困难,因此希望大家千万不要碍于村里之间而放弃报警,这很可能不利于后续索赔。

因抢救受伤人员确需变动现场的,应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原貌,以便交警部门正确划分事故责任;然后及时通知承保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查勘。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一般程序十日内,逃逸则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出具。在划分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时,交警可能调解,因此当事人对于责任划分要谨慎对待。例如:陈律师遇到过一个司机,他的商业险有两百万,因此为了照顾伤者就在调解下认了全责,因为他觉得伤者伤的不是太严重,两百万的商业险加上二十万的交强险肯定够赔,本着善意帮助伤者的想法就认了全责,结果伤者光治疗就花了将近两百万,再加上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其他赔偿项目,显然他的保险就不够了。因此大家在责任划分上可以为了照顾伤者多承担一些责任,但是也要慎重,仅凭现场单纯的目测难以准确鉴定伤情,而且对于伤者身上的基础疾病又不知情,自身疾病不会中断因果关系,治疗费用或许会超乎您的想象,望大家在保留善良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不然就有可能卖车卖房。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原来作出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以书面形式申请复核一次。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属于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依法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机会只有一次要把握住,不过从以往的经验来看,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改变的可能很小,即便如此也不能轻言放弃。事故认定书中的事实部分也可以复核。例如:事故认定书中司机肇事后逃逸,一般情况下逃逸商业险是不赔的,但是当时你可能是让老婆生孩子的司机先走了,对此就可以复核,请求更正逃逸事实。

若事故认定书复核后对于责任划分仍不满意,可在诉讼中不按照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进行主张,人民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会有法官不按照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进行判决,不过情况较少,还有一种更少的情况,是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确定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错误,然后依法可重新划分当事人之间的责任。

伤者送医治疗,司机可以垫付医疗费用,但需要保存支付凭证。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受伤人员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就是否构成伤残、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进行鉴定。伤残鉴定对于伤者至关重要,因为这涉及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系列赔偿,因此可能需要根据不同的伤情去联系鉴定机构做鉴定。

受害人就受到的损失可以持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请求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伤者在这期间也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出和解方案,建议可以拿着方案咨询一下,不然你以为赔不少了,其实保险公司赚大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二次手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财产损失。医疗费中走医保部分在交通事故中不予理赔,治疗与交通事故无关的疾病不予理赔。二次手术费,首先需要医嘱中写明需要二次手术,最好写上大致费用,费用估算对于医生并非难事,不过现实是往往医生不会写,更不会写费用,而且就算医生写明法官也不一定会支持,很多法官都会认为实际费用并未产生,本案不予处理,待实际费用产生后另行起诉。剩下其余费用要么有固定赔偿标准,然后计算即可,要么就是根据实际损失产生计算,需要帮助可以私信陈律师。

最后讲一个案例:张三遭遇交通事故,诊断为腰椎压缩骨折,但是不够三分之一,医生建议手术治疗,但是张三并没有选择手术治疗而是选择保守治疗,因为当时他拿不出6万元的治疗费用,甚至都没有住院,回去找一位中医开了中药后回家养着。张三这样的选择基于当时的无奈,但是这样带来的后果就是:腰椎骨折手术治疗才构成伤残,事故发生地又在北京,因此失去了16多的伤残赔偿金(他年龄为60岁以下),也失去了被抚养人生活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原本20多万元的赔偿款(他占主责),现在诉讼只能拿到4万左右元。其实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钱进行治疗,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赔付18000元),还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虽然很难申请下来,但是本人感觉比以前好申请,在本人帮助下两个伤者的申请都已申请下来。张三事故发生后5个月无法工作,本来构成伤残的这笔钱可以缓解下生活的压力,可惜当时不知,周围不晓,未能得到雪中之碳。

不幸来临,抚平伤口,弥补损失,然道阻且长,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本文未详尽之处,可以陈律师私信交流。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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