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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结案多少钱,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完,不算结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1-22 15:21:05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结案多少钱,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完,不算结案?】,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结案多少钱,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完,不算结案?】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结案多少钱,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完,不算结案?
  •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完,不算结案?
  • 立案快 调解快 结案快——富平县推行交通事故危险驾驶案件“一站式”办理
  • 司法为民 成都法院在行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次性处理结案 双流法院这样做
  •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完,不算结案?

    前言:

    生活中我们开车很可能会遇到刮碰,一般大家都会报保险来理赔。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完,是结案了吗?

    接下来黄贞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的阅读!

    法律延伸:

    保险公司理赔完,也不一定算结案。

    交通事故结案的情况如下:

    1. 事故的当事人经交警调解后,制作《调解书》,发给当事人

    2. 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 调解不成功的,填写《调解终结书》,交给当事人,此时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4. 受侵害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形成了调解书或判决书,并且侵权人完全履行赔偿义务的。

    交通事故的结案时间:

    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勘验、检查现场后的交通事故,从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进一步检验鉴定的,在鉴定结果得出之日起5日内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成的,请求公安机关调解的,需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的10日内交送书面的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此类争议的期限为10日。经过调解达成交通事故协议后,公安机关会制作调解书发给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没有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会制作调解终结书发给各方当事人。

    黄贞律师小结:

    因此,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理赔完不能看做结案,如果双方有交通事故纠纷可以继续维权。

    以上是黄贞律师针对相关案件为大家做的法律知识分析,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立案快 调解快 结案快——富平县推行交通事故危险驾驶案件“一站式”办理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宝亭)“现在一站式处理中心太方便了,高效便捷又贴心。”富平县薛镇赵某在接受处理完一起交通事故危险驾驶案后激动的说。为解决交通事故危险驾驶案件当事人,尤其是受害者“往返跑、理赔难”的困境,在富平县委政法委指导协调下,由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多部门联合成立的交通事故危险驾驶案“一站式”处理中心,实现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立案诉讼、开庭审理等“一站式”办理。

    富平县是人口大县,县域广、车辆多,在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程序环节中,群众往返多个部门,受理流转慢、效率低、质量不高,因事故衍生的民事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为切实破解这一“瓶颈”,深入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新时代枫桥经验,富平县于2022年5月在全省率先创建“交通事故危险驾驶案件一站式处理中心”。通过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提升效能,实施“543”工作模式,即五位一体、四项机制、三调联动,实现案件办理“一窗办、一次办、一站办”,优化了案件办理流程,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节约了群众诉讼成本,达到了效率与能力双提升。“一站式处理中心”实行公、检、法联合办案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打通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专题研究,形成快速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达到以案释法、以案促执的良好效果,真正实现了“立案快、调解快、结案快”。

    同时“一站式”处理中心坚守“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礼让和”元素,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遵从当事人自我主动行为,当事人可自主选择一项或多项调解方式,“三调联动机制”无缝对接,形成有效闭环,构成大调解工作格局,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工作目标。“一站式”处理中心运行以来,该交通事故进入诉讼阶段案件大幅度减少,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涉及金额257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为打造中国北方最美县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司法为民 成都法院在行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次性处理结案 双流法院这样做

    记者 戴竺芯

    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身心受害,如果双方当事人僵持不下,走传统的法律索赔程序常常让许多人觉得麻烦。不仅等待时间较长,办理各项手续来回跑动次数也多。

    在双流,法院为了进一步方便市民处理纠纷,在全省率先引入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有需要的市民,只需按下“一键”,便能轻松理赔。

    遭遇车祸后续索赔

    起诉当天便达成调解协议

    去年10月,成都市民罗某某不幸被一辆轿车撞伤。当天晚上,他骑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出门,在天府新区直管区麓山大道三段穿心路口时,与王某某驾驶的微型轿车相撞。事后,交警判定,王某某因转弯未让直行车辆,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罗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人受伤了,还耽误了工作。今年3月15日,罗某某一纸诉状,将车主王某某、赖某某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24922元。

    收到案件后,双流法院立即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利用联调联动机制将该案流转至双流区道路交通事故联调联动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我们建议当事保险公司组织事故双方使用了‘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起诉当天,他们就达成了调解协议。” 双流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副庭长张萍说,调解当日,保险公司在4月30日前赔偿罗某某相关损失费用合计116053.66元,王某某、赖某某现场支付罗某某2000元,罗某某也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

    至此,这次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事宜一次性处理结案。罗某某也是起诉当天,就与被告协商达成一致,只需回家等待赔偿到账。

    线上数据一体化

    市民办事只需“跑一趟”

    按照传统的起诉索赔程序,交通事故发生后,罗某某索赔首先需要前往双流法院起诉,等待排期开庭,领取判决,到最终审理完毕,得到赔偿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双流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的启用,则为市民提供了大大的方便,起诉当天便可组织调解。

    “市民只需跑一趟,提交相关资料,便能将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完毕,回家坐等调解结果。”张萍介绍,该平台于2017年8月引入至双流法院,平台主要利用网络大数据共享功能,联合交警、保险、鉴定等多方机构,实现与公安部门的数据交换以及人民调解组织、保险公司及法院的数据共享,让各职能部门在纠纷处理中形成的数据可以“一次形成、综合利用”,并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全程的在线调解,以及在线的损失确定、伤残鉴定、保险赔付“一键理赔”等服务。

    “同时,平台还有效解决了各部门间赔偿标准不统一、裁判规则不透明等问题。”张萍说,平台启动至今,共登录受理案件122件,成功调解化解纠纷案件119件,化解纠纷成功率达97.5%。

    线上线下多元联动

    今年进入联动调解纠纷数占案件总数92%

    快速、高效、便捷、专业化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直是双流法院重点打造的民生工程。除了从线上简化办事程序,双流法院线下开展的工作也不少。

    在线下,双流法院设置了交通事故审判庭,审判庭设置于区道路交通事故联调联动中心,依托该中心,与交警事故处理中队、交调委、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办公,为矛盾纠纷的及时处理提供了基础条件。

    一旦纠纷进入联调中心,将依次由交警部门、交调委、保险行业协会开展调解。多方联调联动形成了漏斗形的工作模式,实现了“纠纷解决的分层递进”,让超过95%的纠纷得以在诉讼外化解。

    数据显示,今年1到7月以来,双流辖区内交通事故报警数26000起中,进入联调机制调解纠纷数达92%,最终进入法院诉讼的案件仅占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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