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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性格不合离婚法律怎么判,夫妻性格不合,真的是离婚的理由吗知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21 11: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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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性格不合,真的是离婚的理由吗?
  • 妻子因三观不合想离婚,法院却这样判..网友:非得家暴才能离婚?
  • 女子婚礼前一天出轨,丈夫发现后起诉离婚索赔5万元
  • 夫妻性格不合,真的是离婚的理由吗?

    夫妻两个人,在婚前互相欣赏,互相爱慕,感觉彼此是全天下最匹配的人,可是一到了婚后,就为此产生了冲突与不满,严重的,甚至到了无法忍受对方的程度,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呢?

    其实,当磨合期出现问题的时候,正是你了解对方的开始,因为通过彼此的磨合,你可以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了解背后的行为与动机,你可以发现两个人处理事情的方式与态度。 能干的人势必会有强势的一面,但也有生活白痴的一面;认真细致的人做事可以想得很周全,但是经常会思虑过多;乐观开朗的人思想单纯简单也很随性,但也做事情上可能会缺少规划。

    你看,某一种优势的背后,都有一个缺点要应付,这应该是上帝造人时候的一个惊喜,刚好你们可以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也就是结婚的意义---共同分担。

    其实呀,哪有什么性格不合,就是你看不看重对方,你爱不爱对方的问题。

    你要真心看重对方,做出让步,愿意放下自己的利益或观点,去改变自己,让彼此的关系得到缓和与升级,你退,不是输,而是你拥有更宽广的胸襟,懂得了包容与让步的艺术,在你做出牺牲的时候,对方会默默记得你的付出,以后的婚姻中,对方也会更加愿意为你付出,包容你的。

    当冲突爆发的时候,你要学会问对方几个问题:

    你希望我用什么样的方式和你沟通?

    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爱人?

    我希望能够做你心中超8分的爱人?

    “你希望我用什么样的方式和你沟通?”其实,是在让对方说出能够接受的对话方式,能够让两个人知道如何有效沟通。

    “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爱人?”其实,是希望对方说出自己的需求,希望对方能够说出自己心中真实的想法。

    “我希望能够做你心中超8分的爱人?”是在告诉对方,我愿意好好经营这段婚姻,维系好夫妻关系,也希望对方能够帮助自己做一个好的爱人。

    当相处一段时间之后,最好是与爱人坐下来,相互反馈一下,问问对方,自己最近的表现是否有进步。

    “亲爱的,我这一周的表现,你还满意吗?”

    “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我做得更好呢?”

    “你不喜欢我说哪些话,做哪些事情呢?”

    这样多练习几次,相信夫妻关系,自然会得到改善与提升。当然这个过程中需要彼此有耐心,并且彼此都能够不断地改进。

    夫妻关系,本身就是为彼此而设立的。在另一半的引导下,双方都会越来越懂得处理彼此的差异,学会了经营关系,家庭的温暖又和谐了。

    那些性格不合作为离婚理由的人,都是在逃避婚姻问题,然而这种逃避,并不能解决婚姻问题,还会把婚姻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甚至有人觉得离婚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然而,事实上,离婚不能够解决婚姻问题,因为你在这一段婚姻里的问题没有得到良好的解决,所以你即使进入到下一段婚姻,它也可能还是会存在的。很多咨询者都问我“婚姻是不是换一个人就能好了的?”

    我的回答是“并不能”。

    他们确实匪夷所思,如果你不解决自身的问题,即使你换多少个人,婚姻依然是过不好的。

    经营婚姻中,夫妻俩努力改善关系,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不要一出现问题,就想着逃避,逃避是没有用的。

    妻子因三观不合想离婚,法院却这样判..网友:非得家暴才能离婚?


    2021年1月1日开始

    离婚冷静期正式实施

    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

    包括这五个步骤

    申请→受理→冷静期

    →审查→登记(发证)


    首先,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

    其次,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

    “再一个”30天之内

    双方需要共同到

    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对于离婚冷静期

    不少网友提出了质疑

    “这是在干涉婚姻自由吗?”




    而最近,微博的一个热搜

    #妻子因三观不和申请离婚#

    再次引起了网友讨论

    “婚姻自由”这个话题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的

    民事判决书


    家住沈阳市浑南新区的李某(女)

    请求法院判令自己与史某离婚

    理由是双方性格不同、三观不合

    几年前已不同吃、不同住

    人格独立、经济独立

    互不需要、形同陌路

    现史某已搬离共同住所



    史某不同意离婚

    认为自己与李某的感情并没有破裂

    且可以满足李某的任何要求

    史某辩称自己是被迫分居

    双方分居还不足一年

    “因为当时离开家是因为

    李某说如果自己不走,她就走”


    史某认为,孩子还没有成家

    如果离婚会对孩子的婚姻造成不良影响

    双方间没有涉及到家暴、出轨等问题

    认为双方对待事情上看法不一致很正常

    因为三观不合离婚

    其认为不是离婚的理由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认定

    李某、史某经人介绍相识

    婚后生育一子,现已成年

    双方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

    李某来院诉讼离婚


    (资料图,与本文无关)

    法院认为,原、被告相识多年

    经自由恋爱走入婚姻

    且已共育一子

    双方已经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家庭关系

    双方均应珍视彼此间的夫妻感情

    把家庭责任放在首位

    相互包容珍惜、互相理解爱戴

    共同努力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原、被告对婚姻生活中出现矛盾

    双方应加强沟通、及时化解

    避免因情绪的长期积压

    得不到化解而演变成夫妻关系

    不可修复的裂痕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原告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请离婚

    但其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

    且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

    故对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网友:非得家暴、出轨

    才能支持?

    案件宣判的曝光

    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讨论

    有网友表示

    “这...没感情了,也不能硬绑一块啊”

    “这样的话,谁还敢结婚?”



    今日话题

    妈友们认为法院判决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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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婚礼前一天出轨,丈夫发现后起诉离婚索赔5万元

    结婚是人生大事,婚礼对于结婚来说是最有仪式感的重要环节,甚至在少数地区的观念里,完成办酒席的结婚仪式才算是“结婚”。许多新娘在结婚仪式举行前兴奋得睡不着觉,然而今天故事的女主人公却在婚礼前被丈夫发现出轨,接下来她会面临什么呢?


    案例故事


    余霞(本文均为化名)和王强经人介绍相识,两人在尚未完全了解对方的情况下按照双方家长的要求完成了订婚仪式,并在当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登记结婚后,余霞与王强并未共同居住,当地风俗是男女双方在办完婚礼后才算真正“结婚”,两人才能一起生活。余霞与王强两家人商议好了举行结婚仪式的日期,然而在婚礼前一天王强却意外发现了余霞出轨的事实。



    原来,余霞本来已有男友,但因其男友家在异地,且家庭条件不好,余霞的父母不同意他们在一起。余霞迫于家庭压力与男友分手,此后经人介绍结识了王强。余霞父母与王强父母认为余霞与王强条件合适,且年龄也不小了,便催促两人尽快结婚。余霞在父母的安排下与王强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心中仍然放不下前男友。


    前男友听说余霞马上要结婚,急忙赶来想要劝其回心转意。余霞在婚礼前一天见到前男友,两人旧情复燃,外出开房,然而却刚好被丈夫王强撞个正着。


    王强发现余霞出轨,要求与其离婚,并索赔5万元。余霞同意离婚,但不愿意支付赔偿金,双方就离婚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便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


    庭审时,余霞称,结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矛盾重重,不适合一起生活,才谈论离婚事宜,且双方至今未同居生活。


    王强反驳,双方不是因为性格不合离婚,而是因为余霞婚内出轨。他同意离婚,但要求余霞赔偿婚内出轨损害金5万元。


    余霞在接下来的审理过程中承认了自己婚内出轨的事实,但拒绝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余霞与王强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王强在诉讼中明确要求余霞支付损害赔偿金5万元,因为余霞自认婚内出轨,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过错,王强的主张于法有据,于理不悖,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余霞赔偿王强损害赔偿金5万元。


    离婚损害赔偿只适用于因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夫妻双方,并且要求其中主张的一方不存在过错。如果过错方的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那么过错方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情形必须导致了离婚这一结果,才可以适用。


    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本案中,王强因余霞婚内出轨索赔5万元,如果他索赔10万元,法院会支持吗?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出轨损害赔偿的比例,一般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准,一方给受害一方损害赔偿。法院审判时,会依照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及当事人家庭条件等综合评判。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不是两个人携手走进婚姻、建立家庭的根本支柱。婚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如果不爱请不要随意承诺。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不要将婚姻当儿戏。希望即将踏入婚姻或者已经踏入婚姻的人,在家庭生活中都切实履行夫妻义务,互尊互爱,共建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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