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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离婚法律咨询如何处理,关于假离婚的法律知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21 09:02:08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金牛区离婚法律咨询如何处理,关于假离婚的法律知识】,以下3个关于【金牛区离婚法律咨询如何处理,关于假离婚的法律知识】的信用卡逾期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信用卡逾期知识。

  • 面对假离婚法律怎么办
  • 夫妻一方婚外同居,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赔偿?
  • 后子门办证点将停用,不动产登记服务点位调整!这些业务抓紧办→
  • 面对假离婚法律怎么办



    常说电视剧的情节过于狗血,但往往现实中的有些事,更让人觉得生活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力。据近日媒体报道,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的一户人家11人因为涉嫌诈骗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引起人们关注的原因在于,这户人家涉嫌“诈骗”的行为太过奇葩。他们在短短15天内先后结婚离婚23次,不仅有小叔子和嫂子结婚又离婚,还和嫂子的妹妹结婚又离婚,甚至都发展到和亲家母结婚又离婚的地步。上演这出“闹剧”的原因,是为了通过假结婚和离婚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

    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有的人为了买房子假离婚;有的人为了逃避计划生育假离婚;还有的是为了孩子上学,有的是为了逃避债务,不一而足。当人们通过假离婚来获得一些额外利益的时候,法律如何看待假离婚问题呢?

    “假离婚”在学理上一般被称为“通谋虚假离婚”。对于这种假离婚的法律效力,一直存在不小的争论。有人认为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存在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本意不是离婚,只是试图通过离婚达到另外的目的,比如为了购房或者孩子上学等,一般离婚后还会复婚。既然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离婚就是无效行为。但是也有人认为,离婚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行为。一方面,协议离婚在登记机关具有很强的公示效应,私密约定不能推翻行为的法律效力,而且民政部门也很难去调查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另一方面,过度地寻求意思表示真实会有违婚姻自由原则,也无法通过事后是否复婚来确定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因为法律也确实没有禁止离婚后的人不能复婚。尽管在学理上有争论,但是认为离婚不存在所谓的真假的观点占据了主流。

    尽管人们尊重离婚自由和当事人的自由选择,但是离婚本身并非只是两个人的分开,而是会引起一系列的关联影响。这些影响是假离婚行为在道德上具有可谴责性的重要原因,也是让法律不得不介入的理由。一方面,假离婚可能会弄假成真,让原本没有离婚意愿的一方只能接受离婚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假离婚会对夫妻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产生重要影响,比如浙江丽水这户人家通过假离婚骗取更多拆迁补助款,比如有的夫妻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无论是对假离婚中夫妻的一方还是假离婚中涉及到的第三方,都在要求对假离婚进行规制。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出台,就有规制夫妻通过假离婚逃避债务的目的。

    法律对婚姻关系的介入和调整需要慎重,但也不能放纵不管。婚姻的本义注重感情的基础,但也必然涉及到利益的结合,因此在法律上就呈现出身份与财产关系的聚合。对假离婚的法律效力进行一刀切并不合理,认定有效会对第三方的利益有重大影响,认定无效会影响到婚姻自由,因此区别对待离婚中的身份与财产关系是一种可行的选择,身份关系的效力可以尊重自由选择,但是财产关系可以单独确定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做法已经出现,只是需要更完善的程序性设计。

    (作者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检察日报

    夫妻一方婚外同居,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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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结婚了,却和他人互相一起共同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到法院起诉离婚。其中婚外同居,也就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那么一方婚外同居能否获得离婚赔偿?

    1一方婚外同居,另一方能否获得离婚赔偿

    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对方存在婚外同居行为,最终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

    2婚外同居的认定

    构成婚外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1)配偶方自认的己方有过错的书面证据

    如一方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性或婚外同居行为被另一方发现后,为了维持婚姻关系或出自其他目的向另一方所书写的“保证书”“悔过书”“承诺书”等等,该类证据作为书证,具有直接的证明力。

    (2)警方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书面证据

    在配偶方方存在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或有两性关系的情况下,如果有公安机关介入,一般都会有书面的《出警记录》,如涉及配偶方与第三者同居的,公安机关会分别讯问当事人并制作《讯问笔录》,《讯问笔录》不对公民个人出具,需要审理案件的法院依法调取或向律师颁发《调查令》由律师调取。

    如果配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嫖娼行为的,公安机关一般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需要劳动教养的,公安机关会出具《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上述书证可以作为配偶一方有过错的直接证据。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因短信、电子邮件具有易删减、易修改的特点,如果作为证据提交,为增加其证明力,应先到公证处作相应公证,然后再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4)通过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形式记录的配偶方的过错行为

    对于配偶的法定过错行为,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下来,由于录音录像方式的直观性,对这些法定过错行为的证明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对于同居或者重婚的事实的录音录像记录要具有连续性、稳定性,这样才能证明非法同居的事实。录音作为证据提交的时候,应将录音的内容整理成文字版本一并提交。

    文章来源:法律快车

    后子门办证点将停用,不动产登记服务点位调整!这些业务抓紧办→

    注意啦!

    为方便大家“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

    成都高新区及五城区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

    武侯区、成华区)

    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务征收服务点位

    优化调整为7个

    自2022年1月4日起

    如需办理相关业务

    请选择以下就近服务点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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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点

    1.地址: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

    2.办理业务类型:

    (1)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以下简称“通办业务”)。包括成都高新区及五城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分户、存量房买卖、经公证的继承(受遗赠)、夫妻财产约定、离婚分割、赠与、互换、房改房购买、政策性住房退房等转移登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等信息变更、地址变更、共有性质变更等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居住权登记;抵押权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补证、换证;登记信息查询。

    (2)其他业务。该点位除办理通办业务外,还办理成都高新区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非标准件业务(含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下同)、安置房登记以及存量房网签合同备案、存量房资金监管业务。

    (二)高新区城南办证点

    1.地址: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

    2.办理业务类型:

    (1)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2)其他业务。该点位除办理通办业务外,还办理五城区范围内的非标准件业务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存量房网签合同备案、个人住房信息查询业务。

    (三)锦江区办证点

    1.地址:锦江区汇泉北路323号;

    2.办理业务类型:

    (1)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2)其他业务。该点位除办理通办业务外,还办理成都高新区及五城区范围内的查封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五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非标准件业务、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安置房登记以及存量房网签合同备案、存量房资金监管业务。

    (四)青羊区办证点

    1.地址: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

    2.办理业务类型:

    (1)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2)其他业务。该点位除办理通办业务外,还办理五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非标准件业务、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以及存量房网签合同备案业务。

    (五)金牛区办证点

    1.地址:金牛区沙湾路282号;

    2.办理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六)武侯区办证点

    1.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

    2.办理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七)成华区办证点

    1.地址: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66号;

    2.办理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

    (一)便民“一窗办”

    上述各服务点位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为便利纳税人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涉税费事项,对成都高新区及五城区范围内个人转让房屋税费征收试行通办服务,由纳税人选择的服务点位税务机关实施征收管理。

    (二)周六“延时办”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多种方式“随心办”

    1.现场申请。企业和群众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就近办理点位现场办理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2.网上申请。企业和群众可登录“成都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成都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天府蓉易办”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业务预审、数据关联、进度查询、登记信息查询、缴纳登记费及下载电子证照、登记费电子发票等业务。还可登录“成都住建蓉e办”、“天府市民云”APP在线申请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温馨提示:未领证业务尽快办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后子门办证点(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浣花北路办证点(青羊区浣花北路8号)将于2021年12月31日起停止使用。已经在这两个办证点申请办理的业务,请尽快完成缴费领证,若确实无法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领证的,在后子门办证点办理的业务请到锦江区办证点接续办理;在浣花北路办证点办理的业务请到青羊区办证点接续办理。

    咨询服务电话

    028-86245281

    028-62370760

    企业服务专线

    028-6199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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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成都不动产登记 锦观新闻

    成都发布编辑|白小白 实习编辑 田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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