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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费土地附着物)征地补偿的支付管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洋洋不吃白菜 征地拆迁小常识 时间:2022-12-30 11:10:01

征收土地即征用土地。征收土地是我国为了能公众利益的需求,根据法定条件将村民全民所有新土地转变成国有土地出让,并按规定给与被征收土地单位和个人一定偿还的个人行为。征收土地的赔偿和安装包含土地赔偿、安装补贴及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的赔偿等。征地赔偿的授权管理如下所示:

征收土地付款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资源行政管理部门需在征用土地审批后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用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和村委会。

征地补偿费的监管

1.土地征用补偿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是村委会管理方法,主要运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提高生产与生活水平,可视性土地资源使用人或是土地资源承包户对土地资源投入状况给予一定的赔偿。

2.安置补助费用

谁来管安装,谁管理方法、应用,不安置付给本人。

3.地上附着物赔偿费

谁动迁或搬迁的,付给谁;自主拆迁的,付给附属物的使用者;树木、水果树赔偿给使用者。

4.青苗补偿费

青苗费的赔偿费付给使用者。严禁侵吞、侵吞被征地企业征地补偿费和其它相关花费。

5.对征收承包户的土地赔偿

征收农牧业承包户新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能将土地征用补偿的80%付给承包土地经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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