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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不足,刑事辩护: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冤假错案很难昭雪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20:25:12

随着办案人员水平越来越高,今后冤假错案注定会越来越少,之前的冤假错案也会慢慢得到昭雪。

越来越少,却并不意味着会全部根除。

世界太大,人数太多,稍微不慎冤假错案照样会像每天都会升起的太阳一样,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甚至冤假错案,距离我们也不见得太远,发生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是有可能的,其中也包括我们自己。

那么,关键问题来了。

如果冤假错案确实有可能发生,那么,有没有解决或者应对之策呢?

即便不能杜绝,能不能尽量降低呢?

办法应该会有,而且肯定会有。

毕竟古今中外概莫如此,对于任何人来讲,只要不放弃,办法都会比困难要多,实际上如果能同时具备下面三个条件,沉冤昭雪还是蛮有可能的。

01

一个勇于担当的办案人员。

冤假错案的发生,特别是刑事案件,必然会存在一个,甚至多个没有担当、缺乏正义感、只想快速结案的办案人员。

否则,冤假错案并不是那么容易发生的。

一个冤假错案的形成,就像建造一座大厦,涉及的环节极多,一旦某个环节出问题,就有可能房倒屋塌。

当然,环节多,有坏处也会有好处,因为防止错误发生的机会相应的也会增多。只要在任何一个错误环节上,有人及时按下刹车键,错误就能及时避免掉,不至于出现房倒屋塌的后果。

现实中,恰恰是因为部分办案人员没有担当,所以才会明明发现问题,却因为无关自己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高高挂起,最终导致冤假错案列车一路高速冲到法院,甚至冲到二审法院,此时即便再想刹车,难度也极大,一旦搞不好就会车毁人亡。

相反,如果从开始每一步大家都严防死守,不让错误轻松前进,那么,后面的压力就会变小,刹车的难度自然就会很低,车毁人亡的可能就很小,成功的概率当然就变得更高。

02

一个能力强又正义感十足的律师。

律师能力足够强,就不会在错综复杂的材料中迷失方向,才有可能更快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唯有如此,才有可能一击致命一招制敌见血封喉。

否则,律师水平不够,面对如山卷宗材料则会狗咬刺猬——无从下口,当然就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自然会错过解决案件的最佳机会。

律师正义感十足,才敢于面对各方面压力,坚持在正确的道路上艰难跋涉勇往直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如果正义感不足,一旦面对公检法的强大压力,就可能转而劝当事人认罪伏法,而不再坚持问案件究竟是否冤假错。

面对律师的调转枪头,当事人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欲哭无泪想死不能想活更难。

最终,本来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当事人,被这样因为律师缺乏担当,而陷入万劫不复永难翻身之境地,失去了自由和青春,甚至失去生命。

当然,这种缺乏原则和担当的律师绝对是少数,大多数律师特别是热爱刑事辩护的,都有满腔的正义感,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可以不惜与公检法红脸相见,更可能会不欢而散。

所以,找到能力够强正义感够足的专业刑辩律师,尽管有点难度,但却绝对值得。

03

一颗永不妥协、决不放弃的强大心脏。

即便有能力够强的律师和勇于担当的办案人员,这些仍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

因为就像小板凳的三条腿一样,截止到目前,仍然还缺少一个最关键环节——当事人自己的那颗永不服输的心,以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定信念。

实际上,这可能是一个最最重要的环节,因为缺少这个,其他的因素即便再好,都无从谈起,谈起来也没有用。

毕竟,自救者天救,所有的生命都是从内里生发出来的。

想让别人帮助自己,最低要求是要证明自己值得别人帮助,要最大程度地降低别人帮助我们的难度。

可见,当事人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自己的案件要充满信心,要坚信自己的观点是对的,控方指控的内容确实是有问题的,对于错误指控,自己必须有勇气抗争到底。

否则稍微遇到挫折,就愁眉苦脸丧失斗志,即便别人想帮我们,一旦看到我们这种不死不活的精神状态,自然也就失去了帮助我们的心情。

因为如果帮助只是举手之劳,大多数人会愿意提供帮助,而如果帮助之前还需要先做一系列准备,比如心理建设重拾信心,帮助者的工作量就会加倍,别人帮助我们的积极性当然会大大降低,甚至直接放弃。

所以,成为一个顽强的充满斗志永不放弃的人,或许老天也会多看我们一眼。

千万不要小看这一眼,有时转机恰恰就在这一眼上。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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