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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刑事律师,塞上铿锵玫瑰-靖边“女子公诉队”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14:27:09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新刑诉法”知识竞赛

阳光讯 (记者 高慧鹏 实习记者 薛鹏雄 白璐璐)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有一支由8名女干警组成的年轻公诉团队,平均年龄只有29岁。其中科长一名,副科长两名,全部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是清一色的法学专业毕业。现共有6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并被任命为检察员。

2011年以来,在榆林市院领导以及院党组成员、全院干警的支持、鼓励下,院里提出了打造一支全市一流的“女子公诉队伍”的亮点工程,打出了“走出市县,走向全国”的口号,并通过“四抓四提升”的有力措施,让这支“英姿飒爽”的队伍展现出崭新的面貌,为全院的工作注入了一股新的血液。

她们在工作中提出了“案案都是精品,人人都是优秀公诉人”的理念。五年来,经她们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600多起,案件的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和法定时限内办结率均达到了100%,且无一错案、无一无罪、无一撤回起诉、无一因违法办案而引发的上访事件,而这样的成绩并不是全部,这支队伍近几年来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公诉团队”,被省妇联评为“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被共青团榆林市委靖边县委、共青团靖边县委评为“青年文明号”,被靖边县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被靖边县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她们的科长田苗更是被省院表彰为“全省十佳公诉人”。

“靖边女子公诉队”荣获证书

自建“四抓四提升”措施 夯实队伍根基

为了使这支队伍拿得出、叫得响,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关键,为此,她们制定了“四抓四提升”的工作措施,即抓队伍,提升团体素能;抓机制,提升办案效果;抓服务,提升为民理念;抓成效,提升品牌形象。

工作要有成效,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关键,尤其是在新的刑诉法实施以来,给这支队伍的公诉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强化理论与业务能力,通过参加专题培训、集体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对新法的理解与应用,学会融会贯通。并且通过以老带新、互帮互学,使理论与业务水平得到共同提高;加强岗位练兵,结合院里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计划,每年送2名干警外出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岗位练兵,每月进行一次案件大讨论,并且积极参加各种知识竞赛。

办案质量是案件办理的生命,而好的机制措施是提升办案质量与效果的有效手段。她们在不断探索、完善、创新的前提下,给自己制定了《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办案实施细则》,对公诉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指导,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法为民,是她们心中的一杆秤。为了使得法律能够真正的成为人民保护自己的一把利剑,她们不顾工作的巨大压力,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教育活动,结合“一村(社区)一检察官”的活动,一是按照县委政法委就全县政法干部包村的部署,公诉队伍中的3名优秀女检察官包了本县辖区内的7个乡镇的39个村子;二是扶贫助困,关爱暖人心。从2011年开始,女子公诉队的干警自愿捐款资助靖边中学3名品学兼优的贫困高中生,到目前已捐助了12000多元。不仅如此,她们更是拿出自己微薄的工资,每年两次去探望靖边县特殊儿童学校的儿童,为他们送上生活用品以及学习用品。

手持法律之剑 法律尊严得捍卫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罚当其罪,才能维护我们共同秉持的法律信仰,才能维护公权力的纯洁,还法律以尊严,还人民以公道!”这是这支女子公诉队一直奉行的理念。这几句话虽然普通,虽然平凡,但是它确是每个干警心底的声音,她们用这句话时刻鞭策着自己,以她们作为女性特有的坚韧和执着,践行着这句话中所蕴含的淳朴的、纯粹的法制理念。

2010年3月,互联网上一段疯狂播放的视频资料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某个夜黑风高的深夜,一伙头戴黑套、手持砍刀和钢管的歹徒潜入横山县某宾馆,强行闯进三楼的经理办公室,随后对被害人进行了毒打砍杀!”这就是震惊全国的横山县大刀队故意伤害一案,该案由榆林市院指定靖边县院管辖。女子公诉队的干警们无所畏惧,顶住各种压力,在短短的五天时间内审阅了多达20卷的案件材料,认真制作了长达60页的审查报告。在法庭上,面对这些亡名之徒,她们变成了正义的化身,每一项指控都落地有声,让这些犯罪分子无从狡辩,最后均低头认罪伏法。

2013年6月7日,年初在全国形成巨大反响的“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一系列4件6人的犯罪案件也被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指定由靖边县院负责审查起诉。因为案件的特殊性、复杂性,女子公诉队的办案人员在收到案卷之后,加班加点,逐一审查案卷,研究案情、落实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工作上的漏洞。面对强大的律师团队和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她们敢于碰硬,最后本案在预定的时间内提起公诉,为本案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巧借创新之法 为公诉工作增动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对于女子公诉队也一样,她们也需要不断的去创新,使得创新成为她们前进的阶梯。

面对案件一年比一年多,办案人员紧缺的情况,她们实行了案件分流、集中办理的工作机制,就是针对某一类案件由专人进行办理。比如危险驾驶罪案件,因为办案时间短,案情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对于这类案件就指定由专人办理,而且制定了只针对危险驾驶案件的特有的审查报告,让人对案卷的情况一目了然,极大的节省了司法资源。

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及时的以此为契机,在一起案件中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并落实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即在以往的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增加了一项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审查,这无疑加大了公诉队伍的工作量,但是她们对此毫无怨言,对是否有羁押必要首先进行科室研究讨论,最后提交检委会决定,再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目前,已经对6名已经构成犯罪但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

检察院公诉科自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以下简称未检组)以来,就建立了“捕、诉、防”一体化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模式,构建了办案、教育、矫治、预防的一体化工作机制,确立了“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宗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而自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未检组更是加强了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在附条件不起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探索,现已经依法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确定了6个月的考验期,同时制定了具体的监督流程,使得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既得到了教训,也得到了挽救,为和谐社会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辑:高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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