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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刑事律师,建党百年 党员先锋|何伟丽:法治路上的追梦人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06:14:09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襄阳法院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近日,在全市政法英模事迹报告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英模事迹报告上,宜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法官何伟丽以《法治路上的追梦人》为题,讲述了自己作为一名法官的心路历程。

法治路上的追梦人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宜城法院法官何伟丽。能够在这儿汇报我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感到无比的激动!从接到通知一直到现在,我仍在困惑:我的成绩未必有大家突出,我的工作经验未必有大家丰富,我的方法创新未必有大家新颖……为什么选择了我来作这个发言?带着这个疑问,我翻开自己的心路历程:

我在宜城法院先后从事刑事审判 、少年审判、家事审判工作,在工作中,轰轰烈烈只是偶然,点点滴滴方为始终;无私奉献是共同的追求,默默付出才是日常工作……我觉得:信念,就是把工作当作事业来做。法官是一种职业,是一种具有事业性质的职业;法官是一份事业,是一份具有职业特点的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才会有高度的责任心,才会有学习上的孜孜不倦,才会有业务上的不断创新,才会有实践中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还是从一起案件谈起吧, “他总有一天会醒过来的,我不会放弃!”当事人林芳的话至今还回荡在我的耳边……林芳(化名)是宜城市郑集镇一名普通家庭妇女, 2017年2月15日,正月初六,“快来啊,你家儿子被撞了!”突然的一个电话像是晴天霹雳将林芳的幸福击了个粉碎。当她赶到镇医院时儿子杨杨已陷入了昏迷,从此便再没醒来过。

杨杨是被一辆摩托车撞倒的,为了抢救他,林芳多方求医,花光了所有积蓄还久下大笔外债,但他却依然安静沉睡着。“何法官,你知道什么叫天塌地陷吗?”当事人平淡的语气让我如被雷击,同为母亲的我,暗下决心要为这坚强而无助的母亲做些什么。

“不是逃脱责任,实地是没办法了,从亲戚家借了5万,银行贷了3万元!”同年5月20日,肇事人吴某的妻子拿来8万元钱,再也拿不出一分钱来。

同年7月2日,因拖欠了多天的医疗费,医院对杨杨做了停药处理。“何法官,我要怎么办啊?”林芳的声音带着明显的哭腔。我带着书记员急忙赶到医院,沟通良久后院方终于同意继续用药,但前提是必须在半个月内凑钱补交。而后,我将这一情况通报给了吴某的妻子,第二天一早,吴某的妻子送来了4500元钱,我得知她是将家中仅有的耕牛卖掉得来的。我立即受理了林芳的司法救助申请。经过努力,于7月15日申请到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算是暂时缓解了这次燃眉之急。

那个月,我向全院发了起“杨杨醒醒”的爱心募捐活动,全院干警纷纷解囊,最终为杨杨募得善款2万元。同年8月5日,在我的主持调解下,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被告人吴某承诺扣除已垫付的医药费的基础上于两年内支付杨杨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赔偿款共计45万元,而林芳一家也最终选择了谅解。

2018年新年后的第四个工作日,我与书记员小曾带着申请来的第二批1万元司法救助金来到了林芳家中,事故发生已经整整一年了,这个家虽然还笼罩着愁云,但已经能从她的脸上看到些许笑意,林芳告诉我,村里为她家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金,现在生活算是有了保障。“昨晚梦见杨杨好了,没事人一样,还跟我说,妈,你放心,以后我赚钱养活你……”她拉着我的手说起前一夜的梦境,眼圈泛红。在这场爱心接力赛中,我感到欣慰,因为我们行为让冰冷的法律更有温度。

“位卑未敢忘忧国,事成还须待实践”。我将陆游的名句修改后,作为自己的工作指南。处在审判工作的一线,每一起案件都有不同的难点,但我坚信:每一次难点突破都是自己审判能力的提升,正是所有身在基层法官的创新努力,推动着国家法治的进程。

2013年,院领导将少年审判工作交付与我,作为庭长,我考虑最多、感到最困难就是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让失足青年以阳光、健康的心态回归社会?

2016年宜城二中“3·23”抢劫团伙案件发生后,我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部分学生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特意编印了校园安全展板,在各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进行校园安全教育。

巡展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乘热打铁,以建设“无讼”校区为载体,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走出审判庭,主动参与校园法制建设,担任起了四所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近些年,主持开展送法进校活动有90余次。

2017至2020年记录统计,宜城辖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率下降了82%。我们的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并在“全省预防青少年犯罪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2017年7月18日《人民法院》报全版面报道我们的工作记实,2018年,我所在的家事少年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2017年6月,宜城法院被湖北省高院确定为家事审判试点法院,院领导指派我担任家事审判改革的负责人,接受任务后,我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从“机构、人员、制度、程序”进行工作安排,大胆创新,建立“伞式审判团队”,成立“公益心理咨询沙龙”,建设首家“家事少年维权中心”,制定了25项家事审判制度。带领家事少年法官,把综合性少年审判工作向家庭纵向延伸,将司法服务功能细化到每个家庭成员个体。打造了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司法公信工程”。家事少年审判成为两级法院司法品牌。

“终今三十余年事,却说还同昨日时”。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作为一名从事基层审判工作的法官,我认为:凡想在审判工作中有所作为的,应善于学习,初心如昨;应勇于攻坚,担当作为。一名刑事法官的职业生涯,如果没有面对重大、疑难案件迎难而上,危难之时显身手的意志,如果没有钻研突破,出色完成任务的经历,是不完整的、是有缺陷的。

2011年,我主持审结了两起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余波等14人涉黑案”“魏海峰等11人涉黑案”),扼制了黑恶势力漫延,打击了嚣张气焰,让我记忆深刻,快速成长。

在此之后,又在2017年审理了全国首例非访处刑案“田青蓉寻衅滋事案”,此案判决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裁判文书。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作为我院刑事审判负责人,主审了余良鹏等多起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指导审理了19件132人恶势力集团案。

2019年2月28日,宜城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审理,涉案人员15人,涉及9宗罪名,10余起犯罪事实,近百余本卷宗。庭审中,组织领导者李某零口供,导致十余名被告人当庭改变供述,证据链条断裂,如果不能及时通过第一被告人口供,就会影响整个庭审效果,面对被告人的抵赖,我调整发问、质证的顺序,在步步为营,层层紧逼的发问后,终于排除了虚假的供述,庭审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中,90%的被告人认罪服法,一审判处组织领导者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此案开创了宜城市涉黑案件审理时间最短、效果最好的范例,做到了从严从快精准打击,取得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此案的判决书16万字,获得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回头望望自己走过的路,我只做了一名法官应该做的工作,领导和同志们却给了我很高的荣誉,先后被评为“全国少年法庭先进个人、全国家事审判先进个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襄阳十大法治人物、荣立个人二等功。面对着领导同志们对我的这些鼓励,我深深地感受到,我个人的成长、进步,都得益于襄阳法院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受益于襄阳法院质朴的法院文化,老法官们用身体力行的告诉了我:法院工作要秉承公平之心、公正之爱,在平淡琐碎的艰辛中投入理想、投入信念、投入热情、投入情感。

当前,法官这个群体,也被各种潮流裹挟,有的辞职作了律师,有的,也被压力和委屈困绕,左顾右盼,飘摇不定。

有人问我,为什么坚守? 用法律捍卫公平正义,用责任守护一方平安,让良法善治的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这是我,作为一名法律人的梦想。这条路上不仅仅是鲜花驽马,挥斥方遒,更需要执着坚守和负重前行。

我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名新时代人民法官。

【来源:宜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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