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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差距,我是一名刑辩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03:32:04

每一位刑辩律师都是思想深邃的“少年”,静水流深,我们都在沉潜,只待庭审那一刻,爆发出光和热,驱散阴霾,迎来晴天。你很难想象,刑辩律师眼中的世界,是一个多么全面而真实的世界。

从抵触刑事辩护到爱上刑辩,我到底经历了什么?面对一位未成年人强奸犯,我们到底该如何拯救他?一个因贩毒而误入歧途的大学生,他的未来在哪里?一个犯交通肇事罪的男人,他的背后有怎样的故事?在小县城看守所的附近,会有什么样的奇遇……青律心说,但求真挚,今日我携执业之经历,透过几个真实的案例,与大家一同分享刑辩律师眼中的冷暖人生以及我的思考。


1

从抵触到爱上刑辩,我经历了什么?

说起刑事案件,其实一开始我内心是抵触的。因为自己之前在监狱系统工作,见了形形色色的服刑人员,基于职业习惯和刻板印象,内心对于罪犯有些反感。如果做刑辩律师,那不是给“坏人”辩护吗,倘若如此,我的内心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但往往你笃定的事情,总会遇到一些转机。我的老搭档——范年年律师,恰是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他的“坑蒙拐骗”之下,我开始慢慢对刑事辩护有了“全新”的认识。

(我和范年年律师)

范年年律师有这样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刑辩律师应当是一个充满温情的群体,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面孔、一段段鲜为人知的故事、一幕幕酸甜苦辣的人生,我们追求实体的正义,更追求程序的公平,我们不容许一丝懈怠,我们就是要做平凡而伟大,因为我们的全力以赴,我们的兢兢业业,我们的严谨求实,都关乎当事人的一生。江涛,你既然有过司法机关的从业经历,又对于行政机关的内部流程、机制非常熟悉,何不利用优势,做一个好的刑辩律师,保障人权、守护正义……”

范律师的言行对我影响很大,在他的鼓励下,我加入了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与合规专业委员会。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非常倡导律师之间的合作,而我本人也热衷于聚力发展,经常参与刑委会的各种活动,于是获得了很多合作的橄榄枝,便尝试办理了一些刑事案件,结果一发而不可收拾,我居然越来做越喜欢刑辩这个领域了。

(参加刑辩研讨会,发表观点)

在我看来,刑辩律师不仅仅是在做业务,更是在做人,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人的自由、前程、乃至生命,庄严而神圣,一丝一毫都不容易随意。律师的伟大,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于是我真的改变了,我坚定地树立起了做专业刑辩律师的目标。


2

为失落的孩子找到公平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未成年人张某不足17周岁,与一位不足14周岁的少女相互爱慕,建立恋爱关系后初尝禁果。女方家长知道后当即报案,侦查机关遂以涉嫌强奸罪对张某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男方家长无奈之下求助于律师帮助。

经过多方收集证据与材料,我了解到事件的真相。涉事女孩由于长期得不到家人的照顾,内心缺乏关爱,偶然认识了年轻帅气又懂事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家庭条件不好,长期受到歧视,两个似乎同命相连的孩子经常相互聊天,相互倾诉,寻找内心的安慰,感情日渐升温,直至事发。女孩知道父亲报案后,在家里又哭又闹,希望能够出具谅解书,最大限度减轻张某的刑罚,但法律的底线怎能轻易突破。

一张稚嫩的脸庞,惶恐不安却又充满期待的眼神,哭哭啼啼,一口一个“律师叔叔,你一定要帮帮我”……令我五味杂陈。作为一名负责任的刑辩律师,我当即决定尽己所能,去拯救这个在危险边缘的孩子,帮助他回归正轨。

(和团队律师一起分析案情)

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以及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我们和办案民警、检察官全力处理,并引入儿童心理学会的专业人员,对两个孩子以及两个家庭做了社会调查,同时也积极协调教育机构帮助受害人转学,将案件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经过诸多努力,案件最后取得了各方都较为满意的效果。

社会的发展导致未成年人早熟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花季般的年龄,又没有社会经验和悉心的引导,很容易做出出格的事情。倘若走上不归之路,轻则前途尽毁,重则家破人亡。遇到这样的案件,如果律师还不敬业尽职,或许案件也能解决,但结果未可知。作为一名刑辩律师,唯有用心处理每一个案件,方能为失落的孩子找到本属于他们的公平和公正。


3

争取每一个无辜受害青少年的明天

近几年,随着电子烟的流行发展,在青少年群体中流行起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上头烟”。由于价格低廉,深受青少年群体的青睐。

大学毕业生王某待业在家,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偶尔做一些兼职工作。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林某,林某告知王某,自己在朋友圈帮别人卖货,每月收入可观。不谙世事的王某看到了赚钱的机会,便开始发朋友圈帮林某代售电子烟,没想到效果还挺好,购烟者还真不少,便开始长期销售。2021年7月份,王某还在睡梦中,警察突然破门而入将其抓获,王某一脸懵逼,后来才知道自己帮林某代售的电子烟竟然含有合成大麻素!

(犯罪抓获现场查获的毒品)

在办理这个案件的过程当中,我们发现目前还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只是刚刚将该种合成大麻素“上头烟”列入毒品序列。为此我们专门召开案件研讨会,梳理辩护思路,经过与检察官反复沟通,最终检察机关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王某目前仍在取保候审中。

这个案件本身没有太多复杂的情节,但我在办理这个案件的过程当中,走访了很多年轻人常去的酒吧,发现吸食的人员确实很多,这种“上头烟”甚至已经变成了年轻人圈子的一种流行趋势。犯罪的上游人员,把无知的青少年变成了他们犯罪的工具,利用年轻人相互兜售,暗收渔利,而这样的渔利,却是以牺牲年轻人的前途、健康为代价,实在令人气愤!好在公安部已经开展了多轮次的专项行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就事论事,在该类案件中,律师虽然不能直接打击犯罪,但是最起码可以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去争取每一个无辜受害青少年的明天。


4

“接地气”的办案方式使我收获颇丰

接这个案件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杨某已经被一审判决定罪量刑。由于判罚过重,杨某提起上诉后才有了我们的介入。在与杨某的会见中,我了解到,保险公司已经全额对受害人进行了理赔,并且也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一个过失犯罪,为什么还要判处实刑(进监狱服刑)?

带着问题,我们认真研究了一审判决书并向杨某核对了庭审细节,才找到了真正的原因。一审庭审当中,法官认为其认罪态度不好,所以才判处了实刑。询问原因后才知道,杨某患有听力障碍,加上疫情期间开庭戴口罩、穿防护服、紧张等因素,导致其庭审效果不好,让法官产生了其不认罪的错觉。可是这个辩点是无法支持二审改判缓刑的。后来我们做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发现杨某属于家中一肩挑。老母亲80多岁卧床在家,妻子又患有多种疾病,几乎没有劳动能力,唯一的女儿马上就要高考,而且女儿由于身体也患有罕见病症,导致身体和思想负担过重,长期处于抑郁状态。如果杨某入狱服刑,势必导致一个家庭的支离破碎。

(每一次庭审都是我的“战场”)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们将家庭情况和家庭成员的病案等材料作为证据向二审法官进行了提交。接到材料后,二审法官非常重视,随后就深入杨某所在社区及深入家庭进行了调查走访,并且委托社区矫正机关进行了评估。这个案件目前仍在办理中,我们期待有一个好的结果。

办理这个案件过程中,我更是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温度,法官的担当。刑辩律师是需要接地气的,我们一定要学会在社会实践中去寻找案件背后的真相,而不是躲在象牙塔里不务实际、闭门造车。


5

选择做一个有温度、有情怀的刑辩律师

由于经常去看守所会见,所以总是能在看守所门口遇到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情。记得有一次去某县城看守所,车子刚靠近路边停好,就有路人甲靠过来神神秘秘地问“捞人不,保证今天就能出来,价钱合适”。一般遇见这种情况,我会淡然一笑,置之不理。那天刚好时间不紧张,就故作慌张的回应对方“捞”!

话音落地,没想到对方竟然吧啦吧啦的开始问我许多专业问题,比如涉嫌什么犯罪呀,会判多少年等等,竟然说得有鼻子有眼。我问价钱,对方便开始又是一顿猛烈推销,生怕把我这个潜在客户丢掉。后来我说太贵,我还是打算找个律师更靠谱。没想到对方又开始给我数落律师都是骗子等,只能见人,根本捞不出来等等。当然,这个人肯定是个骗子无疑,但是让我惊讶的是一个骗子为了行骗,竟然也狠下功夫钻研刑法,这不免让人深感佩服。但同时也让人担忧,在我一个律师面前,他都能如此游刃有余,并不通晓法律的普通人岂不是会被任其左右。

如今社会,类似这样的骗子有很多,我们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是负有责任和改变这一乱象的义务的,我们不能仗着自己相对熟悉法律,就依赖自己微末的知识一味地去挣钱。相反,我们应当让更多人的人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尽力地去降低普通人和我们自己的法律认识差距,这显然不是一个砸饭碗的事情,法律不应作为凸显我们高高在上的鸿沟,而应是联系我们和万千人民的桥梁,只有更多的人相信法律,法律行业的明天、社会的明天、国家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因此,我们更应该去深入基层,尤其是那些法治意识和普法教育更为落后的地区,尽可能多地做一些事情,使更多的老百姓相信法律,不再上当受骗。这条路,需要我们为之奋斗一生。

(摊牌了,工作之余我是一个“不善言谈”的小伙伴)

前段时间我约了一位好多年没见的朋友吃饭,他告诉我,律师不要一身铜臭气,我非常认同这个观点。律师利用专业能力赚钱无可厚非,可是如果一个律师满脑子都是为了赚钱,那就本末倒置了。想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答案。

上面几个案件,是我与范年年律师承办的大量刑事案件中的几个典型,也几乎都是不赚钱的,但是因为办理这些案件,对于我本人的成长,有着巨大的帮助,因此我希望大家在办业务的同时,可以学习一点刑辩,跟着参与几起典型刑事案件,这样我们身上或许会有更多人情味,也会有更多的使命感。

从警察到律师,身份变了,但是骨子里那点正义感一直都在。借此短文与大家简单分享,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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