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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律师刑事,尽职辩护,律师需要学会保护自己嘛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4 19:33:11

这些年经常有知名律师被禁业甚至吊证,让人很是心疼。记得那次在西湖请广州某律师吃饭,就给他讲了个故事。许褚赤膊上阵,多中了几箭,鲁迅说活该,谁叫你不穿盔甲。我建议该律师穿上盔甲,即使不能避免中箭但至少能够让你少中几箭,而不是张郃那样被射中膝盖。该律师当时有些不以为然,一年后他被吊证才有些后悔,认为自己本该多注意对自己的保护,而且他不计后果服务的当事人对他的付出也没有足够的尊重。

我最早因为尽职辩护被投诉是2012年办理“三打两建”案件时,我的无罪辩护有些嚣张,后来被某检察院投诉到市司法局与政法委。那次幸亏我遇到了贵人相助,所在律师事务所全力“营救”,市司法局与政法委的前辈也对我颇为爱护甚至袒护,这就有了有惊无险让我过关。记得政法委某前辈送我离开时,还语重心长对我说,小余啊,我年轻时也像你一样一往无前。作为过来人也作为比你年长几岁,我提醒你一句话,办案可以尽职尽责但要注意方式方法。

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此后我不仅把飞扬跋扈的“狂风刀法”转变成温良恭谦的“温柔一刀”,而且年底増为资历最浅的市律协维权委成员,我意识到需要背靠着律师协会“找组织维权”。对办案机关的态度我也发生了改变,对他们尽量“多些沟通少些指责”,态度要坚决但语言可以温婉。

随着我经常以市律协名义与办案机关交流,还以市律协名义争取到办案机关给律师释放善意,许多办案中遇到的难题也就得到顺利解决。此前需要“网络抗争”还不一定能解决的事,此时通过律协可以“良性互动”得到友好处理。约谈一些检察官、法官或者警察,人家也称呼“安平兄”或者律协的头衔,大家还是愿意相互尊重。再带后来,我也被聘为检察院的专项法律顾问,被市委政法委聘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咨询专家库专家,律师被尊重关键是他们的业务能力。

当然,律师也应该主动避免各种不必要的伤害。我曾办理谢某组织卖淫案时,庭审中几乎“一面倒”,事后检察院竟然补充侦查还让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询问证人“律师有没有教你怎么说”。幸亏我养成了只在法庭与证人见面的习惯,否则也麻烦不少。

律师还需要借助媒体改善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关系,只要他们对律师释放任何善意,我们都愿意在电台、电视台、报纸做节目时予以赞颂。我还半开玩笑半认真说,你们对律师行业的发展做了许多好事,律师来讲比你们自己宣传更合适。等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购买律师的法律服务,帮他们处理涉诉涉访甚至投诉问题,律师与他们之间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就得到全面改观。律师甚至被政法机关借过去帮他们审核存疑案件,要求律师帮他们论证某项决定合理合法,此时律师的专业价值得到了广泛认可。

记得“网红教授”戴建业20年前在桂子山曾佷失意,但这些年这位老乡通过自己的业务能力迅速赢得学校的尊重,成为华中师范大学的文化名片。其实许多律师也是如此,如果你能用你的业务能力赢得所在城市司法部门的尊重,你即使犯了一些错误也会被解释为“文人习性,本质不坏”,此时你当然不容易“中箭”更不容易“受伤”。一位法官老乡去外地交流,当地法官就说读过惠州“一梭烟雨余律师”的文章,这位法官很高兴说“这是我老乡”。还有一位法官朋友买到陈瑞华教授《刑事辩护的艺术》读到我的案例,也很高兴告诉法院领导“这是我们惠州律师”。你能够让大家以你为荣,而且你只是在辩护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欠妥的表述而不是政治上否定某些制度,即使是公权力机关也愿意给你提供便利。

2019年3月我曾因为网络上一批文章引起争议,但从市律协、市司法局到司法厅都对我很爱护,也避免了“很受伤”。当然,代价是我的新浪博客停用、两个微信公众号注销。不能写博客发微信公众号文章,我转而写一本书,这才是《三十而律》写作的真正理由。等到我把热情从谈政治转向谈法律说历史,这就有了《烟雨三国》、《技术辩护三十六讲》、《小城律师》的完稿与“技术辩护”微信公众号的出世。

去年在浙江台州办案竟然遗漏了律师证,市律协竟然帮我联系市司法局,司法局盖章发一份证明文件给检察院帮我避免尴尬。回到惠州表示感谢,律协与司法局领导认为是区区小事,他们也有读我的文章,看来也是“以文会友”的效果。去某检察院,约谈检察官办完正事,该检察官说常读我的历史文章,让我“一则以喜一则以忧”,看来我的法律文章不能让他耳目一新,更多是司空见惯。

律师尽职尽责辩护,需要学会保护自己。即使一些办案人员认为律师“太讨厌”,但他们骨子里还是认同这些专业敬业的律师,他们的亲戚朋友出事了也必然推荐这些敢于辩护善于辩护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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