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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一下刑事拘留警官和律师应该听谁的,拘留为什么要交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隔壁老齐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5 18:31:39


嫌疑人被拘留之后,家属联系不上必然会心急如焚,但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期间,亲属是不能探视的,此时只能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会见嫌疑人。


律师会见嫌疑人,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


在案件的侦查期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0条规定,刑事律师不仅可以会见嫌疑人,还享有以下权利: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3.有权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的罪名,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了解侦查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及期限,了解侦查人员有无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违法收集证据的行为;


4.律师通过会见时了解到的情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5.辩护律师认为不应对其进行刑事追究的,可以代理申诉,请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6.如果发现侦查人员有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有权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7.有权代为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就意味着案件已经开始进入侦查阶段,此时,家属未经许可不能探望,想要尽快了解嫌疑人的近况,只能通过委托律师会见的途径。律师会见不仅能够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还可以进行其他诉讼活动,例如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等,绝对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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