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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资深发布:新乡地区原阳县刑事案件律师推荐,抢手机引发的命案处理结果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卡布奇洛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4 19: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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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媒体记者在河南新乡原阳县采访“4名儿童被埋”事件时,遭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推搡甚至殴打,手机被抢,引发舆论关注。

当晚10时许,原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卞瑞峰来到记者所住酒店,归还两名记者被抢走的手机,并向记者致歉。除了宣传部官员,当地街道办主任也前往酒店向记者道歉,不住地说“对不起”,并合掌、鞠躬。道歉当然是必要的,但是,记者和公众更关心的是真相,倘若只是敷衍了事、做做样子、走走形式,这样的道歉有何意义?与其在镜头前做出“鞠躬”的姿态,倒不如多上上心追踪真相,用真相给公众和被打的记者一个交代。

“不明身份人员”殴打记者、抢夺手机,官员上门道歉。我们不能就此简单认定官方一定跟打记者问题有关系,但可以肯定的是,当地官方确实存在管理不力、保护新闻采访工作失职的问题。面对质疑,当地官方应该重视问题的澄清,在积极还原真相上做足工作,不管由谁来调查,都应该公开透明,敞开大门接受监督。

此前,新乡市委书记责成当地宣传部门调查处理此事,原阳县成立了调查组,但这种“积极姿态”仍然引起舆论质疑,为什么?因为有些动作已经影响到调查的公信。比如,官员道歉过程中某些细节上的“表情”,就让人看不懂。据报道,21日晚,记者在酒店收到了当地宣传部卞副部长送来的被抢手机,但是手机已被刷机,“连通讯录都没有了”。记者询问,被抢手机是谁送给他们的?卞副部长表示,他不认识。殴打记者的人是谁?不清楚。为什么拦阻记者?不清楚。为什么把手机刷机?不清楚。

原阳县委宣传部是被市委指定的主要调查人,可是,嫌疑人员都已经“送上门”了,调查组居然连调查其身份的兴趣都没有。这一问三不知的态度,要么是因为对事实真相的漠不关心,要么就是为事实真相打马虎眼。细想一下,不管是抢手机的人直接联系上了宣传部领导,还是副部长精准寻到了抢手机之人,这件事都够“吊诡”的,难免让人怀疑:宣传部领导与“不明身份人员”是熟人?

为掩饰一个谎言而制造更多谎言;被质疑后矢口否认;睁着眼睛说瞎话……按照上述“公式”套评,这一次,原阳某些官员的表现简直可以得“满分”了。此前,卞副部长对媒体说,是“死者家属动手打记者”,被质疑后改口称“听街道办书记说的”,而后再称“没说过”。如此前言不搭后语,已经不是危机公关水平、媒介素养的问题了。“口径”一再任意变更,对事件真相讳莫如深,这本身已经委婉地透露了一些真相。

人命关天,四名儿童被压埋事件涉嫌刑事犯罪,记者经过死者家属同意到墓地采访是正当履行职责。律师表示,殴打记者、抢走手机的行为,影响记者依法履行职务,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若打人者是公职人员,则涉嫌滥用职权罪,是超越职权和侵犯公民人身和财物权利的行为。其实,反观儿童被埋与记者被打等一系列事情,本质都是对法律、规则、安全规范的轻视麻痹而导致。

道歉是必要的,调查是更必要的。真相不能被掩埋。当地政府应该少些表演与搪塞,直面问题,严查儿童被埋与殴打记者之事,用真相和追责到底的态度告慰痛失爱子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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