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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普及一下烟台可靠的刑事诉讼律师电话咨询,烟台突发大火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山猫baby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4 06:56:12

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20日讯(记者 滕新书 实习生 李萌萌 摄影报道)4月16日,烟台一对租住在中桦家苑的情侣吵架点火引发火灾,虽然楼下没有被烧,但因水电气停用影响了全楼居民。律师对此指出,相应损失都应由肇事者承担。

放火情侣之一为大二学生

4月16日上午10点40分,芝罘区中桦家苑25号住宅楼3单元19室发生火灾,消防官兵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救援,火情得到控制。

“幸亏物业人员反应迅速,第一时间报警、救火。”4月18日上午,记者赶到中桦家苑采访时,在25号楼下遇到一位姓赵的女士正在跟其他居民讲述她看到的情况,“那天,我和家人在外面吃饭回来,刚进小区门,就看见25号楼冒烟了,有个物业的在喊‘着火了,着火了’,就有很多人下来看。没一会儿,警察、消防员就全来了。”赵女士说:“我看见警察把那小两口全抓起来,戴着手铐,拉去派出所了。”

“起火原因是一对情侣吵架后放火,现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现场以及同楼住户没有人员伤亡。”记者随后从一位小区物业负责人那里获悉,这对情侣一个是大二学生,一个刚考上协警,在小区住了一段时间了。

火灾殃及全楼断水电气

“那天的火太大了,消防员扑了两个多小时才把火扑灭,电梯也烧坏了,电线什么的都烧毁了,而且现在着火的房屋被警察封锁了,没法修,我们只能劝告9楼以上的住户去亲戚朋友家住。”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接到火灾通知后,他们第一时间关闭了燃气阀门,然后打电话给消防大队、公安机关、燃气公司、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避免了更大的危害和损失发生。目前,他们只能等公安机关定案并且解除危险警报以后,才能进行相应的维修工作。

对于火灾的后续工作以及其他居民的生活供需,物业人员表示已经抓紧时间抢修,尽快解决居民的生活用水用电问题。

“17日下午开始就恢复供水、供气了,到18日上午,我们开展了一对一式的服务,保证现在楼上居民都能正常用水、电、气。”这位物业负责人说。

“我们小区大部分住户都是老年人,住在那栋楼的老年人都被吓坏了!工作人员把人救下来的时候,有的大爷大妈腿都软了。”另一位物业人员说,“你说这小两口吵架怎么这么不理智呢?幸亏没有人员伤亡!”

相应损失由肇事者赔偿

放火的情侣被抓了,这起火灾给居民们造成的相应损失怎么办呢?昨天,记者就此咨询了烟台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故意纵火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由公安立案查处,构成犯罪,如果能够向受损失人赔偿的,将来判刑时可以作为一种减轻或从轻情节;构不成犯罪的,受损失人可以按照民事侵权向实施者主张赔偿。”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无论是否构成犯罪,给他人造成的损失,都应当由肇事者承担。”

据悉,火灾发生后,所有相关法律工作必须依照公安消防机关出具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为基础开展,需要火灾受害人和责任人对《调查报告》无异议,如果一方对《调查报告》存在异议,可以向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提出复核;在双方无异议条件下,公安机关会根据《调查报告》所指责任方事故责任大小,对其作出是否构成刑事案件的认定,从而决定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受害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民事赔偿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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