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见解]爆料知识:四川宜宾代理刑事大案律师哪里找,打官司请不起律师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王中王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3 09:23:14

张芙蓉在宜宾市“学习先进模范 弘扬时代风尚暨感人教师”报告会上作报告。

(宜宾新闻网 郭晓娟 摄)

“绝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这是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张芙蓉的梦想,也是她将用一生时间践行的庄严承诺。

今年40岁的张芙蓉,从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10多年,平日工作琐碎但重要。2008年,她被查出患有胰腺癌,在随后的3年内化疗9次,但她仍坚守岗位,带病深入乡镇社区、工矿企业、田间地头,甚至远赴外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因为坚守和无私,她被誉为“最美律师”,先后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等称号,被四川省司法厅记二等功一次。

笑对磨难 她带着绝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008年,一次下乡做普法宣传时,张芙蓉突然腹痛难忍,晕倒在路上,送往医院后检查出患有被称为“癌中之王”的胰腺癌。

结果如晴天霹雳,张芙蓉一下子懵了。面对不幸,张芙蓉也曾有过不相信、有过悲伤和绝望,那一段时间,她反复的思考,自己的余生该怎样走下去,是放弃治疗,还是坚持?坚强的她选择了笑对磨难,她要为家人活着,为需要自己的人活着,并且不留遗憾地活着!

“我们都想让她多休息,她总是不肯。”同事们说。面对病魔,张芙蓉表现出异常的平静,她像往常一样上班、下班,以至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她身患重病。但是,即使是面对来自身体和家庭的双重打击,张芙蓉也以顽强的毅力,于2008年一举通过了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正式进入珙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始自己的援助律师之路。

资料图片:张芙蓉在为一起劳动纠纷案申请人担任代理律师。

最大慰藉 让弱者感受正义的阳光

在张芙蓉看来,援助律师是一份传递人间大爱的职业——选择这个职业,就要为之付出一切。

2012年2月的一个凌晨,因烤鞋器短路引发火灾,把一对外来务工夫妇年仅2岁的女儿烧成重伤。事件发生后,宜宾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其捐款近40万元,解决了她的抢救费,但是高昂的后期治疗费,让她们一家陷入绝望,为此,市司法局负责人指示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

张芙蓉至今都难忘第一眼看到那个烧伤小女孩的情景,“她穿着粉白的裙子,没有头发、没有耳朵,十个指头也烧没了,全身上下全是深褐色的伤痕,看到她,我的心被深深的刺痛了。”张芙蓉决定,要帮帮这个可怜的孩子。

但是当张芙蓉仔细了解事发经过后,心一下就凉了——除了火灾事故认定书和病历外,烧伤小女孩一家什么证据也没有。这案子该怎样进行下去?该从哪里着手?是放弃、还是坚持?就在张芙蓉摇摆不定的时候,“阿姨,我想喝水”,一个微弱、含糊不清的声音打断了她,当张芙蓉扭头看见小女孩那张烧得面目全非的脸时,她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一耳光,“我也是做母亲的人,怎么会有这种逃避的想法呢?”张芙蓉在心里告诉自己:不管有多难,一定要竭尽全力帮助小女孩!

为了锁定销售者,张芙蓉已经记不清跑了多少趟卖烤鞋器的农贸市场,吃了多少闭门羹、受了多少次谩骂;为了确定烤鞋器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张芙蓉先后联系了成都、重庆、广东、北京等多地的质量鉴定机构;烤鞋器生产厂家所在地是浙江,她拖着一身的病,从宜宾到浙江,从浙江回宜宾,再从宜宾到浙江,一次次迷茫失落,又一次次柳暗花明。

2013年9月9日,小女孩的父母与销售者、生产厂家达成调解协议,小女孩终于获得经济补偿款66万元。

案子至此告一段落,可张芙蓉的心并未轻松下来:如果生产厂家不履行协议怎么办?为此,每到生产厂家履行赔款期限的前两天,她都会尽责地与厂家联系督促划款,直到最后一笔赔款到位,张芙蓉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2014年12月26日,张芙蓉再次来到小女孩家中看望她。小女孩用没有指头的双臂颤抖着为她画了一幅带着笑脸的太阳图画,清脆地说:“张阿姨,这个是您”, 张芙蓉的眼泪刷一下就下来了。那一刻,她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的价值和快乐。

资料图片: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芙蓉。

绝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

生命的长度有限,生命的宽度却可以延伸。

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无偿地帮助更多的人,让困难群众也打得起官司!这是张芙蓉最大的心愿。

农民工许某在井下务工时受伤,因医疗等费用与用人单位产生分歧,就走上了维权之路,这一走便是十年。2011年7月,许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张芙蓉接到指派,经了解发现该案非常棘手,一是该事故发生至今已有十多年,不能适用现在的《工伤保险条例》;二是用人单位在2006年就已注销,单位主体不存在,而且,员工早已是分散谋生,想要了解情况或调取相关的证据非常困难;三是从工伤认定到再审,其案卷材料之多,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但当看到许某这么多年的艰辛维权和无助,张芙蓉暗下决心要竭尽全力来帮助他。白天,她奔波于各部门,晚上,她继续查阅劳动法律法规,仔细研究案宗材料。为了取一份证据,她拖着刚化疗完的身体爬到1000多米高的山顶上。

2011年11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原用人单位的投资人一次性支付许某8万多元。值此,跨时十余年的维权、信访官司画上了圆满句号。

事后,许某激动地拉着张芙蓉的手,连说“谢谢、谢谢”——透过许某满是老茧的双手,张芙蓉感受到了法律援助带给他的力量与温暖!

自患病以来,张芙蓉共接待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千件,参与处理重大、团体、突发性矛盾纠纷60余次。曾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2015年4月,她又进京参加了全国五一劳模表彰,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我深深地感受到这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张芙蓉说,各级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她都会铭记于心。今后,她还将继续用爱做圆心,用生命作半径,把这种温暖传递下去,在有限的生命里全力兑现“绝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庄严承诺,让弱者知道这个社会有爱心存在、有正义存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