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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福州找实力强的刑事律师如何委托,民法典担保物权视频课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任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3 08:10:45

【课程特色】

独特的专业优势:法律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培训针对性、实操性强。

独特的讲课技能和风格:最大特点是不讲理论讲案例,不讲术语讲白话,不重书面重实践、不强灌输强引导;理论案例化、案例故事化、故事情节化、情节实战化、实战实效化,防患未然、“绝招”致胜;

对课件及案例进行精心设计,逻辑严密,构思巧妙,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生活社会现象;讲课风格生动风趣、通俗易懂,让学员听得懂、愿意听;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影音、互动等方式,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参与互动、现场理解感悟,课堂气氛轻松活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课程时长】

本课程时长为两天,如需一天,可根据时间调配内容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信贷业务法律法规概述及风险成因

一、信贷业务最大的风险是什么?——不良贷款

思考:信贷业务最大的风险——贷款为何收不回? (先引出问题,后面解析)

1、为什么不还?有哪些风险因素?——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2、为什么会发生诉讼?——有哪些清收方式?效果如何?

3、诉讼能打赢官司吗?有哪些风险因素?——合同效力、有无证据和证据效力、诉讼时效和担保期间等。

4、打赢官司能拿到钱吗?有哪些风险因素?——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能否执行?担保权与其它权利是否冲突?有无行使合同权利?

二、信贷业务法律法规及其与信贷业务的关系——法律法规与信贷业务相融合

信贷风险的本质是合同风险!——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民法典》合同编是信贷这棵“树”的主干,总则编、物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等法律法规是支干,是信贷业务和不良贷款形成的影响因素。

学好《民法典》就有利于防范上述这些法律风险!!!

三、《民法典》、《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和《九民纪要》及其适用关系

四、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民事损失、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权利冲突,狭路相逢勇者胜?

二审争议焦点:(1)抵押权能否对抗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2)建设工程优先权能否及于土地使用权?

案例启示:银行三次败诉、抵押权丧失的原因与防范对策——抵押权与在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冲突规则与风险防范

第二部分 防范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的兵法策略

一、以终为始——信贷风险总是在清收贷款时集中暴露,却已无法挽救!所以,在受理业务时就应防范了!

二、以战止战——贷户为什么不还款?——违 约 成 本!让贷户早知道违约成本是关键!

第三部分 信贷与合同环节法律风险点及防范——合同环节与信贷流程相对应,体系化地学习,让学员知道在哪个环节要防范哪些风险

一、合同的签订、成立和效力——贷前调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时合同效力的风险防范(民法典

和九民纪要、担保制度司法解释

案例分析:某银行接受越权担保是否构成“善意”?能否胜诉?

(二)银行构成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风险防范

案例分析:银行虚假承诺“续贷”,“过桥”方资金损失谁赔?

(三)委托代理中的风险防范

案例分析:保证人脱保为哪般?授权委托存风险!

(四)预告抵押登记与正式抵押登记的适用风险

案例分析:预告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吗?(担保制度司法解释

(五)抵押与质押担保方式的适用范围及效力风险——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及变现的可行性

1、抵押物和质押物(权利)的范围及设立规则

2、动产浮动抵押的适用风险

3、存单(保证金)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的适用风险

案例分析:张冠李戴致脱保,贷款难收成损失

案例分析:骗子拿“空罐”做质押,银行被骗贷600万元

案例分析:银行未尽职审查担保物真实性,是否担责?

案例分析:私营医院、学校、幼儿园的财产能设定抵押吗?

二、合同的权利义务——贷时审查

一)“借新还旧”业务中抵押未重新登记的担保效力风险防范

案例分析:借新还旧,想说爱你不容易!

(二)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规则与风险防范

案例分析:抵押VS租赁,谁会赢?

问题讨论

1、法律对租赁权有何特殊规定?

2、抵押权和租赁权谁优先?

3、本案中为何会出现租赁在先的情况?

4、该银行的抵押物能否顺利处置变现?

5、银行不认可租赁事实,如何推翻?本案能否推翻?

6、银行如何防范抵押与租赁权利冲突的风险?

(1)抵押时不存在租赁的,如何防范?

(2)抵押时已有租赁的,如何防范?

(3)抵押后对外租赁的,如何处置?——用途风险、价值评估、防范措施

7、第三人主张抵押权所有权怎么办?—善意抵押权运用策略

注:在此给出具体的防范方法,提前约定!

(三)质押权与债权转让的冲突规则与风险防范

案例分析:应收账款质押后债权转让,质权能否实现?

(四)抵押期间抵押物转让的规则适用风险

案例分析:抵押物转让改变用途,银行是否有权提前收贷?

(五)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担保范围的确定规则

案例分析:最高本金余额与最高债权余额,优先受偿权怎么算?

(六)实现合同债权的顺序规则适用风险——提前约定是关键,如何约定才有效?

案例分析:人保物保“两碗饭”,想吃哪碗吃哪碗?——约定与操作的核心要点

(七)格式合同的适用规则与风险防范——不利解释规则和免责无效规则、提示注意义务

1、银行的提示说明义务——给出提示说明的方法

2、格式条款被认定无效的情形

案例分析:各地法院生效判决对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很多银行掉进格式条款的“坑”里了!

3、格式条款的不利解释规则适用风险

案例分析:逾期利息是否计收复利,理解不同银行未获支持

综合案例分析:格式条款未释明,放弃抵押权,保证人担责否?

(八)保理合同法律适用规则(民法典新增典型有名合同)

案例分析:一个案例引出十个问题解读保理合同

问题讨论:

1、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2、保理业务对双方各有什么好处?

3、保理的应收账款有哪些?银行适用哪一项?

4、应审查应收账款的哪些方面?如何审查?

5、保理分哪些类型和方式?银行应如何选择?

6、债权转让后,谁来通知债务人?如何通知?

7、保理人如何主张权利?超出的收益应否返还?

8、应收账款债务人与债权人虚构应收账款,并以不存在真实交易为由提出抗辩,对银行有何影响?

9、债务人收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基础交易合同变更或终止的,对银行有何影响?

10、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多个保理人主张权利时,受偿顺序如何确定?

三、合同的履行——贷后管理——证据!证据!证据!

(一)贷后管理的风险防范

1、检查预警

2、催收施压——如何提升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以战止战,提升和告知违约成本!

(1)如果借款人违约不还款,法院有哪些惩戒措施?

(2)施加压力提升还款意愿的原因和逻辑是什么?——非诉清收和诉讼执行难选哪个?

(3)诉讼准备:证据、诉讼时效、合同权利

(二)保证金质押相关法律风险(担保制度司法解释

1、保证金质押的性质?动产质押还是权利质押?

2、保证金质押生效的核心条件——特定化+移交占有

3、保证金保证金质押账户的金额是否能浮动?

4、银行能否通过直接扣划的方式行使保证金质权?

(三)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债权余额的确认规则与风险防范

案例分析:抵押物被保全查封,后续放款能否优先受偿?

(四)不安抗辩权——行权不当,履行受损

案例分析:银行不按约放款,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权利的救济策略——贷款催收

(一)维护期间时效,莫让权利“睡觉”——期间时效风险大!

1、诉讼时效的适用规则风险防范

案例分析:银行未能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败诉!

案例分析:银行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不当——败诉!——债务人下落不明时公告送达的条件

2、保证期间——合同编——重点:不要让保证方式被推定为一般保证!!!

(1)保证方式的新规定——一“要”一“不要”

(2)保证期间的新规定——就轻不就重

(3)在保证期间适用上存在的误区和风险

3、保证诉讼时效

案例分析:时效已过,补签送达通知书有效吗?

4、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民法典和《九民纪要》

案例分析:银行奇葩操作,能否胜诉抵押人?

5、如何解决送达难问题——送达确认书范本

(二)制胜的法宝——行使合同权利

2、抵销权——贷款清收的有效途径

案例分析:近水楼台先得月?错误行权也枉然!

3、代位权——扩大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案例分析:乾隆讨债

4、撤销权——撕下债务人逃废债务的“面具”

案例分析:财产物归原主,利于查封执行

(三)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及风险

案例分析:夫妻一方对外负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债务人去世后其债务如何承担

案例分析:执行董事去世,子女为躲避债务放弃继承权

第四部分 信贷业务行政监管风险及防范

案例分析:金融监管严,莫碰“高压线”!

第五部分 恪守职业道德,防范刑事风险

一、 银行信贷人员容易触犯的刑法罪名——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

贿罪

案例分析:银行4名员工为完成考核指标违规放贷1.9亿

案例分析:金钱迷人眼,入狱醒来迟!

二、算好人生“七笔帐”,珍惜美好生活!

注:以上内容为正课内容,课上还会穿插小案例。在案例剖析中举一反三、融汇贯通,加入与之关联的法律知识和实践操作内容,内容可根据需求作适当调整。

张绪才老师培训过的银行等金融行业单位:

银行业协会:山东省聊城、日照,甘肃兰州、临夏,青海西宁、宁夏石嘴山,安徽合肥、蚌埠、滁州、池州,河南洛阳,内蒙古鄂尔多斯,山西临汾等;

省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湖南、江苏、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陕西,新疆、浙江等。

国有银行:北京、广西、泸州中国银行;天津、西宁、濮阳、潍坊农业银行;贵州、北京、定西、泰安工商银行;广东、甘肃、徐州建设银行;山东、海南、广州、佛山交通银行;山东、河南、江苏、浙江、广东、四川、湖南、江西、吉林、辽宁、黑龙江等省市邮储银行分行;

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北京、西安、长春、杭州、福州、长沙、成都、重庆、烟台分行;广发银行济南、惠州、中山、南昌、潍坊分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

城商银行:唐山银行、长安银行、中旅银行、北京银行、青海银行、吉林银行、西藏银行、南京银行、华融湘江银行等;

农商银行:全国各省份的部分农商行或农信联社、村镇银行等200余家;

融次性担保和小贷:河北、山西、宁波、南宁、天水等融资性担保行业协会及小贷公司。

张老师 资深金融律师和银行法律顾问

北大博雅智库高级研究员

农金智库法律专家

中国讲师协会理事

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理事

张绪才老师长期从事金融法律业务,办理过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长期致力于银行各类法律风险防控的研究和培训,运用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为银行提供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控培训课程,帮助其找准法律风险点,及早防范,杜绝损失。每年讲课培训上百场、上万人次,赢得了广泛认同和赞誉。

【主讲课程】

《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

《银行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银行合规管理与不良资产防范清收》

《银行案件防控与法律风险防范》

《民法典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与适用》

《保险理财与家族财富传承法律保护》

《《九民纪要》对银行业务的影响与适用》

欢迎联系咨询更多老师资料,私信约老师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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