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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一下!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提出离婚吗,老婆被打后如何处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二丫丫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30 17: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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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是上海本地人,今年40岁,据她说,为了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她一度对丈夫的殴打忍气吞声。没想到,丈夫不但一直不收敛,这两年来,更是变本加厉。2022年8月,忍无可忍的王女士终于决定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法庭上,王女士指责丈夫王先生实施家庭暴力,要求离婚,丈夫却失口否认,不愿离婚,那么,他们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呢?事情还要从头说起。据了解,王女士和丈夫相识于2011年。

王先生那时候是开黑车的,由此与王女士认识。他们都曾经有过一段婚姻,相识四年之后,也就是在2015年5月,两人结婚了。但是,王女士没想到,结婚不过两个月,丈夫就对自己动了手。

第二段婚姻刚刚开始,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王女士说,在父母的介入下,王先生认了错,还写了保证书,承诺不再动手。

而在法庭上,丈夫写下的这份保证书,也成了王女士提交的重要证据。出人意料的是,对于王女士提交的这份证据,王先生似乎已经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不过,在看到了这份写在挂轴画背面的保证书原件之后,王先生终于承认,那次自己的确动了手。

这份保证书,并没有能够让王先生幡然醒悟,王女士等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在王女士的叙述中,从2015年起,这样时不时的暴力行为就一直伴随着她的婚姻生活。

那么,遭遇了这样的家庭暴力行为,王女士为什么不早点选择离婚呢?王女士说,每次家暴后,王先生都会表现出一副无比“悔恨”的样子,并反复保证下次再也不会动手。加上双方家长本着劝合不劝离的想法,都极力劝慰着王女士,心软的她考虑到家庭和睦,就一再选择容忍丈夫的家暴行为。

一次次的忍让和妥协,并没有换来王先生的诚心悔改。这6张公安机关接报回执和一张验伤通知书,已经非常清楚地说明了问题。

不过,不论是接报回执,还是验伤通知,王先生都表示,这不过是家庭矛盾引发的,不存在暴力殴打的情况。也许,在王先生看来,只有把王女士打到遍体鳞伤,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才算是家暴,平时即便是对王女士动了手,也不过是夫妻之间的小摩擦,不值一提。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王先生始终不愿意承认自己对王女士实施了家庭暴力,他也坚决表示,不愿意离婚。王女士告诉记者,最近这两年,丈夫除了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之外,还开始试图控制自己的人身自由。

看到女儿如此痛苦,王女士的母亲也转变了态度,开始支持女儿,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在2022年2月,王女士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诉讼请求,没想到,这更加激怒了丈夫。

为了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在咨询了法官后,王女士在开庭前向法院递交了申请,在开庭的同时简单审核了相关证据材料后,法院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

裁定书一出具,法官还立即向王女士居住地所在的属地派出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除此之外,法官还将保护令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到王女士居住地的妇联和居委。

法官表示,由人民法院出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王先生对王女士实施家庭暴力;禁止王先生骚扰、跟踪、接触王女士;如王先生违反禁令,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原告王女士出示的保证书,报警记录以及验伤通知书等证据,已经可以基本勾勒出她这七年婚姻生活中遭遇到的家庭暴力,法官也据此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过,家庭暴力的程度,是否已经达到可以判决离婚的程度,法官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

办案法官来到王女士租住的楼栋,了解到人身安全保护令下达后,王先生已经搬离了这里。之后,法官还向周边邻居询问,平时有没有看到或者听到王女士家有争吵,打闹的情况发生。

在结合了原告出示的证据和法官现场走访调查的结果后,宝山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王女士和王先生离婚。

家庭暴力,从来都不是“家务事”,制止家庭暴力是司法机关、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也希望,家暴的受害者能够提高法律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在遭遇家暴时,能够更加勇敢的面对,拿起法律的武器,对家庭暴力说不。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郭南一 唐春源 编辑: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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