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简单说一下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要点汇总表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花小小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30 15:03:04


【原告主体】: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被告主体】: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赔偿范围】: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也包括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赔偿】

【提起时间】: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也即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要求,但一般办案机关只有参与调解的权力,调解成功且履行完毕,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从司法实践来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大部分都是在刑事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提起的。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提起手段】: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可否申请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费用收取】: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问题的答复》(2014年2月24日法研[2014]30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