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分享动态消息:上海本地虹口区刑事案专业律师,杀妻上海朱晓东三角眼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怡姐姐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30 08:30:26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董怡虹

今天(12月7日)下午,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独家获悉,上海虹口杀妻藏尸冰柜案凶手朱晓东,在一审被判死刑后提出上诉,并更换了代理律师。

据被害人杨俪萍父亲杨敢连透露,二审将于12月13日上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二审此前原定于10月29日开庭,但由于朱晓东方面提供了新的证据,二审被延后。

今天下午得知二审即将开庭消息后,被害人杨俪萍的父亲杨敢连发了微博,称二审开庭时间定在12月13日上午10时。下午6时左右,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查询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网站暂未公布该次开庭信息;至傍晚6时30分,上海市高院网已无法访问,截至发稿时仍未恢复。

不过,杨敢连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我们律师早已做好准备,相信司法公正,相信司法正义。”

对此,杨家的代理律师樊颙表示,

“已经为即将到来的二审准备了充足的资料,也对案件做了充足的研究。”

针对朱晓东方面所谓的“新证据”,樊颙表示提供证据是朱晓东一方的权利,“关于二审的资料和观点我不能提前透露,但我相信司法公正,会有一个正义的判决。”

樊颙透露,杨敢连可能不会出现在二审现场,“一审时他是以证人的身份出庭,按照规定,二审时他不能出庭,但可以委托家人旁听。”

一审宣判后,杨父与代理律师樊颙握手。

为此,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联系了一审时朱晓东的代理律师朱松年,他告诉记者,自己并不会出现了二审现场,对于案件也不会发表更多的观点。

对此,樊颙律师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案件的卷宗上,朱晓东的确换了辩护律师。”他透露:

“朱晓东一方是在一审结束后的上诉期,将朱松年律师换成了另外两位律师。”

樊颙律师表示,根据他的经验,二审一般不会当庭宣判,但不排除当庭宣判的可能性。

东方网·纵相新闻将持续关注此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