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推荐看法报道:新沂附近擅长刑事诉讼律师团队,新沂检察院张淑娟,审查疑案33起不予受理的案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啦啦队队长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9 15:59:17

本报通讯员 陈起扬

张淑娟,2004年考入新沂市检察院,先后在反贪、侦监、公诉等部门工作,2014年12月获得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现任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案管科科长,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活动二等奖,“姑苏杯”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优秀奖,徐州市检察统计业务竞赛第一名,2016年2月通过复审,再次被授予徐州市检察机关“检察岗位能手”荣誉称号,被市院嘉奖两次。

案管“新兵”变身“多面手”

“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以一颗平常心对待,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把个人理想与检察梦想结合在一起,一如既往的热爱检察事业。”……2014年张淑娟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新沂检察院案管科的负责人。

为了能够做好案管工作,2008年就通过司法考试的张淑娟学习工作两不误,专门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考取了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案管是一项新型的检察业务,没有旧例可循,为了细致了解各项新的工作流程,她主动带头学习,对业务流转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规范系统运用,她所带领的团队连续三年考核进入全市案管条线先进行列。

2015年,张淑娟主笔的论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价值、存在的不足及对策——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视角》,在最高检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活动中荣获二等奖,新沂院也是江苏省获奖单位中唯一的基层检察院。

沉淀是最好的成长,如今的她已成为案管科同事们眼中的小专家、多面手,还经常被大家笑称为年轻的“老案管”。

决不允许瑕疵“案件”走下“生产线”

受理案件审查,是检察机关司法活动的一个初始环节,也是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然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并不直接办案,如何保证受理案件符合法律规定?成了摆在案管科长张淑娟面前的新课题。

经过细致调研,她带领案管团队将散落在法律法规中刑事案件受理规定归纳汇总,推动新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刑事案件受理细则》,并建议成立由案管与业务部门骨干一同组成的疑案审查小组,对有疑点的案件进行审查,避免出现“带病案件”。

疑案审查小组成立以来,先后对33起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向本院反渎部门移送线索并助推立案2件7人,4篇调研报告获地方党政领导批示,5个案例获评徐州市优秀监管案例,其中,《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案管部门“三着重、三并重”提升监管效能》于2015年12月被最高检《案件管理工作情况》刊载推广。

担任案管科长三年来,张淑娟熟练运用程序法和执法规范,洞察秋毫,监控各类案件1200余件,流程监控覆盖率达60%;抽丝剥茧,组织、参与评查案件20余次,评查案件600余件,发现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卡填录不及时、诉讼权利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均及时督促办案人员整改,让司法更加规范。

“检群通”架起“连心桥”

2014年5月,新沂案管部门与移动公司合作,取得专用短信号码,在全市率先建立“检群通”短信告知平台,实现重要程序节点信息向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主动推送,打造了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为主、微信微博QQ群为辅的立体化案件信息公开平台,让律师办理阅卷更及时快捷,也有效缓解了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焦急等待的心情,有效确保了案件信息公开量多质优。

出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工作制度》、设立驻所案件质量监督室、运用“大数据”开展检察分析……新沂案管工作正在张淑娟的带领下一着不让有序推进。

“以后的日子,我将继续用平凡的脚步,去丈量案件管理工作美好的前程。”张淑娟笑着说。

(小编:朱慧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