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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专业发布德州附近代理刑事诉讼律师收费,胃穿孔继续喝酒的后果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隔壁阿凡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9 10:05:58

每年临近年关,都是小韩在饭桌上拼业绩的时候,但是最近连续几场饭局后,小韩把自己喝进了医院,诊断结果为急性胃穿孔。目前,小韩的治疗费用已花了6000余元,当他找老板索要赔偿时,却被以“不是工伤”为由回绝。对此,小韩拨打新闻热线,咨询他为公司业绩喝到胃穿孔,能不能获得工伤赔偿?

小韩从事的是销售岗位,每年进入十月后,其工作忙得不可开交,很多业绩还需要酒桌上谈判,经常一晚上赶两三个饭局,喝酒是不可避免的。“这个月考核压力很大,马上就月底了,还想再谈几单,每天晚上都在外喝酒应酬,这些老板都是知道的。”小韩说,一周前他就感到胃部不适,清晨起床后也吃不下东西,还常常干呕、吐酸水。

直到11月24日晚,小韩带着一身酒气回到家,出现了剧烈的呕吐,并伴有呕血等症状,他才害怕起来。家人见状急忙将他送进医院,医生检查发现,小韩是因为喝酒导致了急性胃穿孔,胃里已经含有大量的血液。

经过几天救治,小韩脱离危险,前后共花了6000余元医药费。“我也是因为工作才喝的酒,还差点丢了一条命,公司至少也应该赔偿我医药费。”小韩说,他多次找到公司领导商议赔偿,但领导一拖再拖,最终商议结果是“不算工伤,不能赔偿”。

对此,记者咨询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黄鹏律师。黄鹏表示,工伤认定标准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另外,《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三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因此,醉酒后在工作中受伤的,一般不认定为工伤。而且,小韩为了自己工作业绩喝酒致损伤,与领导要求其陪客户饮酒的性质不同。

黄鹏认为,喝酒应酬不是业务员的必然要求,也不是必然的职业风险,作为成年人小韩有预见过量饮酒可能导致的健康问题,这件事上有主观过错。此外,如果是领导要求业务员陪酒,发生伤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以侵权要求领导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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