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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爆料知识:福建福州有经验的刑事会见律师,吴谢宇案庭审细节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光太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8 12:41:21

新京报讯(记者 胡闲鹤)12月14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上诉人吴谢宇故意杀人罪一案开庭公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九点十五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上诉人吴谢宇故意杀人罪一案。随后,该开庭公告被撤下。

14日下午,吴谢宇案二审辩护律师徐昕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吴谢宇案二审将召开庭前会议。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2月1日发出的庭前会议通知书显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依照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我院决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庭审室采用视频方式召开庭前会议。

吴谢宇案一审被判死刑,后上诉

8月2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天琴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天琴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

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天琴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天琴头面部,致谢天琴死亡,并在尸体上放置床单、塑料膜等75层覆盖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剂。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天琴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天琴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用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 用于隐匿身份。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吴谢宇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经过长时间预谋、策划,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吴谢宇杀害母亲的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践踏人类社会的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到案后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8月30日,吴谢宇代理律师冯敏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她于当日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吴谢宇,吴谢宇向其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记者注意到,《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一般需要在两个月内审结。对于规定的特殊情况可延长两个月,如还有特殊情况,报请最高法院批准后可以再次延长。

二审新增一名辩护律师,12月17日召开庭前会议

10月13日,北京律师徐昕向新京报记者确认,他此前收到了弑母案当事人吴谢宇发来的书面委托,经多方考虑后接受了委托,将介入该案的二审辩护。

当时,徐昕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吴谢宇在看守所看了徐所著的《无罪辩护》一书后,写信请求他为其做辩护。徐昕说:“他在信中表达的意思主要有:一是希望我为他辩护;二是读了我的两本书《无罪辩护》和《诗性正义》,结合自己的案件谈了一些体会;三是他表达了希望能活着,用余生来忏悔的想法。”

徐昕透露,吴谢宇案一审没有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据我了解,原辩护人征求吴谢宇的意见,吴本人不同意申请鉴定。但这恰恰是一种反常,因为包括吴谢宇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吴保命的可能性、甚至可以说唯一可能性是被鉴定为精神病,但吴本人却不愿意申请鉴定。”

徐昕当时还对记者表示,二审时会申请对吴谢宇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12月14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上诉人吴谢宇故意杀人罪一案开庭公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九点十五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上诉人吴谢宇故意杀人罪一案。随后,该开庭公告被撤下。

14日下午,徐昕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吴谢宇案二审将召开庭前会议。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2月1日发出的庭前会议通知书显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依照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我院决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庭审室采用视频方式召开庭前会议。

新京报记者 胡闲鹤

见习编辑 陈静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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