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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干货速递:枣庄滕州口碑好的刑事案件律师,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职责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丹妹儿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6 17:28:11


3月17日上午,滕州市检察院、滕州市司法局、枣庄市律师协会滕州分会举行检律协作座谈会暨民行检察联络员聘任仪式。滕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广俊,滕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吕卫民、副局长赵进项,枣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滕州分会会长王长东出席会议,会议由滕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西明主持。

会上,宣读了滕州市检察院民行检察联络员聘任决定,143名执业律师被市检察院聘任为民行检察联络员,为检察联络员代表发放了聘书,律师代表和检察官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吕卫民指出,律师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体联络员要充分认清职能使命,主动协助市检察院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要探索建立检律联席会议、检律“同堂培训”、重大案件会商研讨制度,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检律协作常态长效落实;要规范执业行为,严守执业纪律规定,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做到“亲”、“清”交往,自觉树立良好形象。

姜广俊指出,检察官与律师是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平等相待、彼此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念,与广大律师一起,在诉讼中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相互尊重对方权利,相互尊重对方的诉讼行为,共同维护法治尊严、维护人民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要积极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集中清理整治等专项活动,针对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执行办案不规范不严格、限制律师权利等突出司法“顽疾”。要强化协作,畅通线索

滕州市检察院、滕州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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