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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干货速递:洛阳本地口碑好的刑事案子律师,洛阳律师赵海江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罗小弟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6 09:19:28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晓波 文图

核心提示:赵宏江,男,汉族,洛阳市孟津县人,198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任河南弘创律师事务所主任。

初见赵宏江,给人留下温和谦逊的印象。他从事律师工作30余年来,获得荣誉不计其数,凭借着专注的敬业精神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赢得了同行和当事人尊重和信赖。

自2011年以来,赵宏江多次获得洛阳市“律师工作先进个人”、“十佳律师”、“优秀律师”、“洛阳市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称号,并被洛阳市司法局聘请为“洛阳市人民调解监督员”。近年来,赵宏江的先进事迹以及成功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多次被媒体报道。

律师赵宏江

(小)无私奉献,公益维权服务律师

赵宏江现任洛阳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文体宣传与公益工作委员会主任、律所管理与律师考核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河南弘创律师事务所主任、洛阳市西工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2016年8月以来,在市律协指导下,赵宏江先后带领有关人员多次举办运动会;建立了洛阳市律协网站,积极对市律协、律所、律师进行宣传;积极与多家媒体单位联系,扩大宣传平台,并成立了大河报洛阳律协宣传联络站;组织律师进行健康体检,对律师所和律师检查考核,开展民商事业务管理和交流工作;积极参加市律协开展的各项精准扶贫和爱心捐助活动等,为市律协和律师工作做出了贡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但经常会遇到有些单位不予配合,律师调查取证权利得不到保证。2014年初,洛阳市区两名执业律师在某县一单位调取案件当事人的有关档案资料,但该单位以上一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不给律师提供。

赵宏江赶到该单位向其讲明执业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但仍未果。赵宏江组织因调查取证受阻的律师反复查阅、研究法律条文,及时将意见和请求向市司法局、市律协有关领导汇报,在领导支持和指导下,历时四个月,多次与相关主管部门探讨、沟通。终于在同年4月,该部门下发文件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给执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提供支持和便利。

赵宏江(左)与同事在探讨案情

(小)不畏艰难,办好疑难复杂案件

赵宏江擅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高效办理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借款纠纷案件。

在执业过程中,经常遇到常人不愿办理的执行案件,其中有申请人找不到被执行人或财产的,异地执行无人代理的,有特殊原因干涉的,长年无法执结的等。

每次遇到这类案件,赵宏江都在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秉承“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理由”的执业理念,使债权人尽早得到多年无法实现的债权,目前已成功办理多起找不到被执行人或财产,异地诉讼无人代理的疑难复杂案件,由于所办案件疑难复杂,标的较大等原因,大多案件都是在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南方一公司拖欠洛阳某公司货款500余万元,申请执行十余年未果,委托赵宏江代理,经克服重重困难,多次调查取证等,对两家行政单位的1000余万元财产强制执行,以赔偿拖欠洛阳某公司近20年的货款及利息。

外地一公司拖欠洛阳某国企货款200余万元,申请执行八年未果,委托赵宏江代理,经过调查取证,在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对杨某、赵某的400余万元财产强制执行,以赔偿拖欠洛阳某国企13年的货款及利息。

洛阳一公司拖欠某局百余万元不还,申请执行近十年未果,委托赵宏江代理,依法起诉某行政单位赔偿欠款,法院先是不予受理,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和要求,法院受理后却驳回起诉请求,赵宏江代理申请再审,某法院裁定再审后,做出驳回起诉请求的判决,赵宏江又代理上诉,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某法院又第三次判决驳回起诉请求,赵宏江再次代理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对某法院一审判决中所谓的理由予以逐一纠正,某法院三份判决均已被撤销,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支持起诉请求,判决某行政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赵宏江为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对公司以往设立、经营、管理时制作的文件资料进行修改和规范,依法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消除隐患,获得了委托人的赞许和好评。

赵宏江创办的河南弘创律师事务所

(小)全心全意培养年轻律师,发扬“传帮带”精神

自1998年开始,对于品质优秀、要求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赵宏江全心全意指导他们待人接物,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刚踏入律师行业的多是20多岁年轻人,其中有的家在外地,只身在洛阳,经济比较困难,赵宏江都尽量在生活上给予经济支持和帮助。

律师职业要经过考试、实习、执业等多个阶段,有的律师感觉时间较长,赵宏江总是尽量为他们考虑,想办法经常带他们参加业务谈判、了解案情、准备工作方案、制作诉讼文书,认真讲解庭审中的技巧,与办案人员有效沟通等,通过参加听、看、写、分析、总结等方式,使其找出最佳感觉,提高办案水平,丰富工作经验,帮助他们开拓案源,尽快增加经济收入,经赵宏江培养或指导的数十名律师中,大多数都已成为律师所的骨干律师,有的已成为律师所副主任、主任和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等。

赵宏江始终认为“要想做好律师,首先要做好人”,要积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使其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执业水平,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争创一流的工作方法,给委托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为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赵宏江及律所获得的荣誉

(小)扶危济困,尽心尽力做好法律援助

很多人认为,干律师行业就是为了赚钱。在赵宏江看来,律师不应单单追求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社会效益。

近年来,赵宏江带领本所律师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常年开通两部免费咨询电话:;2625,在市、区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常年安排律师值班,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多起。

市民李女士在市区一家公司务工,因身体受到伤害与公司发生赔偿纠纷,赵宏江安排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开庭审理,公司赔偿李女士费用合计56000元。

外地在洛阳打工的张某讨要工资报酬33360元无果。赵宏江安排律师为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将欠款单位起诉至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判决欠款单位支付张某劳务费33360元及利息。

此外,个案的维权涉及面终究有限,为增强百姓的维权意识,赵宏江的律师事务所和市妇联、市残联、市法学会共同举办公益普法活动,到农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展法制讲座。近年来,他们经常开展公益宣传活动,覆盖千余人,提高了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赵宏江本人先后给在洛阳务工的甘肃农民工刘某、洛阳市金雨点启智中心残疾儿童捐款,每年提供志愿者服务数十个工作日。

如今,赵宏江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还要投入精力用于参政议政。在担任西工区人大代表期间,他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执法检查和评议等活动,并利用自己的法律专长提出有关民生、经济建设的议案、建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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