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闽清专业的经济刑事案律师推荐(2020年闽清刑事案件有哪些)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打豆豆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2 00:19:52

闽清专业的经济刑事案律师推荐(2020年闽清刑事案件有哪些)


福州市检察院到闽清开展“评项目、访企业、解难题”专项活动。

  今年以来,福建省闽清县检察院深入践行“三多”理念,面向民营企业“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以司法办案为核心,以深化服务举措为抓手,当好非公经济发展护航员,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高速路”,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发展诉求

  “希望检察院聚焦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提供法治保障方面重点发力。”2021年底,闽清县“两会”期间,一位人大代表提出这样的建议。

  今年4月,闽清县检察院在福州市检察机关率先出台《关于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线索移送实施办法(试行)》,与该县工商业联合会共同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与权利救济案(事)件线索移送机制,细化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等程序,并对案件办理时限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案件办理及时、高效。

  为让企业反映诉求渠道更通畅,该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亲清护企”专门窗口,快速受理企业控告申诉、法律咨询等业务。同时,该院与县人社局、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等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机制,强化涉企涉劳案件线索移送衔接配合。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及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14件,全部予以妥善答复。

  为让企业诉求解决更快捷,该院还建立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办理进度定期通报、台账对照制度,加大违法办案追责力度,对4件涉民营企业“挂案”依法开展监督。

  修“漏雨屋”,有效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为避免“办理一起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闽清县检察院积极践行“三多”理念,推进该县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

  今年6月,该院联合县工商联、司法局、财政局等多部门会签《关于建立闽清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规定,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企业,由检察机关商请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并召集与涉案领域有关的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及整改情况进行审查、评估、指导、考核。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经考察合格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从宽处理。

  今年8月,该院在商请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后,对一家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运输、管理风险的涉案企业适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并召集相关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目前,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正在对该企业开展监督考察。

  “给涉案企业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治理效果是推进改革的重要目的。”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强化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对涉案企业“真严管、真厚爱”,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制度行稳致远。

  架“连心桥”,主动延伸涉企法律服务职能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邀请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公开听证、庭审观摩等活动,向企业家代表征求意见建议21条,解答企业法律咨询13个。

  今年,该院院领导先后带队走访民营企业16场次,全面“把脉问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围绕民营企业容易发生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污染环境等犯罪的情况,以及相关罪名认定、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知识对企业开展以案释法6场次。该院还与福州市检察院、闽清县工商联、县侨联联合开展“检察送法进企业,普法解惑助发展”宣讲活动,为县域内36名企业家代表送上精心定制的普法课程,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我们将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该院相关负责人说。(王鲁南 黄少华)

  “三个聚焦”全面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坚持把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救助困难群众,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202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9.3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儿童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3万元。

  聚焦办案机制,拓展救助线索

  该院秉持“应救尽救”理念,利用大数据主动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当事人,重点围绕重大人身伤害、交通肇事、涉未成年人等案件类型排查所办刑事案件477件,摸排司法救助线索31条。

  今年3月,该院在福州市检察机关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内部衔接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案件线索筛选排查,发现应予救助情形的,主动告知其权利,按规定填写救助线索移送函,交由控申部门逐案跟踪排查,实现检察机关办案环节“应救即救”。截至目前,该院控申部门已接收各业务条线移送案件线索3件。

  为压实线索排查责任,提升办案质效,该院还将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纳入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体系中,对移送线索并成案的检察官在考核中予以加分,倒逼案件承办人快速发现有关司法救助线索。

  聚焦优化模式,拓宽救助渠道

  该院充分利用“检察一体化”的制度优势,探索构建“上下联合”的救助路径。如在办理未成年人刘某司法救助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申请人刘某遭受性侵后被诊断为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需长期服药巩固治疗。刘某父亲患有精神疾病,属二级残疾,需长期服药且无劳动能力,母亲自其满月后就离家出走,奶奶年事已高,常年服药,家庭极其贫困。为最大程度缓解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状况,该院在对刘某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提请福州市检察院启动联合救助,福州市检察院又依法对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同时,该院充分挖掘企业、社会爱心组织等在救助方面的作用,积极协调为困难当事人提供社会帮扶。如在办理未成年人杜某司法救助案过程中,除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外,该院还联合“红苹果”公益组织入户探访,安排专业社工对杜某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治疗。

  此外,该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 综合施策”模式,聚焦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救助人群,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对策共商、帮扶共举等联动救助机制,坚持案后常态化回访,充分发挥“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发展有效衔接。

  聚焦社会治理,做实救助效果

  为能全速救助应救助对象,该院积极主动加强与政法委、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法端口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为救助对象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资金审批和发放尽早尽快落实到位。如针对一名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被害人截肢后即将错过假肢安装黄金时间的情况,该院紧急启动救助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将救助金发放至被害人手中,缓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如何保障救助金能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实现物尽其用?该院创新建立“托管 分期”救助模式,实行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监督管理机制,联合所在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对救助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如在对一名未成年人开展救助过程中,该院采取“委托代管 分期发放”模式,将救助资金直接拨付至未成年人所属镇政府账户,委托镇政府管理,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向被救助未成年人的父亲发放,并明确救助资金只能用于被救助人的生活、学习等。其间,若遇突发事件急需救助金,当事人可申请多发放,真正实现“一次救助,持续关注”。(姚仁荃 林宇辰)

  闽清县检察院开展“德艺传承,扶育英才”高级检察官传帮带活动。

  闽清县检察院联合该县白樟镇党委政府开展民法典知识宣讲。

  亮点聚焦

  蔡小勤 林玉 黄少华 林瑶瑶 郑诗藏 黄巧仙 林晶 林宇辰 黄冬梅 王倩雯 陈铭霞 王鲁南 林娟

  出台文件明确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及程序

  闽清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共16条,主要规定了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法律援助律师的权利义务及加强协作配合等内容,旨在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保障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蔡小勤)

  对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线索移送作出规定

  闽清县检察院在福州市率先出台《关于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线索移送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共15条,对工商联移送的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线索的范围、移送程序、办理时限、线索处理、信息互通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林玉 黄少华)

  与县审计局建立衔接配合协作机制

  近日,闽清县检察院与该县审计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衔接配合协作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针对土地资源资产及矿产资源保护、水资源及水环境保护、生态治理资金使用、其他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资金使用及保护等领域建立工作联动通报会商、协作调查互相配合、整改督查联合行动机制,积极构建“检察 审计”监督协作新模式。(林瑶瑶 郑诗藏)

  “听证 ”工作机制促公开公正公信

  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认真践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的理念,积极探索建立“听证 ”工作机制,助力检察履职提质增效。构建“听证 释法说理”工作模式,2020年以来就听证案件与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水利执法部门等开展座谈交流12次,检察官对13件案件主动上门开展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构建“听证 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延伸听证触角,服务弱势群体,依法对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7件9人,发放救助金37.3万元;构建“听证 检察建议”工作模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针对拟不起诉案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8份,均获采纳。(黄巧仙 林瑶瑶)

  “两表一制度”提升网络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闽清县检察院创制“类案裁判表”,梳理近三年办结的网络犯罪案件涉案犯罪次数、人群类别等信息23条,对标法院判处缓刑、免刑案件“缓免表”,对23人作出不捕决定,对8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该院拓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面,将证据开示与教育转化相结合,提升一审服判率,2021年来,对网络犯罪案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02人,量刑建议采纳率和一审服判率均为100%。(林瑶瑶)

  创新“1 1 1”模式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积极回应新形势下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新要求、新期待,创新普法举措,通过打造1个普法菜单、1个零距离普法着力点、1个法治宣讲团的“1 1 1”模式,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据介绍,该院设置了1个“点餐式”普法菜单,根据受众需求量身定制20余项“法治菜单”,坚持“你点我讲,按需授课”原则,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立足1个零距离普法着力点,依托“村村通”栏目、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录制“检察为民办实事”宣讲抖音短视频和专题普法节目,以案说法,将法治声音传播到田间地头、大街小巷,受众近万人次。此外,该院组建1个法治宣讲团,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青年干警担任法治辅导员,践行“法治教育 德育”宣讲模式,开展法治巡讲25场,受教育学生达5000余人次。(林晶 林宇辰)

  优化办案模式推进未检工作

  今年以来,为推进未检工作,闽清县检察院不断优化办案模式,让守护更有力量。据悉,该院联合爱之翼社工组织、爱心企业开展社矫青少年“一对一”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会,为2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针对酒吧、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开展困境儿童司法救助工作,向5名困境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同时协调民政、教育部门为困境儿童解决低保、就学等问题;开通“梅好未来”学法直播间,实现全县29所中小学法治宣传全覆盖,受众达4万余人次。(林晶 黄冬梅)

  建立机制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闽清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出台《关于协同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共17条,对检法两家调阅卷宗、文书来往、信息共享、协作交流、调解接访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确立了常态化信息交流、联席会议以及联络员等工作机制。(王倩雯)

  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相关部署,守护“夕阳红”,今年以来,闽清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一是迅速调查核实。从123件案件中核查出5条涉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督促2件集资诈骗案被告人返还受害人资金250余万元。二是依法监督挽损。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该院提前介入一起专门骗取老年人养老金的组织、领导传销案,督促追赃挽损500余万元。三是全面分析研判。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涉养老项目虚假宣传的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类案件,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进行情况通报,开展分析调研,巩固办案成效。四是纵深线下宣传。组建宣讲团,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分众化、互动化宣讲6次,发放宣传册、宣传单1000余份。(蔡小勤 林瑶瑶)

  公益诉讼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今年以来,闽清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展古文物专项保护行动。针对辖区内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廊柱墙体遭划伤、被喷涂广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该院向相关乡镇、县文旅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文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并整改隐患3项,并建立了乡镇文物安全月检查机制。(林晶)

  强化业务数据管理助推办案质效提升

  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数据管理工作,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抓手,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服务检察办案高质量发展。据了解,该院通过“案件流程监控 业务数据审核”,对办案期限即将届满、案卡填录不规范等情形发出预警,守好风险防控关口;同时,优化业务数据月分析机制,采用红、黄、绿不同颜色,将各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性质、全市排名及位次进退按“红色预警、黄色提醒、绿色优良”进行标注分类,适度传导办案压力,为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改进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建立健全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机制,检务督察部门就案件评查、流程监控、数据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人员予以核查、补录、修正,对未及时整改的依规进行督办、约谈。今年以来,作出预警提醒185次,发出督察通报7份,批评教育、提醒谈话3人次。(林晶 陈铭霞)

  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2021年以来,闽清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未检工作职能,切实把“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一是着力推动,完善校园安全防控建设。围绕校园安全重点环节,该院法治副校长带队走访中小学校10所,协助学校落实相关保护规定。二是稳步推进,共建预防侵害长效机制。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反向倒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件,联动职能部门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4624人次,处理人员2名,有效堵截校园安全潜在风险。三是持续推送,提升普法宣传活动成效。以“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活动为契机,开展“送法进校园”14场次,受教育人数共计1万余人,发放宣传手册2000份。(林玉 黄冬梅)

  及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闽清县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及时召开学习会议,集中收看了开幕会直播,并就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开展学习研讨。会后,该院各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了专题学习。(王鲁南 林娟)

  动态专递

  陈铭霞 林宇辰 黄少华 曹素娟 卞春灵 林玉 黄冬梅

  6月10日,闽清县检察院成立该县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为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近日,闽清县检察院举行首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包括省科技特派员、民营企业家、医务工作者、一线执法人员等在内的1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被聘任为该院特约监督员。(陈铭霞)

  日前,闽清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县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教育局、关工委等单位召开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帮扶工作座谈会,围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及帮扶工作重难点、“阳光桥”涉诉困境未成年人救助项目试点落地等工作开展交流研讨。(林宇辰)

  近日,福州市检察院联合闽清县检察院、闽清县工商联、闽清县侨联开展“检察送法进企业 普法解惑助发展”法治宣讲活动,邀请民企代表共36人参加讲座,引导企业提高守法经营意识。(黄少华)

  近日,闽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会同该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补植复绿地村干部对一起滥伐林木案异地补植复绿的履行情况进行回访,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补植复绿按时、按量、优质完成。(曹素娟)

  近日,闽清县检察院建立综合行政部门与业务部门人员短期交流机制,并将交流期间的鉴定评价与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林宇辰 卞春灵)

  日前,闽清县检察院联合县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建立该县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与相关职能部门同心聚力,发挥各自优势,对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失职父母提升监护能力。(林玉 黄冬梅)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