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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找代理刑事律师出庭收费(宿迁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西瓜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0 23:57:20

宿迁找代理刑事律师出庭收费(宿迁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刘录律师

人在江湖飘,怎能不挨刀。刑辩高手很多,各门各派,都有其独具特色的辩护精神和气质,技术和经验等实战必杀技。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在于实战,一个好的刑辩律师都是磨练出来的,经历过磨练,才能在法学研究,文字表达,语言表达诸方面提升能力,才能表现的成熟、豁达,潇洒自如,成为一个演说家一样讲述法律,说服人心。

怎么磨练哪?

一、不要装,不要故弄玄虚。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律师好不好,社会公众自有公论。投机钻营弄一个这头衔,那头衔,出来吓唬人,本来想名利双收,这也无可厚非,但没有三板斧,往往会弄得一地鸡毛。疫情期间刑辩讲课很多,有些大咖干货满满,令人受益匪浅。也有个别老师讲的东西都是一些平乏无味的、干巴巴的常识,被有的律师在直播间讽刺挖苦,发朋友圈质疑,造成翻车事故。当然同行应相望互助,不应相轻,但这类学艺不精给人留下把柄,得不偿失。律师也不要自欺欺人,自我标榜身价,律师收费高低其实是市场决定的。

二、虚心学习,接受质疑,才能提高。与高者为伍,与智者同行,方能赢得未来。互联网的福利就是让我们和著名的法学教授、刑辩大咖拉近了距离,能够亲身经历、学习到这些大家的辩护理念、精神、策略、技术、力量,智慧。经过学习,发现自己不足之处很多,进入饥饿状态,疯狂恶补,才能保持专业水平,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经常让徒弟对我庭审提出批评,指出优缺点,徒弟给予差评很多,我不但不生气,反而很欣慰,因为徒弟不会给师父说假话,我乐于接受,并努力改进。这就是师父也要向徒弟学习,人无完人,再水平高的大咖都有某些缺陷。比如程序辩护中经常被律师使用的“起诉书上的公诉人与出庭公诉人不一致,需要派员出庭指派函,否则,出庭身份不合法问题”,有的大咖经常使用这一招,往往导致休庭。但如果再加一点,审查起诉期间没有提讯被告人,没有听取报告人对事实、证据的质疑和辩解,系公诉人未履行法定职责,未履行监督职责,难以保证客观公正,这样回避理由就更丰满,但好多大咖只用其一,没用其二,就显得理由单薄,因为最高检编写的《公诉人出庭指南》中却没有提到对这一点的应对策略。

三、案例是最好的名片。

法律是死的,案例是活的。鲜活的成功案例,胜于任何自吹自擂,摆关系搞勾兑。法律人绝大数都是讲良心,有底线的。律师的专业、敬业,品行良善,其实和检法人员也是惺惺相惜,他们也希望听取律师专业意见,兼听则明。我办理的好多不起诉案件,检察官对我提出的万字法律意见书给予肯定、赞誉,当面沟通就很友好,畅通。积累了大量的不起诉等中国式无罪判例,其实就是最好名片。曾经有个本土企业家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家属从北京请了很有名的律师,但当事人从看守所传出话来要求家属不惜一切代价要请我共同辩护,因为同监室的两个相同罪名的嫌疑人本已绝望,但经我审查批捕期间提出书面辩护意见,和检察官良好沟通,人都未批捕释放,所以在看守所影响很大。

以上闲言碎语,完全是为了坚持文字写作,提升文字表达能力,有感而发。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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