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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如东县刑事辩护律师(“感谢法院网络庭审,让我见到了母亲!” 南通中院刑一庭首次通过“支云”六点连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为什么不爱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8 21:18:45

江苏南通如东县刑事辩护律师(“感谢法院网络庭审,让我见到了母亲!” 南通中院刑一庭首次通过“支云”六点连线)

“感谢法院网络庭审,

让我见到了母亲!”

3月5日上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通过南通法院“支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罪二审抗诉案件。合议庭、检察员、原审被告人、辩护律师,以及分处如东、扬州的原审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人员“六点连线”,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这是南通中院首次通过“支云”庭审系统审理刑事抗诉案件。”

“运用‘支云’庭审系统审理案件,一定要发挥系统优势,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保障社会公众的庭审旁听权,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庭审开始前,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来到法庭,检查了系统连线调试等各项庭前准备工作,并就用好“支云”庭审系统,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开提出要求。

2019年7月24日晚8时许,原审被告人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前方同向步行的被害人范某某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致范某某死亡。事故发生后,周某某驾车逃逸,次日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如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周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周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取得谅解,并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如东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检察机关认为,原审判决减轻处罚,适用刑罚不当,提出抗诉。

在新冠肺炎防控的特殊时期,为避免线下开庭导致人员聚集,确保案件能够依法及时审理,原审被告人周某某的亲属能够安全、方便旁听庭审,在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持下,承办法官丁净玉一边协调市检察院、市看守所、市法律援助中心,调试前期安装、架设的“支云”庭审系统及硬件设备,组织网络庭审,一边指导周某某分处如东、扬州的丈夫、儿子等亲属在手机上安装“支云”庭审APP,参加在线旁听,并安排庭审网络直播。依托“支云”庭审系统,这起刑事抗诉案件庭审用时不到45分钟,全程运转流畅、声音画面清晰。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将依法择期宣判。

“感谢法院通过网络庭审让我见到母亲!现在是疫情期间,法院还想办法进行网上开庭,我们用手机就能看到押在看守所的亲人、旁听开庭,真的不容易。”原审被告人周某某的儿子在接受丁净玉法官关于“支云”庭审系统使用感受的电话回访时表示。

据了解,目前,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下,全市两级检察院,各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也陆续安装“支云”庭审系统,为运用“支云”庭审系统审理刑事案件创造条件。

(作者:李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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