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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南漳县刑事辩护律师(襄阳刑事案件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iu永远的女神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6 21:17:34

湖北襄阳南漳县刑事辩护律师(襄阳刑事案件律师)

近年来,南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从完善软硬件建设,加强协作配合,完善交流机制等方面入手,着力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力度,努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取得良好成效。

一、完善软硬件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抓规范,强化律师接待。结合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先后制定《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行为规范》《律师接待工作流程图》等工作制度,对统一接待律师工作的具体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对工作流程、服务内容、纪律规定等予以明确,使之成为工作的“操作手册”。案件管理部门确定1名干警专人负责律师查询、阅卷、会见、变更强制措施等各类申请事项的统一受理,及时解决相关需求。二是抓保障,打造“一站式”服务。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室,配备阅卷专用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硬件设施,通过电子卷宗制作系统提供阅卷光盘刻录服务,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截至目前,共制作电子卷宗780件928卷,接待律师83次,为律师提供刻录电子卷宗服务4次。三是抓公开,强化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等四大平台,向律师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增进检律互信。另外,加强微信平台建设,印制《南漳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宣传手册》《微信平台操作手册》,指导协助律师完成注册、案件查询、预约等功能的操作运用,打造律师查阅信息由“网上”到“掌上”的便捷通道。目前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099件、法律文书1038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7件。41名律师在微信平台注册并查阅相关材料。

二、加强协作配合监督,着力增进双赢互惠。一是邀请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积极听取律师意见。邀请辩护律师参与公开审查,当面、充分听取意见,积极构建具有内在对抗关系的控、辩、裁三角诉讼结构。对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案件,采取书面、电话、约见检察官等形式,对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证据合法性问题等意见认真审查核实,并在案件审查报告中详细予以说明。二是邀请参与案件质量评查。邀请律师代表参与案件质量评查,通过翻看卷宗,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处理结果、社会效果等进行全面评查,提出书面评查意见,共查案件120件,发现问题164项,帮助检察机关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如,去年5月,该院在对随机抽取的职务犯罪、批捕、公诉、民行、控申案件进行专项质量评查时,专门并邀请律师参与,针对其提出的评查意见及时整改。三是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为信访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及时答疑解惑,减少对抗。2017年以来,律师参与化解或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全部息诉罢访。

三、建立日常沟通交流机制,着力构建新型关系。一是建立律师阅卷回访制度。制作《律师阅卷工作意见建议表》,坚持主动征求律师意见,进一步了解律师切实的阅卷需求,对搜集的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后对照整改,改进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格局,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不定期邀请律师及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征求对检察机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倾听律师对服务的需求。2018年以来,先后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共计邀请8名律师代表参会,搜集对律师接待、阅卷等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5条,会后全部落实到位。三是建立案件评析机制。以典型案例为对象,开展由律师参加的案件评析,现场收集律师的意见建议。如,该院通过联合县法院举办“观摩庭”进行案件评析,重点听取律师在司法改革新形势下如何运用合法证据来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增进对证据证明标准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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