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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刑事代理律师哪家好(槐荫区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海哥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6 12:14:37

槐荫区刑事代理律师哪家好(槐荫区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9月6日晚间,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有了最新进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称,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随后,济南槐荫公安发布警方通报,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对王某文做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王某文代理律师郑晓静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刑事侦查终止,意味着刑事案件终结,王某文不会因这件事再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已经刑拘、监视居住一定的天数,依法折抵治安拘留15天,王某文已于9月7日凌晨1点获得自由,入住宾馆,目前已踏上回家的路。

京师律师事务所赵荔表示,未被批捕但拘留说明存在违法事实,但是达不到需要逮捕的程度。情节较轻的原因可能是被害人过错或强制程度较轻,也可能是证据单薄,疑罪从轻。

两周前,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分别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提请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后经审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犯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文继续侦查。

为什么存在猥亵行为但不批捕?

京师律师事务所赵荔律师表示,不批捕但拘留说明存在违法事实,但是达不到需要逮捕的程度。刑事诉讼法对逮捕规定了比较严格的适用条件,如果不是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不能随便适用逮捕的强制措施。

赵荔认为,本案当中,情节比较轻的原因可能有几个:一是被害人存在过错,比如醉酒将自己处于危险境地,为他人开门或者电话中同意开门;二是强制的程度较轻,没有使用暴力或者没有导致被害人伤害;三是证据单薄,从这个角度来讲,如果严格地适用法律,应该是疑罪从无,而不应该疑罪从轻。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表示,给予治安拘留处罚本身就说明已经违法犯罪,并不是说代表猥亵不存在,只是说从犯罪情节、方式等各种因素考虑,达不到刑事处罚的程度,所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赵荔表示,根据刑法规定,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王某文被判15日拘留,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是指,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这一案件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9月7日,郑晓静告诉记者,在公安机关向法院申请批捕后,律师团队经反复研究,认为王某文无罪,因此反复向公安和检察机关提交了无罪辩护的意见。

8月25日,法院对王某文做出了不批捕决定。郑晓静表示,此次官方公告使用“不构成犯罪”,充分说明王某文无罪,刑事侦查终止,意味着刑事案件终结,王某文不会因这件事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已经刑拘、监视居住一定天数,依法折抵行政拘留15天,所以王某文9月7日凌晨1点已获自由,入住宾馆,目前已踏上回家的路。

郑晓静称,治安拘留可理解为一种折中的处理,王某文妻子有意提起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但表示需要等丈夫回家商量后再决定。她表示,王某文一家的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希望未来大家能稍稍宽容,不打扰他们的生活。

之前提审批捕后来为什么会出现变化?

赵荔指出,对于王某文,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逮捕,提请检察院批捕,而检察院认为达不到逮捕的程度,不予批捕,这正体现了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各司其职,互相监督的制衡作用。

治安拘留无需检察院批准,属于公安机关一家的权力。如果王某文对于公安机关的治安拘留不服,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这个过程中,先要执行公安机关的拘留决定。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宋美璐 编辑 王进雨 宋钰婷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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