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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费(厦门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徐诺心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5 12:42:59

厦门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费(厦门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

来源:新闻广角

难以置信!

厦门一律师竟然干这种事

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处罚金60万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起来看看

▼▼▼

厦门一律师竟这样操作!当事人甘愿花重金,请他帮忙

事情是这样的——

10年前

狄某与同行合伙成立了一家律师事务所

事业蒸蒸日上

然而,对“财富自由”的渴望

让律师狄某对案件的委托人动起了歪心思

狄某号称可以帮当事人

“大事化小,免于牢狱之灾,

小事化了,私下协商赔偿”

让前来寻求帮助的当事人

甘愿花费重金“案结事了”!

老郭(化名)因弟弟涉嫌诈骗案

委托狄某作为辩护人

狄某向他透露:

可以争取缓刑,即使进了监狱也能保外就医,但是需要钱疏通关系。

狄某最初开口要60万元

并答应如果不能达到预期的结果

将全额退还

老郭对狄某强大的“关系网”深信不疑

当即便答应了

没想到过了三四个月

狄某称某领导儿子要借款50万元

老郭再次向他转账

直至案件开庭审理

老郭才得知

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十三年半

这时,狄某改口称案件难度很大

需要追加钱款

老郭又支付70万元

不同的“借口” 相同的目的

至此

老郭一共给了狄某“关系费”

180万元!!

可最后证实

这些都是狄某编造的谎言

老郭的弟弟并没有逃过应有的惩处

令人气愤的是

这并不是狄某第一次得手

▼▼▼

他利用律师身份先后7次实施诈骗,甚至冒用他人的名义伪造签名、企业和律所的印章、民事调解书等。

而其中一起诈骗,他明知委托人因女儿患病对外欠债,仍以打点关系为由大肆骗取160多万元,令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当事人怒了!!别有用心!

利用手机短信验证方式

分30次转移案款

在代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

律师狄某诱骗委托人谢女士(化名)

办理一个银行账户

用于接收案件的执行款

虽然银行卡、转账密码、密码器

由谢女士本人保管

但是账户预留了狄某的手机号码

案件判决后

狄某一边联系对方当事人的律师

提供上述账户进行收款

一边向谢女士索取网银登录密码

之后狄某利用手机短信验证方式

分30次将账户内的29万元转出

其间又回转1.68万元

谢女士在银行网点查询时发现异常

通过电话联系狄某

狄某却隐瞒了二审的判决结果

声称是他找关系把官司打赢

对方当事人还会返回60万元的违约金

愤怒的谢女士要报警处理

狄某提出先把自己名下的轿车抵押给谢女士

但此时谢女士已不可能再相信他

表示要投诉他

狄某最终才归还了剩余钱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法院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8年

并处罚金60万元

在一起狄某作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经法院调解,狄某和原告签署了调解协议,但是狄某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时,狄某还牵涉其他多起民事纠纷。为规避执行,狄某借用多人的银行卡进行大额资金进出,但入账的资金均未用于归还欠款。

法院审理认为:

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近44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了诈骗罪;

负有执行义务,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27.32万元,属数额巨大,构成了盗窃罪。

一审判决狄某犯诈骗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及盗窃罪

数罪并罚

执行有期徒刑18年

并处罚金60万元

该案经二审

驳回了狄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真是令人吃惊

作为一名律师竟然谎话连连

诈骗、窃取他人的钱财

在此提醒

找律师要擦亮眼睛

类似的事情

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

涉案120多万

厦门一律师疯狂实施诈骗!

已有十多人中招…

厦门一名女子小王(化名),她的男友因涉嫌诈骗被刑拘。于是,小王花了7万元律师费,找到了律师王某强为男友辩护。

律师王某强以了解案情为由,从小王手中骗得其男友的个人手机以及手机里微信、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并疯狂盗刷消费,短短3天时间,就盗刷了小王男友手机里的15万6千余元人民币发现情况不对,2020年5月12日,小王来到杏滨派出所报警。

令人吃惊的是,被害人小王只是其诈骗的冰山一角!某强自2019年年底开始,就以其律师身份做掩护,先后对多达十余名的委托实施了诈骗,被害人也不仅局限于厦门,而是涉及全国多个县市区,涉案金额高达120万余元人民币!

敲响警钟!

法律权威不容亵渎

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

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在此提醒!!

不要迷信所谓“关系”

当事人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远离“花钱打点”的陷阱

同时法律从业者

应避免走上歪路邪路!

尊崇法律、敬畏法律

遵守执业纪律规范

严守个人职业道德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厦门广电、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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